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引經申理證有異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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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叁.叁叁四 又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
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
【疏翼】 第二依經附理或正引經申其理證十證中,第二異熟心證。
亦分爲叁︰一、引經,二、別顯征其義明違理不成,叁、總結歸本識彰他義不成。
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一】 第二、異熟心。
引經等,可知。
然此中意,破經部、薩婆多皆得,即「八證」中,身受證故[1]。
【論文】 叁?叁叁五 謂眼等識有間斷故,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異熟不應斷已更續,彼命根等無斯事故。
【疏翼】 第二別顯征其義明違理不成中,第一破計。
于中又二,此,總破也。
【述記?卷二十一】 下文有四︰一、破計,二、申義,叁、明身受,四、立異熟心。
初有二︰初、總破,後、別破。
此爲二因立二比量,诤異熟體。
六種轉識中業所感者,非真異熟心。
斷已更續故,有時間斷故。
如彼電光、長養色等[2]。
若不別言「業所感」者,有一分相符過,彼善惡心,說非異熟故;若不言「真異熟心」,即違自宗,自說亦是異熟生故。
或總非六識不應是真異熟心,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或有間斷,斷已更續故。
此因皆是總非六識,言此諸識中不應說有「真異熟心」,故無相符過。
彼說命根五根等異熟者,必相續無間。
一切時是業果故,斷已不續,故知六識非「異熟心」,非大乘中許眼根等是真異熟,彼宗說故。
此總非訖。
【論文】 叁?叁叁六 眼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恒續故,是異熟生,非真異熟。
【疏翼】 第一破計中,第二別破。
【述記?卷二十一】 下、別破。
破小乘言︰汝六識中業所感者,非真異熟。
非恒相續故。
如聲、風等。
故知前破但是總破。
又彼識中業所感者,是異熟所生,非恒相續故,如自許聲等,大乘許是異熟生故。
此中更有「斷已更續」因,皆準前作,此中文略。
【疏翼】 以上第叁別顯征其義明違理不成中,第一破計訖。
【論文】 叁?叁叁七 定應許有真異熟心,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爲身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理非有故。
【疏翼】 第二別顯征其義明違理不成中,第二申義。
文分爲叁︰一、身器離心非有,二、破救,叁、返诘。
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一】 自下第
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
【疏翼】 第二依經附理或正引經申其理證十證中,第二異熟心證。
亦分爲叁︰一、引經,二、別顯征其義明違理不成,叁、總結歸本識彰他義不成。
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一】 第二、異熟心。
引經等,可知。
然此中意,破經部、薩婆多皆得,即「八證」中,身受證故[1]。
【論文】 叁?叁叁五 謂眼等識有間斷故,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異熟不應斷已更續,彼命根等無斯事故。
【疏翼】 第二別顯征其義明違理不成中,第一破計。
于中又二,此,總破也。
【述記?卷二十一】 下文有四︰一、破計,二、申義,叁、明身受,四、立異熟心。
初有二︰初、總破,後、別破。
此爲二因立二比量,诤異熟體。
六種轉識中業所感者,非真異熟心。
斷已更續故,有時間斷故。
如彼電光、長養色等[2]。
若不別言「業所感」者,有一分相符過,彼善惡心,說非異熟故;若不言「真異熟心」,即違自宗,自說亦是異熟生故。
或總非六識不應是真異熟心,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或有間斷,斷已更續故。
此因皆是總非六識,言此諸識中不應說有「真異熟心」,故無相符過。
彼說命根五根等異熟者,必相續無間。
一切時是業果故,斷已不續,故知六識非「異熟心」,非大乘中許眼根等是真異熟,彼宗說故。
此總非訖。
【論文】 叁?叁叁六 眼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恒續故,是異熟生,非真異熟。
【疏翼】 第一破計中,第二別破。
【述記?卷二十一】 下、別破。
破小乘言︰汝六識中業所感者,非真異熟。
非恒相續故。
如聲、風等。
故知前破但是總破。
又彼識中業所感者,是異熟所生,非恒相續故,如自許聲等,大乘許是異熟生故。
此中更有「斷已更續」因,皆準前作,此中文略。
【疏翼】 以上第叁別顯征其義明違理不成中,第一破計訖。
【論文】 叁?叁叁七 定應許有真異熟心,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爲身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理非有故。
【疏翼】 第二別顯征其義明違理不成中,第二申義。
文分爲叁︰一、身器離心非有,二、破救,叁、返诘。
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一】 自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