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別破小乘──所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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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翼】
第一破表業中,第二破語業。
于中分二:初、破外執中,又分︰一、總非,二、第一因破,叁、第二因破,四、同前有對破。
此即破外執中初文也。
【述記?卷八】 此下第二、破語業也。
初、破外執,次、述正義。
此即總非。
大乘解雲︰假語業者,「語」謂語言,音聲爲性。
語體,即業,名爲語業,持業釋也。
此能表了所欲說義故,名爲「語表」,故名語也。
或複「語」者,字等所依。
由帶字等,能诠表故,名之爲語,實業即思[44]。
發語之業,亦依士釋。
【論文】 一?叁二五 一剎那聲,無诠表故。
【疏翼】 初破外執語業中,第二、第一因破。
【述記?卷八】 此、破一切有部,就彼宗,除佛,餘一剎那聲不能诠故[45]。
又以理征︰設許[46]汝說佛一剎那聲亦不能實[47]诠,如汝說極微大于大乘者[48],以粗心故,緣之不著;如我極微[49]細一剎那聲,汝宗不能有所诠表,故今總非。
設就量雲︰語中汝[50]除佛,餘[51]一剎那聲應許有實表業。
以是有情[52]語聲攝故。
如佛一念語。
今既說除佛餘[53]一切聲,一念無表,明非實表,一念實聲,不能诠故。
又佛一念聲言實能表,但汝自知[54],餘人不了,故不能诠。
此違自義,大乘之中,豈不許佛一念能诠[55]?今诤是假,故宗法言「有實表業」,此簡過失,乃不違宗。
若說假時,我亦許故。
又言︰汝佛一剎那聲,無實诠表。
許聲性故。
如所餘聲。
此應實诠,無違宗失。
【論文】 一?叁二六 多念相續,便非實故。
【疏翼】 初破外執語業中,第叁第二因破。
【述記?卷八】 第二、因破。
或應此語多剎那聲,是實能诠者,理亦不然。
多念相續,便非實故[56]。
量雲︰多念語聲應不實能诠表。
多念相續聲故。
如風、鈴等。
或因雲「語聲性故」,如一念聲。
一念聲诠,前已破故,得爲喻也。
【論文】 一?叁二七 外有對色,前已破故。
【疏翼】 初破外執語業中,第四、同前有對破。
【述記?卷八】 此中、約前破有對色,故今破之。
量雲︰汝多念身[57]表、語聲,應是假法。
合多成故。
如瓶、衣等。
又外有對色,前已破訖。
明聲表業亦非實有,爲量如前。
【疏翼】 以上第二破語表業中,第一破外執訖。
【論文】 一?叁二八 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
假名語表,于理無違。
【疏翼】 第二破語表業中,第二述正義。
【述記?卷八】 此、述正義,文相易知。
言「因心」者,簡唇口等[58]。
此時雖動,然非語業,非因心故,心本不欲發于此故。
「識變」者,簡經部[59]。
「似聲」者,簡薩婆多等。
「生滅相續」,簡聲論者,彼計常故。
「似有表示」,簡一切宗,彼皆實表故。
【疏翼】 以上初破外計第叁別破諸部中,第一破表業訖。
【論文】 一?叁二九 表既實無,無表甯實? 【疏翼】 第叁別破諸部中,第二例破無表。
【述記?卷八】 第二、例破無表亦無。
于中有二︰初、破外執,次、申正義。
此、破執也。
汝無表色亦非實有。
色所攝故。
如有對色。
前[60]已破,得爲喻。
又汝無對色應非實色。
許無對故。
如心、心所。
若大衆、法密部別立無表色,謂身勇、身精進[61]。
若心勇等,心所攝。
上座胸中色物,今法處攝[62]。
今例破之。
【論文】 一?叁叁○ 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
【疏翼】 第二例破無表中,第二申正義。
文分爲二︰一、總假立,二、別假立。
此即總立。
【述記?卷八】 第二、申正義也。
初、總,後、別[63]。
此初也[64]。
解無表如《成業論》末,以下大精,稍有差別[65]。
謂「依思」者,正是業體。
「願」者,顯成無表之相。
謂由發願製身語思,隨[66]作善惡多少時節分限,或由異思或由異緣未起以來所造善惡時節分限,于此思上假立無表。
此即總言,然中有別。
【論文】 一?叁叁一 謂此或依發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位立。
【疏翼】 第二申正義中,第二別假立。
又分爲二︰一、散無表,二、定無表。
此即初文。
【述記?卷八】 此無表色略有二種︰一、散無表:即是依發殊勝身、語善、惡思種子增長之位,名爲無表。
「依」謂所依,顯假依實。
依「殊勝思」者,簡下、中思,不發無表。
「身語」者,顯色義。
發[67]「善、惡者」,顯性非無記,「惡」者,不律儀等。
「增長位」者,未成佛前[68],簡前及後,無無表義[69],謂加行時,種未增長,及後舍已,種不增長。
今有善、惡戒時,由願勢力[70],種子增長,剎那剎那七支[71]倍倍,即是種子念念體多。
由如[72]現無依諸福業事[73],施主遠處心雖不緣,受者用時,施主要[74]期緣今具故,種子增長,增長福業。
故受戒時,第叁羯磨[75],雖位無心,由前邀[76]期,緣今時具;種子雖無現行熏習,亦得念念體性倍增,即作白前,從僧乞戒時,心所發故。
阇梨[77]作白以後,其受戒者或無心故,猶如遣使作殺[78]生等。
若新熏種,念念種子體新倍生上,立無表。
若本有種[79],體雖不增,而功能倍。
若新舊合用[80]者,雖取新熏種倍倍生時用增上說,不用本有,力不及新故[81]。
初熏種時,舊亦生種,今所立無表,唯依新熏上立也。
然此新熏,亦唯用增,而體不增,爲勝。
既無現行,如何種起?又定道戒體不增,用增,此何不[82]爾?此解爲勝。
約此祈願思種子上,假立散無表色也。
又「思種子」者,顯所依體,而非現行。
「發身語」者,簡意業。
不發身語者,是意業故。
又遠、近二思[83],名爲意業,非第叁思[84]正發業者。
今言正發,簡初二思,又簡遠近,及與剎那[85]第叁思是近因等起,故說「發」言。
又解此思爲色所以,以[86]發身、語善色故。
或止身、語惡色故。
《顯揚論》[87]說律儀色「依不現行法,建立色性」。
此中善戒言「發身語」者。
彼[88]說決定得「色」名因,定、道合說,此顯差別,定、道不發業故[89]。
【論文】 一?叁叁二 或依定中,止身、語惡現行思立,故是假有。
【疏翼】 第二別假立中,第二明定道無表。
【述記?卷八】 此中二無表,謂依定中,止身語惡現行思上,立定、道戒,不約種子。
此名隨心轉故,現行思可爾,種子不爾故。
「止身語惡」者,解名爲色所由。
問︰定戒可爾,道共戒若現思者,即八道支[90]正語、業、命,以何爲體? 彼皆表故,以現思[91]爲體。
豈一現思,亦表、無表? 彼非是表,但名無表。
又雖身語,而非表、無表。
如發身語思。
又望不同,通于二義,通表、無表[92]。
不爾,八地以上菩薩及如來身,應無表業等[93]!又此唯用念念增長,而體不增,非一剎那有二思並故。
故知別解[94]脫,同[95]此解勝。
問曰︰別解脫種上立無表,可爾,以無表示他故。
何故定、道戒,遂現行上立,仍名無表耶?此應是意表! 答曰︰不然,此亦不能表示他故。
問曰︰若爾,即散意識現行思,應名無表!此亦不能表示他故。
答曰︰此定等中,別有殊勝止身語惡,先有祈願別解[96]脫類故。
不發善身語,于現思上,假名定、道無表,隨心轉故。
散意不然。
既非殊勝止身語惡,及無祈願等故,不名無表。
散意殊勝祈願,即是別脫表戒。
從他受得、緣外身語,與此不同。
此大乘一支、二支,乃至多支,皆發無表。
祈願勝故,盡形期[97]故[98]。
此意表業現行者,名表,然無無表。
如《瑜伽》第五十叁,並《樞要》[99]及別抄[100]等。
如五十四[101]、及六十六[102]等解,及如下第二[103]卷抄[104]解。
叁業無表皆假所以,如佛地第四[105]、《成業》[106]等解。
定共戒與道共戒應明寬狹︰此中言「定中」,通明道者。
明無漏戒亦名定戒。
【疏翼】 以上第二別破表無表色中,第一破外計訖。
【論文】 一?叁叁叁 世尊經中說有叁業,撥身語業,豈不違經? 【疏翼】 第二別破表無表色中,第二外人引經爲難。
【述記?卷八】 下、即第二段,外引經難。
初、問,次、答。
此初問也。
【論文】 一?叁叁四 不撥爲無,但言非色。
【疏翼】 第二答外人引經難,文分爲二︰一、總答,二、別顯。
此即初文。
【述記?卷八】 此、總答。
【論文】 一?叁叁五 能動身思,說名身業;能發語思,說名語業;審、決二思,意相應故,作動意故,說名意業。
【疏翼】 總答外人引經難訖,第二別顯。
文分爲二︰一、出體,二、釋名。
此即初文。
【述記?卷八】 下、別顯。
若爾,何者名身語業?下文有二︰一、出體,二、釋名。
近意之業、意相應業,名意業,臨近釋。
依意之業,依士釋。
此言叁種思
于中分二:初、破外執中,又分︰一、總非,二、第一因破,叁、第二因破,四、同前有對破。
此即破外執中初文也。
【述記?卷八】 此下第二、破語業也。
初、破外執,次、述正義。
此即總非。
大乘解雲︰假語業者,「語」謂語言,音聲爲性。
語體,即業,名爲語業,持業釋也。
此能表了所欲說義故,名爲「語表」,故名語也。
或複「語」者,字等所依。
由帶字等,能诠表故,名之爲語,實業即思[44]。
發語之業,亦依士釋。
【論文】 一?叁二五 一剎那聲,無诠表故。
【疏翼】 初破外執語業中,第二、第一因破。
【述記?卷八】 此、破一切有部,就彼宗,除佛,餘一剎那聲不能诠故[45]。
又以理征︰設許[46]汝說佛一剎那聲亦不能實[47]诠,如汝說極微大于大乘者[48],以粗心故,緣之不著;如我極微[49]細一剎那聲,汝宗不能有所诠表,故今總非。
設就量雲︰語中汝[50]除佛,餘[51]一剎那聲應許有實表業。
以是有情[52]語聲攝故。
如佛一念語。
今既說除佛餘[53]一切聲,一念無表,明非實表,一念實聲,不能诠故。
又佛一念聲言實能表,但汝自知[54],餘人不了,故不能诠。
此違自義,大乘之中,豈不許佛一念能诠[55]?今诤是假,故宗法言「有實表業」,此簡過失,乃不違宗。
若說假時,我亦許故。
又言︰汝佛一剎那聲,無實诠表。
許聲性故。
如所餘聲。
此應實诠,無違宗失。
【論文】 一?叁二六 多念相續,便非實故。
【疏翼】 初破外執語業中,第叁第二因破。
【述記?卷八】 第二、因破。
或應此語多剎那聲,是實能诠者,理亦不然。
多念相續,便非實故[56]。
量雲︰多念語聲應不實能诠表。
多念相續聲故。
如風、鈴等。
或因雲「語聲性故」,如一念聲。
一念聲诠,前已破故,得爲喻也。
【論文】 一?叁二七 外有對色,前已破故。
【疏翼】 初破外執語業中,第四、同前有對破。
【述記?卷八】 此中、約前破有對色,故今破之。
量雲︰汝多念身[57]表、語聲,應是假法。
合多成故。
如瓶、衣等。
又外有對色,前已破訖。
明聲表業亦非實有,爲量如前。
【疏翼】 以上第二破語表業中,第一破外執訖。
【論文】 一?叁二八 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
假名語表,于理無違。
【疏翼】 第二破語表業中,第二述正義。
【述記?卷八】 此、述正義,文相易知。
言「因心」者,簡唇口等[58]。
此時雖動,然非語業,非因心故,心本不欲發于此故。
「識變」者,簡經部[59]。
「似聲」者,簡薩婆多等。
「生滅相續」,簡聲論者,彼計常故。
「似有表示」,簡一切宗,彼皆實表故。
【疏翼】 以上初破外計第叁別破諸部中,第一破表業訖。
【論文】 一?叁二九 表既實無,無表甯實? 【疏翼】 第叁別破諸部中,第二例破無表。
【述記?卷八】 第二、例破無表亦無。
于中有二︰初、破外執,次、申正義。
此、破執也。
汝無表色亦非實有。
色所攝故。
如有對色。
前[60]已破,得爲喻。
又汝無對色應非實色。
許無對故。
如心、心所。
若大衆、法密部別立無表色,謂身勇、身精進[61]。
若心勇等,心所攝。
上座胸中色物,今法處攝[62]。
今例破之。
【論文】 一?叁叁○ 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
【疏翼】 第二例破無表中,第二申正義。
文分爲二︰一、總假立,二、別假立。
此即總立。
【述記?卷八】 第二、申正義也。
初、總,後、別[63]。
此初也[64]。
解無表如《成業論》末,以下大精,稍有差別[65]。
謂「依思」者,正是業體。
「願」者,顯成無表之相。
謂由發願製身語思,隨[66]作善惡多少時節分限,或由異思或由異緣未起以來所造善惡時節分限,于此思上假立無表。
此即總言,然中有別。
【論文】 一?叁叁一 謂此或依發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位立。
【疏翼】 第二申正義中,第二別假立。
又分爲二︰一、散無表,二、定無表。
此即初文。
【述記?卷八】 此無表色略有二種︰一、散無表:即是依發殊勝身、語善、惡思種子增長之位,名爲無表。
「依」謂所依,顯假依實。
依「殊勝思」者,簡下、中思,不發無表。
「身語」者,顯色義。
發[67]「善、惡者」,顯性非無記,「惡」者,不律儀等。
「增長位」者,未成佛前[68],簡前及後,無無表義[69],謂加行時,種未增長,及後舍已,種不增長。
今有善、惡戒時,由願勢力[70],種子增長,剎那剎那七支[71]倍倍,即是種子念念體多。
由如[72]現無依諸福業事[73],施主遠處心雖不緣,受者用時,施主要[74]期緣今具故,種子增長,增長福業。
故受戒時,第叁羯磨[75],雖位無心,由前邀[76]期,緣今時具;種子雖無現行熏習,亦得念念體性倍增,即作白前,從僧乞戒時,心所發故。
阇梨[77]作白以後,其受戒者或無心故,猶如遣使作殺[78]生等。
若新熏種,念念種子體新倍生上,立無表。
若本有種[79],體雖不增,而功能倍。
若新舊合用[80]者,雖取新熏種倍倍生時用增上說,不用本有,力不及新故[81]。
初熏種時,舊亦生種,今所立無表,唯依新熏上立也。
然此新熏,亦唯用增,而體不增,爲勝。
既無現行,如何種起?又定道戒體不增,用增,此何不[82]爾?此解爲勝。
約此祈願思種子上,假立散無表色也。
又「思種子」者,顯所依體,而非現行。
「發身語」者,簡意業。
不發身語者,是意業故。
又遠、近二思[83],名爲意業,非第叁思[84]正發業者。
今言正發,簡初二思,又簡遠近,及與剎那[85]第叁思是近因等起,故說「發」言。
又解此思爲色所以,以[86]發身、語善色故。
或止身、語惡色故。
《顯揚論》[87]說律儀色「依不現行法,建立色性」。
此中善戒言「發身語」者。
彼[88]說決定得「色」名因,定、道合說,此顯差別,定、道不發業故[89]。
【論文】 一?叁叁二 或依定中,止身、語惡現行思立,故是假有。
【疏翼】 第二別假立中,第二明定道無表。
【述記?卷八】 此中二無表,謂依定中,止身語惡現行思上,立定、道戒,不約種子。
此名隨心轉故,現行思可爾,種子不爾故。
「止身語惡」者,解名爲色所由。
問︰定戒可爾,道共戒若現思者,即八道支[90]正語、業、命,以何爲體? 彼皆表故,以現思[91]爲體。
豈一現思,亦表、無表? 彼非是表,但名無表。
又雖身語,而非表、無表。
如發身語思。
又望不同,通于二義,通表、無表[92]。
不爾,八地以上菩薩及如來身,應無表業等[93]!又此唯用念念增長,而體不增,非一剎那有二思並故。
故知別解[94]脫,同[95]此解勝。
問曰︰別解脫種上立無表,可爾,以無表示他故。
何故定、道戒,遂現行上立,仍名無表耶?此應是意表! 答曰︰不然,此亦不能表示他故。
問曰︰若爾,即散意識現行思,應名無表!此亦不能表示他故。
答曰︰此定等中,別有殊勝止身語惡,先有祈願別解[96]脫類故。
不發善身語,于現思上,假名定、道無表,隨心轉故。
散意不然。
既非殊勝止身語惡,及無祈願等故,不名無表。
散意殊勝祈願,即是別脫表戒。
從他受得、緣外身語,與此不同。
此大乘一支、二支,乃至多支,皆發無表。
祈願勝故,盡形期[97]故[98]。
此意表業現行者,名表,然無無表。
如《瑜伽》第五十叁,並《樞要》[99]及別抄[100]等。
如五十四[101]、及六十六[102]等解,及如下第二[103]卷抄[104]解。
叁業無表皆假所以,如佛地第四[105]、《成業》[106]等解。
定共戒與道共戒應明寬狹︰此中言「定中」,通明道者。
明無漏戒亦名定戒。
【疏翼】 以上第二別破表無表色中,第一破外計訖。
【論文】 一?叁叁叁 世尊經中說有叁業,撥身語業,豈不違經? 【疏翼】 第二別破表無表色中,第二外人引經爲難。
【述記?卷八】 下、即第二段,外引經難。
初、問,次、答。
此初問也。
【論文】 一?叁叁四 不撥爲無,但言非色。
【疏翼】 第二答外人引經難,文分爲二︰一、總答,二、別顯。
此即初文。
【述記?卷八】 此、總答。
【論文】 一?叁叁五 能動身思,說名身業;能發語思,說名語業;審、決二思,意相應故,作動意故,說名意業。
【疏翼】 總答外人引經難訖,第二別顯。
文分爲二︰一、出體,二、釋名。
此即初文。
【述記?卷八】 下、別顯。
若爾,何者名身語業?下文有二︰一、出體,二、釋名。
近意之業、意相應業,名意業,臨近釋。
依意之業,依士釋。
此言叁種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