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麥麥德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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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告訴你,雖然我是女孩子,可我的吉祥物是一把刀子,你不會吓壞吧?哦,我已經從你的眼裡看到了驚訝和不安。

    是啊,女孩子的吉祥物應該挂在脖子上,一串珍珠、一顆玉墜、一隻十字架,或者是一張小男人的小照片……可我不是的。

    我的刀子藏在别人看不見的地方,是那種真正的刀子,冷冰冰的、沉甸甸的,出鞘時帶着不易察覺的風聲,有金屬的酸味,就像是淡淡的花香。

    換一句話說,我喜歡刀子,如同一個花癡迷戀着花朵。

    事實上,在我的故事裡,很多時候也總是有花的,隻不過當花枯萎的時候,刀子還在花叢裡閃爍着安靜的光芒。

    泡桐樹老了,南河幹枯了,瓦罐寺坍塌了,可我還是我,刀子還他媽的是刀子啊。

     十二歲的時候我有了第一把刀子,十八歲的時候我有了另一把刀子。

     兩把刀子都是生日的禮物。

     十二歲的刀子是土耳其的彎刀,十八歲的刀子是德國的獵刀。

    至少陶陶送我獵刀的時候,他說是真正的德國貨。

     那天窗外落着雨水,窗戶上粘着雨珠,雨珠就像電影裡俗得發膩的眼淚。

    陶陶牛高馬大,蒲扇一樣的雙手捧着刀子,刀子用紅綢緞裹着,裹了一層又一層,在十八隻蠟燭的照耀下,就像他的雙手捧着一灘鮮血。

    我把那家夥接過來,掂了掂,就知道是一把好刀。

    紅綢緞一層一層地解開,刀子跟個嬰兒似地躺在裡邊,又嫩又亮,亮得透明,也亮得紮眼,弧線那麼優雅、柔和,卻千真萬确是一把好刀。

    刀子看起來甚至就像可憐的小寵物,而其實正是刀刀可以見紅的獵刀。

    刀身有一尺長吧,還鑿着細如發絲的凹槽,我把它握在手裡,就像握着了一束陽光。

    刀把上纏着一圈一圈的銅線,金黃色的銅線,看起來是那麼的溫暖,隻有我的手才曉得,它其實是那麼的冰涼。

    在刀把和刀身之間,橫着彎曲的擋闆,擋闆上刻着一隻狼頭,白森森的,卻睜了眼睛在睡覺。

    我親了親狼頭,用刀把大蛋糕切成了一十八牙。

    刀子是真他媽的鋒利呢,它剖開蛋糕就像剖開一汪清水,蛋糕的剖面非常的光滑,光滑得好似小美人的臉蛋。

     我一手拖了刀子,一手圈了陶陶的頸子,在他的耳輪上“吧”地親了一大口。

    陶陶很高,為了受我一親,他得俯下身子,這就叫你們說的那個屈尊吧?我說,謝謝陶陶。

     陶陶屈尊地笑了一笑,他笑起來也就是把嘴角歪了一歪。

    他說,風子,風子你喜歡就好。

    陶陶是我的同班同學,是我喜歡的男孩。

    我看他,他看我,兩情相悅,彼此順眼,都不是問題孩子。

    什麼是問題?有問題的人看沒問題的人,不也全成了他媽的有問題? 噢,那一天是過去多久了?想起來,那一天的雨水淋在頭上,好像還沒有風幹。

     是的,我是願意和你談談我的故事,談談我的兩把刀子,可你千萬别拿那種眼光看着我,就像東方時空的主持人,看着一個問題女孩,萬分關懷也是萬分痛心的樣子,刨根問底要弄出點什麼啟迪青少年。

    别這樣,拜托你,你真的别這樣,啊? 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可以随便談一談。

    就像在茶樓裡喝茶,或者在南河的堤壩上遛達,很随便當然也是很正常地談一談。

    噢,是的,談一談,因為我很怕“談心”這個詞,誰隻要說要跟我談談心,我立刻就要暈死過去的。

    很久以來,我都難得開口說什麼話了。

    尊口免開,這個詞,我沒用錯吧?哦,錯了,那就錯了吧。

    反正我的意思是說,我很久不說話了,我的嘴巴都要發臭了,看來的确是應該跟誰談一談了。

    就像把下水道的蓋子揭開,敞一敞吧。

    跟誰談呢,最好就是你這樣的人吧,跟我素昧平生,不知道我的過去和我的今後,隻知道我就是我說出的那一堆東西。

    那一堆東西裡邊有誠實也有謊言,當誠實多于謊言的時候,它就像一個肉餡很小的包子,雖然不上口,卻經得住餓。

    可當謊言掩蓋住誠實的時候,它就像一杯澆了冰激淋的非洲黑咖啡,在舔去了甜蜜之後,苦得你發慌。

    你别笑,我哪懂得什麼哲學,哲學不是我這種人能談的,也不是一個女孩子該談的,對不對?我隻是打了一個比方,用這種方式先談談自己,也許就說明我還是很正常的吧。

     真的,我再說一遍,我不是一個問題女孩。

    你也别拿什麼問題來難為我,更不要讓我接受什麼心理測試了,發問卷、填表格,諸如多大年齡、什麼血型、屬于哪個星座、有何特長、暗戀偶像、是否失去過貞操等等等等,那完全一個傻瓜的感覺。

    當然,我曉得我們現在就是一個傻瓜的世界,對不對,到處是傻瓜相機、傻瓜飛機、傻瓜明星、還有傻瓜的男孩和女孩。

    就連奔四十的男男女女都自稱“男孩”、“女孩”,嗲得讓人發膩。

    滿世界都是傻瓜,可傻瓜堆裡也就一個家夥是偉大的,那就是阿甘,也就是所謂的弗雷斯特?岡普。

    這是我們親愛的英語老師宋小豆告訴我們的,她說,是弗雷斯特?岡普,而不是阿甘。

    她還是我們的班主任,經常用中英文夾雜着罵我們是地道的傻瓜,卻出不了一個真正的岡普。

    她随手在黑闆上寫了一行英文,我現在還記得那些洋碼兒,因為這是她對我們的夢想,ForrestGump,她說,是岡普,岡普現在都成了天才的别名了。

    她冷冰冰地說,不要怪我罵你們是傻瓜,我是做夢都希望高二?一班出一個岡普。

     哦,可我真的不想成為岡普,或者那個更為知名的阿甘。

    我也不喜歡跑步、打乒乓,或者捕魚撈蝦。

    他的絕活是跑步,可是他跑那麼快有屁用呢,他愛的女人還不是趕在他前頭死掉了。

    我就算是傻瓜吧,我也想做個正常的傻瓜。

    正常的傻瓜就是傻瓜,跟天才又有什麼關系呢? 是的,我就是一個正常的傻瓜,就讀一所最稀松平常的中學,每天以無所事事打發漫長的時光。

    好在我的運氣不錯,期末隻有兩三門功課需要補考。

    這就是說我還算規矩,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