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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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上生活在作家建造起來的那個理想國裡了。

     人們常将我們的革命歸因于美國革命:的确,美國革命對法國革命有很多影響,但是,當時在美國的作為對于法國革命的影響并不及當時法國的思想對法國革命的影響。

    當美國革命在歐洲其他國家還隻是一個新鮮奇特的事件時,對法國人來說它并不陌生,隻不過更有血有肉,更震撼人心罷了。

     在歐洲,它令人震驚;在法國,它使人信服。

    美國人仿佛隻是貫徹實行我們作家的設想:他們賦予我們頭腦中的夢想以現實的内容。

    這就好比費内隆突然出現在薩朗特。

     曆史上,偉大人民的政治教育完全由作家來進行,這真是一件新鮮事,這種情況也許最有力地決定了法國革命本身的特性,并使法國在革命後呈現出我們今天所見到的容貌。

     作家們不僅向進行這場革命的人民提供了思想,還把自己的情緒氣質賦予人民。

    全體國民接受了他們的長期教育,沒有任何别的啟蒙老師,對實踐茫然無知,因此,在閱讀時,就染上了作家們的本能、性情、好惡乃至癖性,以至當國民終于行動起來時,全部文學習慣都被搬到政治中去。

     人們研究法國革命史就會看到,大革命正是本着卷帙浩繁的評論治國的抽象著作的同一精神進行的:即本着對普遍理論,對完整的立法體系和精确對稱的法律的同一愛好;對現存事物的同樣蔑視;對理論的同樣信任;對于政治機構中獨特、精巧、新穎的東西的同一興緻;遵照邏輯法則,依據統一方案,一舉徹底改革結構,而不在枝節上修修補補的同一願望而進行的。

    這是何等駭人的景象!因為在作家身上引為美德的東西,在政治家身上有時卻是罪惡,那些常使人寫出優美著作的事物,卻能導緻龐大的革命。

     那時連政治語言也從作家所講的語言中吸取某些成分;政治語言中充滿了一般性的詞組、抽象的術語、浮誇之詞以及文學句式。

    這種文風為政治熱潮所利用,滲入所有階級,而且不費吹灰之力,便深入到最下層階級。

    早在大革命前,路易十六的敕令便經常提到自然法和人權。

    我發現農民在訴狀中稱鄰舍為同胞,稱總督為可敬的行政官,稱教區本堂神甫為聖壇使者,稱上帝為最高主宰,這些農民隻是不懂拼寫法,否則他們就能成為相當厲害的作家。

     這些新品格與法蘭西性格的舊底子完全混為一體,以至有人常将僅僅由這種獨特教育産生的東西歸因于天性。

    我聽到有人說,60年來我們在政治方面崇尚普遍思想,崇尚體系,崇尚誇大其詞,這種喜好或者酷愛是與我們種族的某一種屬性,即略加誇大的所謂法蘭西精神相關聯的,仿佛這個所謂的屬性一直隐藏在我們的曆史中,到臨近上世紀末才驟然間顯露出來。

     奇怪的是,我們保持了取自文學的習氣,卻幾乎完全喪失了對文學的年深日久的熱愛。

    在我參與公共生活期間,我看到人們不大讀18世紀的書,更不必說其他任何世紀的書了,對作家也極端蔑視,然而對于他們出生以前由文學精神顯示出的某些主要缺陷,他們卻忠實保留,對此我常感驚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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