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家訴訟(秋菊打官司) 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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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秋,我丈夫叫萬善慶。

    ”說了一遍,又驚訝道:“您還不曉得?” 嚴局長邊為她泡茶邊解釋道:“我們幾個局長各有分工,具體管的王局長恰好不在,我讓承辦人接待你吧。

    ”何碧秋趕緊說:“我專程來找您呢。

    我去過您家,就是您被小偷刺傷的那回。

    您住醫院了,家裡有一位大娘。

    ”嚴局長說:“哦,不錯,是前些時來過的一位北方親戚。

    她老人家耳朵不好,說話像吵架似的,你沒被吓着巴?” 聽他這話,何碧秋疑心那天說的,大娘都沒聽清。

    看光景嚴局長也不曉得送魚的事,這麼一來,幾十塊錢扔進水裡了。

    她不好明說,也不艾怨,隻說:“我告的是村長,你們卻把複議決定由他轉交我,不合情理吧?”嚴局長說:“是嗎?”出門走進另一間屋子。

     何碧秋拿眼看屋裡擺設,也就簡單幾樣:身邊靠牆是一張沙發,頭頂牆上貼了白紙黑字。

    屋中央一架烤火爐子,裝有白鐵皮管兒拐出窗外去。

    爐前是一張桌子,足有見過的四張大。

    一把轉椅。

    後面是一隻竹編簍裡,裡面些許揉皺的紙團。

    桌上一小塊石闆,插着兩支筆,邊上兩瓶墨水。

    鐵網盒裡一疊字紙。

    一隻茶杯跟李公安員幾個人用的一樣,也是凹腰的。

    看到這裡,嚴局長進來說:“你稍等會兒,我讓人問了。

    ” 待會兒有人進來彙報:“電話打過了,是鄉裡李公安員接的。

    他說本想親自送達的,恰好出了盜牛案子要破,便請文書了。

    文書走到水庫邊,擺渡口不通,隻好回頭,準備從新修土路上繞過去。

    回到鄉裡,卻碰到王橋村的村長。

    文書是新調來的,不了解情況,更不知道村長是當事人被告,就托他轉交了。

    ”何碧秋接口 道:“這樣,也不怪你們。

    ” 嚴局長問她:“你對複議決定,有什麼看法呢?”何碧秋問:“我是百姓,他是村長。

    我告到鄉李公安員處,又告到縣公安局,再告到市公安局,都是一種評判,我不服怎樣?”嚴局長解釋道:“我們工作難保沒錯,權限是有制約的。

    你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這是你的權利。

    ”何碧秋問:“怎麼起訴呢?”嚴局長說:“你這 種情況,應該找個律師。

    ”何碧秋聽這口氣,猜想他原不知情,現在曉得辦颠倒了,卻不好自糾自錯,也許是繞個彎子把理扳平。

     心裡有了底,乘機說:“我人不熟,您能幫我認識一個嗎?”嚴局長寫張紙條交給她:“你去司法局,找這個人。

    ” 這個人卻是上回見過的吳律師。

    吳律師贊道:“這個法剛頒布,你學了就敢做了,可敬可嘉呀。

    ”何碧秋聽糊塗了,照實說:“您說的法,我并不曉得。

    我隻想問問官司能不能打赢。

    ”吳律師道:“我對案情了解不夠,不好說。

    ”問這回請代理人不?何碧秋問:“收費還像上次講的?”吳律師皺眉道:“當然。

    ”何碧秋說:“算了,仍請您代寫張訴狀吧。

    ” 去法院遞了訴狀,轉來街前,天上雪又細小些,變做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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