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

關燈
昨天我們講了證明染污意存在的理由,舉了很多依據,證明非有這個染污意不可。

     「不共無明」,世親菩薩也解釋了:「不共無明其相雲何?謂未生對治能障真智愚。

    」沒有生起對治法的時候,不共無明總是有這個功能,能夠把真的智慧障住,這是講不共無明的作用。

    「此中不共無明者,謂于一切善不善無記煩惱随煩惱位中,染污意相應俱生無明。

    」它在什麼地方生起呢?不管是善的、不善的、無記的心,或者煩惱也好,随煩惱也好,此等各個位中生起的跟染污意相應的俱生無明,就是這個不共無明。

    「彼若無者」,假如這個不共無明沒有,就有很大的過失——衆生自然都開悟了。

    它的作用是「常于苦等障礙智生」,障礙苦集滅道等等的智慧,這是它的業用。

    這就把不共無明的「相」和「用」說清楚了,不共無明就是這麼一個東西。

     它之所以不共,就是說它的作用跟其他無明的作用是不一樣,它能夠障礙這個真智。

    這一點,世親菩薩也好,無性菩薩也好,是同樣的。

    不過《無性釋》裡邊還有個辯論:問:既然你說這個不共無明是跟其他煩惱不共的,怎麼會有我見、我慢、我愛跟它相應呢?應該是共其他煩惱。

    答:這個無明不是在第六意識上的,而是在第七識上的不共。

    這麼一來,印順法師就認為無性菩薩說的不共是指識的不共。

    他的确也有這個意思,但是重點還是指它的作用不共。

    這一點上,無性跟世親是相同的。

    真正的不共就是作用不共,在苦集滅道或者其他方面會障礙智慧生的,就叫不共無明,其他的無明沒有這個功能,這是不共。

     為什麼要說不共無明呢?就是說假如沒有染污意,不共無明就不能有,而二乘也承認有這個不共無明,不能說不共無明沒有。

    既然你承認有不共無明,那它跟前五識是否相應?若相應,那是不合理的,因為前五識隻有自性了别,不能有能對治,也不能有所對治。

    它跟第六識相應呢?與第六識相應也不行,因為第六識有間斷,而這個不共無明是恒行不斷的。

    再說,假如這個無明跟意識相應,這個意識就會永遠是染污的,跟染污的無明相應,就不能生起善心了。

    這些都有過失。

    與前五識不能相應,與第六意識也不能相應,那決定還有個第七識。

     「五同法」,就是說五識都有一個同時的俱有依——五根,眼識有眼根,耳識有耳根,乃至身識有身根,那麼意識決定也有一個同時的俱有依。

    如果你說依無間滅意的話,無間滅意都滅掉了,跟意識不是同時存在的,不能叫俱有依,那決定還有個第七識作它的俱有依。

     另外,解釋名相,思量叫意,積聚叫心,了别叫識。

    既然思量叫意,前面六個識都是了别為性,都是識,不能叫意。

    無間滅意(或無間滅識)也叫意,它能不能思量呢?它滅都滅掉了,沒有作用了,怎麼思量呢?所以說既然有一個意叫思量,決定有一個第七識,它是可以思量的,名字叫意。

     再下邊,無想定跟滅盡定的差别。

    都是無心定,但是無想定是前六識滅掉了,第七識沒有滅,而滅盡定把染污的意也滅掉了。

    兩者的根本不同點就在這裡。

     無想天的人是凡夫,不能沒有我執,但他的心都沒有了,那麼執我的心所在哪裡生起來呢?所以說決定有個第七意。

    一切凡夫都是有我執的,他熟睡的時候,前六識都滅掉了,他的我執寄托在哪裡呢?所以,從多方面考察,決定有第七識。

     下邊「重顯彼故說四伽陀」,這四個頌重新把前面的意思總結一下。

     「若不共無明等,乃至廣說」,這是頌的第一句一直到最後。

    這段頌先解釋什麼叫不共無明,就是我們剛纔說的。

    在一切善的、不善的、無記的心、煩惱的心、随煩惱的心等分位中,跟染污意相應的俱生無明,叫不共無明。

    假如沒有這個不共無明,就有很大的過失,這個前面說了很多。

    它的作用是「常于苦等障礙智生」,就是真智要生起來,不共無明就障礙它。

    除非起了對治法,無漏的道生起來,纔可以把它滅掉;沒有生之前,它總是要障礙智慧的。

    一切衆生都有佛性,但這個佛性被障住了,顯不出來,一定要靠對治法把這個障去掉纔行。

    所以要努力用功修行的,不修是不能成佛的。

     「五同法者,第六意識與五識身有相似法」。

    前五識有什麼呢?「彼有五根、阿賴耶識作俱有依」,它是依五根的,也依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是共同的依。

    第六意識應當也有俱有依,就以染污意(第七識)跟阿賴耶識為俱有依。

    「此五同法離染污意決定無有」,假如沒有染污意,第六意識就沒有這個同法了,跟前五識不相同,沒有俱有依。

    所以如果沒有自性——沒有這個染污意的體,就有過失。

     訓詞若無成過失者,取所緣相而思量故,無間滅時能取境故,說名為意。

    過去已滅,無所思量,雲何當有能思量性?訓詞無故成大過失。

    二定别者,滅盡定中無染污意,無想定中有染污意。

    此若無者,如是二定差别應無,成大過失。

    又染污意若無有者,無想身中應無我執,非異生者于相續中暫離我執應正道理。

    如是諸過離染污意皆定應得,故應定許有染污意。

    為顯此義故,複說言無有二等。

    二者,即是不共無明、五相似法。

    三相違者,謂訓釋詞、二定差别、無想生中我執恒随。

    離染污意,如是三事皆成相違。

    無此一切處我執不應有者,離染污意,于一切種善等位中我執恒随不應得有。

    故應定許有染污意。

    餘文易了,不複須釋。

     「訓詞若無成過失者」,訓詞,就是解釋名字。

    「取所緣相而思量」,這個「意」就是取所緣相而思量的,恒常思量。

    「無間滅時能取境故」,即使它正在滅的時候(不是已經滅掉了)還能取境的叫意;過去已經滅掉的,就是無間滅識,這個不能叫意,它「無所思量,雲何當有能思量性」,這個思量性沒有的。

    前六識是了别為性的,不是思量。

    假使說無間滅意,它已經滅掉了,它不能思量。

    所以,決定還有一個第七識,它是恒常思量,也沒有滅掉。

     「二定别者,滅盡定中無染污意,無想定中有染污意。

    此若無者,如是二定差别應無,成大過失。

    」假如沒有染污意,二定就沒有差别。

     又假如沒有染污意的話,「無想身中」,就是生在無想天的人,「應無我執」,無想天的人就沒有我執了,因為他的六個識都滅掉了,心王滅掉,心所也沒有了,我執也不應該有。

    這是有過失的,為什麼?「非異生者于相續中暫離我執應正道理」,無想天的人還是異生(凡夫),甚至于是外道,異生的相續中沒有我執,這是不合道理的。

    無想天的人他沒證聖的,他是異生,他決定有一個我執。

    六識滅掉了,這個我執寄托在哪裡呢?那隻有第七識,它沒有滅掉,可以寄托在這個上面。

    這證明還有個第七識。

     「如是諸過,離染污意皆定應得」,沒有染污意的話,決定會産生那麼多的過失;有了染污意,這些過失都除掉了,所以就證明決定有染污意。

     這為什麼要辯論那麼多呢?就是因為二乘不承認有染污意的,認為第七識是沒有的,而大乘要成立第七識,必定要經過一翻辯論。

    把這些辯論依據拿出來,是客觀事實,無可辯駁的,那就非承認不可。

     下邊再用頌詞解釋一下,「複說言無有二等」,這個頌就是說離開染污意,就沒有「二等」,這個「二」是什麼呢?「即是不共無明、五相似法」,假如沒有染污意,不共無明就不能有,五相似法(跟五根相似的那個法)也不能有。

    這是兩個過失。

    離開染污意的話,就沒有「二」,這兩個就不能成立。

     「三相違者,謂訓釋詞、二定差别、無想生中我執恒随。

    」假如離開染污意,會有很多過失(總過失):一個是「無有二」,一個是「三相違」。

    沒有這個染污意的話,這三個事情都相違。

     「無此一切處我執不應有」,另外,假如沒有染污意,一切處(凡夫)的我執都不會有了。

    「離染污意,于一切種善等位中,我執恒随不應得有。

    」因為凡夫也可以起善心,善心不是染污的,起了善心,怎麼裡邊有染污的我執呢?這就不合理了。

    所以說,沒有染污意,一切處我執也不能有,善心裡邊就沒有,這就成了一個過失。

     「故應定許有染污意」,從這裡推論,染污意一定是有的。

    「餘文易了」,其他的文字容易明了,不說了。

     這裡最後一個頌:「真義心當生,常能為障礙,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

    」這是解釋不共無明是怎麼一個事情。

    「真義心當生」,真義心就是無漏的無分别智,這個心要生的時候,不共無明障礙它,不給它生起來,這是不共無明的作用;要用對治法把它對治掉,這個真義心纔能生。

    「一切分」,就是善的、不善的、無記的一切心裡邊——一切分,「俱行」,都有它跟着随轉的,比如說凡夫都有不共無明跟着跑。

    這個就叫不共無明。

    這裡就把不共無明的特征說了,那就是說的既不是跟其他煩惱的不共,也不是說識的不共,而是它本身的特征跟其他的煩惱是不一樣的。

    這裡也标得很明白,并不是說第七識有纔說不共,也不是說其他的原因而不共。

     丁三 釋心 論曰: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别可得。

    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為心體,由此為種子,意及識轉。

     釋曰: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别有性。

    由此為因,意及轉識皆得生起。

    見取轉識,當知亦即取第二意,所以者何?彼将滅時,得意名故。

     下邊要講心。

    前面講「心意識三」,目的就是要證明這個「心」就是阿賴耶識。

    「意」跟「識」都有體:識是前六識,了别為性;意就是第七識,思量為性。

    
0.15792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