萬家訴訟(秋菊打官司) 第四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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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跟前,介紹了,問答幾句,讓脫上衣看了,用手按了捺了,兩個審判說:“到醫院拍個透視片子吧。

    ”何碧秋道:“也好,您兩位稍等到傍晚走,我們趕去江蘇地面一趟,來得及的。

    ”李公安員說:“那是區醫院。

    上次因為情況特殊,将診斷算數了。

    按規定是縣以上醫院證明,才具法律效力。

    ” 何碧秋為難道:“地裡有點忙了,這兒又不比别處,進趟城不容易呀。

    ”兩個審判想了想道:“讓他乘我們的車一道進城吧。

    ” 何碧秋待要應了,轉頭看見散布在地裡幹活的人,都朝這邊張望,心裡多了一憂,說出來道:“承你們情。

    俗話說十裡無真信,何況我們被水庫隔斷的王橋?都曉得警車是專抓犯人的,他若同乘了走,難保沒人嚼出多少舌頭來!”三個人不好說了。

    何碧秋又道:“還是我們自己由擺渡口進城,再找你們領去透視拍片吧。

    ”三人聽了說:“也好。

    ”開車由新修土路上走了。

    進城拍過透視片子,住下,店主過來問候。

    何碧秋說:“看他一腳并不重,沒想到真把一根肋骨踢斷了。

    醫生說自然愈合得不太整齊,因此胸口累悶。

    ”店主問:“開診斷了?”何碧秋道:“開了,叫輕傷害。

    比先前的輕微傷害,少了一個字。

    ”店主點頭道:“三年前我親戚打過一樁傷害案官司,因此這方面我倒在行——現在性質兩樣了。

    ”何碧秋問:“哪兒不同呢?” 店主道:“輕微傷害、輕傷害、重傷害,各有講究。

    頭一個不過吃些皮肉苦。

    中間和後邊的都是傷筋動骨,程度又不相同,比方說,打斷三根四根肋骨,手腕腳腕被打骨折,能接續愈合的,是輕傷害。

    把股骨弄斷腿殘廢了,或傷了肝膽心肺脾,或弄瞎了一隻兩隻眼睛,或弄殘弄缺了一隻兩隻耳朵,都是重傷害。

    ” 何碧秋不解道:“手腳骨折再接續好,會影響做事的。

    可耳朵本是個無用的擺設,弄殘弄缺不礙着什麼,怎麼反而是重傷害?”店主道:“毀人容貌了呀!”何碧秋再問道:“三個處罰有輕重吧?”店主道:“頭一個不過罰些款。

    後一個最重要判無期徒刑。

     國家對你丈夫受的這個輕傷害,處罰餘地大些:輕則治安拘留,重的要坐年把牢獄。

    ”何碧秋便道:“依你說,我這回官司赢了?,店主道:“不好說的。

    我上次都說錯了一回呀!” 忽然看見店主握隻凹腰杯子喝茶,何碧秋驚訝道:“您也用這個呀?”店主奇怪道:“它有什麼呢?”何碧秋說:“我一路打這樁官司,鄉李公安員、縣公安局承辦人,市裡嚴局長,開庭的審判長幾個,管上訴的兩位審判,都用凹腰杯子,疑心它跟制服一樣,是政法口專用的呢。

    ”店主忍不住笑道:“哪裡,它本是裝秋梨膏的,人一年總要咳上幾回,吃完藥,看它順眼,就用來喝茶,慢慢在城裡流行了。

    有一班青年,本沒生病,用公費醫療開了,将裡面的秋梨膏倒掉,隻取這個杯子。

    我這一隻,是熟人多餘送的。

    ”何碧秋恍然笑了,丈夫也笑了。

    店主笑道:“你這位當家的,話少呀。

    ” 何碧秋道:“他呀,葫蘆晚了季節,沒長出嘴來。

    ” 店主說:“你當家的這根肋骨,依醫生說法,重接不重接都行。

    這話要慎重聽。

    若不重接,放在城裡工作人身上,成天喝茶看報紙,是可以的。

    可鄉下地裡有活,說不定累積成大病;若重接吧,大小也是個手術,剖膛開肚一樣風險。

    ”何碧秋說:“正愁的是” 店主便道:“我有個熟識的退休老中醫,治胸肋是數世單傳,幾付方子,藥到病也去了。

    隻不知你家地裡活兒能不能脫身?” 何碧秋說:“家裡請親戚代照看的。

    地裡的活兒呢,眼下溫吞季節,說有,連日夾夜也做不完。

    沒說有呢,丢下不管也不礙大事。

    ”店主說:“那好,你夫婦在我這住下,先吃兩付方子,再帶一付方子回家去吃,管保見效。

    ”何碧秋說:“隻是法院讓在家等上訴結果,要不要打聲招呼?”店主說:“他們事多人少,半個月内難保忙到你的案子,不用的。

    ”何碧秋把頭點點,店主又道:“我也不是為攬生意,住宿費又剛漲過,我們不是一日兩日了,仍按每鋪三塊五一宿收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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