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別破小乘──實有衆同分
關燈
小
中
大
無故,亦無同分;應唯說有有情同分,應不與一切相似法爲因!
又「趣」是趣向,外法可非趣;不以趣向解同分,何得[13]如趣,外法無?相似法上有同分故。
此難古薩婆多師[14]。
更有餘難,準生爲之[15]。
又汝自言起言、智故,有此同分,即外法非無。
前後雖欲分疏,實爲難解也。
故此同分,應亦非情有。
此設外救,出《論》文[16]。
複爲征逐,文外意也。
請審詳之。
【疏翼】 以上第一內外相同難訖。
【論文】 一?叁八一 又于同分,起同智、言同分,複應有別同分! 【疏翼】 第叁以理教難破同分第二別難中,第二能所無差難。
文分爲二︰一、同複應有能同,二、能同亦應不有。
此即初也。
【述記?卷九】 此下第二、能所無差難。
若以于法起同言、智,便別有體者,同分亦起同言、智,應別有同分!彼說同分,更無同分,此相似法,雲何乃然?量中翻覆,皆應準知。
然彼救言︰如所造是色,爲四大種所[17]造。
大種雖是色,更非他所造。
同分亦然,體爲能同,不假他同。
此義失宗︰若以造故,名爲色,四大無能造故,可名非色。
但以變礙,名爲色,何得如同[18]分?相似法上有同分故。
又不然,大種有勝功能,稱大而是種,更無大故,不爲他所造。
同分更無有勝能[19]。
然[20]體既非一,複起同言、智;與法既不殊,何爲無同分?又體是能同故,更無別同分,亦應體是能生故,更無別物生!生體是能生,更爲生所生,同分是同他,更應爲他同。
汝以大大返征[21],我以生生卻逐。
設欲翻其勝論,尚自難知;何況許有同分實,而自墜耳[22]! 【論文】 一?叁八二 彼既不爾,此雲何然? 【疏翼】 第二能所無差難中,第二能同亦不應有。
【述記?卷九】 彼同分既無[23],同分不[24]爾,此法[25]何爲許然有[26]? 【論文】 一?叁八叁 若謂爲因,起同事欲,知實有者。
【疏翼】 第二別難中,第叁宿因非假難。
文分爲二︰一、牒救,二、理難。
此即初文。
【述記?卷九】 下第叁、宿因非假難。
此牒正理師救。
由同分爲因,起同事[27]、同欲[28]故。
【論文】 一?叁八四 理亦不然。
宿習爲因,起同事欲,何要別執有實同分? 【疏翼】 第叁宿習
此難古薩婆多師[14]。
更有餘難,準生爲之[15]。
又汝自言起言、智故,有此同分,即外法非無。
前後雖欲分疏,實爲難解也。
故此同分,應亦非情有。
此設外救,出《論》文[16]。
複爲征逐,文外意也。
請審詳之。
【疏翼】 以上第一內外相同難訖。
【論文】 一?叁八一 又于同分,起同智、言同分,複應有別同分! 【疏翼】 第叁以理教難破同分第二別難中,第二能所無差難。
文分爲二︰一、同複應有能同,二、能同亦應不有。
此即初也。
【述記?卷九】 此下第二、能所無差難。
若以于法起同言、智,便別有體者,同分亦起同言、智,應別有同分!彼說同分,更無同分,此相似法,雲何乃然?量中翻覆,皆應準知。
然彼救言︰如所造是色,爲四大種所[17]造。
大種雖是色,更非他所造。
同分亦然,體爲能同,不假他同。
此義失宗︰若以造故,名爲色,四大無能造故,可名非色。
但以變礙,名爲色,何得如同[18]分?相似法上有同分故。
又不然,大種有勝功能,稱大而是種,更無大故,不爲他所造。
同分更無有勝能[19]。
然[20]體既非一,複起同言、智;與法既不殊,何爲無同分?又體是能同故,更無別同分,亦應體是能生故,更無別物生!生體是能生,更爲生所生,同分是同他,更應爲他同。
汝以大大返征[21],我以生生卻逐。
設欲翻其勝論,尚自難知;何況許有同分實,而自墜耳[22]! 【論文】 一?叁八二 彼既不爾,此雲何然? 【疏翼】 第二能所無差難中,第二能同亦不應有。
【述記?卷九】 彼同分既無[23],同分不[24]爾,此法[25]何爲許然有[26]? 【論文】 一?叁八叁 若謂爲因,起同事欲,知實有者。
【疏翼】 第二別難中,第叁宿因非假難。
文分爲二︰一、牒救,二、理難。
此即初文。
【述記?卷九】 下第叁、宿因非假難。
此牒正理師救。
由同分爲因,起同事[27]、同欲[28]故。
【論文】 一?叁八四 理亦不然。
宿習爲因,起同事欲,何要別執有實同分? 【疏翼】 第叁宿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