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結成四相非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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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現在」,《金藏》作「現在」,餘作「在現」。
[16]《俱舍論》卷五原文︰ 異,謂前後性相轉變,非即此法可言異此,故說頌言︰即前,異不成;異前,非一法;是故于一法,立異終不成。
[17]初述正義文複有五,其二、說相相狀,叁、約世辨相,四、釋難, 五、立一期。
此即初也。
[18]如《瑜伽》卷四十六雲︰ 雲何菩薩等隨觀察一切諸行皆是無常?謂諸菩薩,觀一切行言說自性,于一切時,常無所有﹝藏文作「一切行唯離言自性恒常可得」﹞,如是諸行常,不可得,故名無常。
又即觀彼離言說事,由不了知彼真實故,無知爲因﹝藏文有「所生」﹞,生滅可得,如是諸行離言自性﹝藏文作「一切離言自性行」,即依他起性﹞,有生有滅,故名無常。
又諸菩薩,觀過去行已生已滅,由彼諸行無因可得,亦無自性﹝即下文「無分」﹞,是故觀彼因性自性都無所有。
觀現在行已生未滅,由彼諸行因不可得,已與果故,自性可得,猶未滅故,是故觀彼自性是有,而無有因。
觀未來行未生未滅,由彼諸行有因可得,未與果故,無有自性,猶未生故,是故觀彼唯有因性,而無自性。
菩薩如是見叁世中分段﹝藏文無「分段」﹞相續﹝藏文有「不斷」﹞轉已,等隨觀見一一剎那,有爲諸行皆有叁種有爲之相﹝即下文「依于有分,建立一種有爲之相」﹞。
于剎那後,複有第四有爲之相﹝即下文「依于無分,建立第二有爲之相」﹞。
即于此中前﹝藏文作「davpo」﹞剎那行自性滅壞,無間非先﹝藏文作「前所未有」﹞諸行剎那自性生起,正觀爲生。
諸行生已,即時未壞,正觀爲住。
此已生行望前已滅諸行剎那自性別異,正觀爲老﹝即下文「住、異二種,俱是諸行有分所顯,建立第叁有爲之相」﹞。
即此已生諸行剎那自性滅壞,正觀爲滅。
菩薩觀此﹝所觀﹞已生剎那諸行自性,即是生、住、老之自性,不見生等別有自性,如實觀見生剎那後,即此生等諸行剎那自性滅壞﹝藏文作「成爲無有」﹞,無別有性。
如是四種有爲之相,總攝諸行,以要言之,二分﹝藏文作「gnasskabsgbar」﹞所顯︰一者、有分所顯,二者、無分所顯。
此中世尊依于有分建立一種有爲之相﹝即上文「一一剎那有,皆有叁種有爲之相」﹞。
依于無分﹝藏文誤作「vobobidmedpa」;梵本原作「abhava」﹞建立第二有爲之相﹝即上文「于剎那後,複有第四有爲之相」﹞。
住、異二種,俱是諸行有分所顯,建立第叁有爲之相。
此中,菩薩觀一切時唯有諸行,除此,更無生、住、老、滅恒實有物自性成就。
何以故?諸行生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
如是諸行住、老、滅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
又諸菩薩以理推求,生等實物亦不可得。
如是推求不可得者,謂若離彼色等諸行,別有生法,是即應如色等諸行自體有生,如是此生亦應有生!如是即應有二種生︰一者、行生,二者、生生。
如是行生與彼生生爲一?爲異?若言一者,計生實有,即爲唐捐。
言別有生是實物有,不應道理。
若言異者,如是即應非行生生﹝藏文作「行生非生」﹞,是行生生﹝藏文作「行生是生」﹞,不應道理。
如說生相,如是廣說住、老、滅相,當知亦爾。
謂若滅法別有自性,是實成就,即應此滅有生、有滅。
若滅生時,一切諸行皆應同滅,如是即應少用功力,如入滅定,諸心、心所一切皆滅;若滅滅時,一切諸行雖皆已滅,複應還生,以滅無故;是故
[16]《俱舍論》卷五原文︰ 異,謂前後性相轉變,非即此法可言異此,故說頌言︰即前,異不成;異前,非一法;是故于一法,立異終不成。
[17]初述正義文複有五,其二、說相相狀,叁、約世辨相,四、釋難, 五、立一期。
此即初也。
[18]如《瑜伽》卷四十六雲︰ 雲何菩薩等隨觀察一切諸行皆是無常?謂諸菩薩,觀一切行言說自性,于一切時,常無所有﹝藏文作「一切行唯離言自性恒常可得」﹞,如是諸行常,不可得,故名無常。
又即觀彼離言說事,由不了知彼真實故,無知爲因﹝藏文有「所生」﹞,生滅可得,如是諸行離言自性﹝藏文作「一切離言自性行」,即依他起性﹞,有生有滅,故名無常。
又諸菩薩,觀過去行已生已滅,由彼諸行無因可得,亦無自性﹝即下文「無分」﹞,是故觀彼因性自性都無所有。
觀現在行已生未滅,由彼諸行因不可得,已與果故,自性可得,猶未滅故,是故觀彼自性是有,而無有因。
觀未來行未生未滅,由彼諸行有因可得,未與果故,無有自性,猶未生故,是故觀彼唯有因性,而無自性。
菩薩如是見叁世中分段﹝藏文無「分段」﹞相續﹝藏文有「不斷」﹞轉已,等隨觀見一一剎那,有爲諸行皆有叁種有爲之相﹝即下文「依于有分,建立一種有爲之相」﹞。
于剎那後,複有第四有爲之相﹝即下文「依于無分,建立第二有爲之相」﹞。
即于此中前﹝藏文作「davpo」﹞剎那行自性滅壞,無間非先﹝藏文作「前所未有」﹞諸行剎那自性生起,正觀爲生。
諸行生已,即時未壞,正觀爲住。
此已生行望前已滅諸行剎那自性別異,正觀爲老﹝即下文「住、異二種,俱是諸行有分所顯,建立第叁有爲之相」﹞。
即此已生諸行剎那自性滅壞,正觀爲滅。
菩薩觀此﹝所觀﹞已生剎那諸行自性,即是生、住、老之自性,不見生等別有自性,如實觀見生剎那後,即此生等諸行剎那自性滅壞﹝藏文作「成爲無有」﹞,無別有性。
如是四種有爲之相,總攝諸行,以要言之,二分﹝藏文作「gnasskabsgbar」﹞所顯︰一者、有分所顯,二者、無分所顯。
此中世尊依于有分建立一種有爲之相﹝即上文「一一剎那有,皆有叁種有爲之相」﹞。
依于無分﹝藏文誤作「vobobidmedpa」;梵本原作「abhava」﹞建立第二有爲之相﹝即上文「于剎那後,複有第四有爲之相」﹞。
住、異二種,俱是諸行有分所顯,建立第叁有爲之相。
此中,菩薩觀一切時唯有諸行,除此,更無生、住、老、滅恒實有物自性成就。
何以故?諸行生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
如是諸行住、老、滅時,唯即如是諸行可得,無別有餘生、住、老、滅。
又諸菩薩以理推求,生等實物亦不可得。
如是推求不可得者,謂若離彼色等諸行,別有生法,是即應如色等諸行自體有生,如是此生亦應有生!如是即應有二種生︰一者、行生,二者、生生。
如是行生與彼生生爲一?爲異?若言一者,計生實有,即爲唐捐。
言別有生是實物有,不應道理。
若言異者,如是即應非行生生﹝藏文作「行生非生」﹞,是行生生﹝藏文作「行生是生」﹞,不應道理。
如說生相,如是廣說住、老、滅相,當知亦爾。
謂若滅法別有自性,是實成就,即應此滅有生、有滅。
若滅生時,一切諸行皆應同滅,如是即應少用功力,如入滅定,諸心、心所一切皆滅;若滅滅時,一切諸行雖皆已滅,複應還生,以滅無故;是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