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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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傅慕容行雲通敵叛國一案,其實記錄得并不詳細。

    皇上交給雲峥的官方卷宗中隻記載着太傅通敵叛國的文書從府邸中搜查出來,又抓到了敵方的奸細,招認了一切。

    先帝雷厲風行地定了罪,滿門抄斬,連宮中的慕容妃也賜了三尺白淩。

    表面上看來,有物證,有人證,太傅大人也畫押認罪,有證供,似乎看不出有什麼漏洞。

     “我們要從哪裡開始查?”我望着雲峥,“證物?證人?還是經案人?” 雲峥笑了笑,淡淡地道:“其實那些東西都不重要。

    ” “為何?”我蹙起眉,有些不解。

     “一個人若要作案,首先要看他有什麼動機。

    這卷宗裡記錄的未免可笑,說慕容太傅貪了紅日國送來的巨額财富,以慕容家族當年的顯赫,會為了錢做這麼禍及滿門的事嗎?更奇怪的是,這個案子隻經過刑部初審,就由先帝親自定了罪,沒有經過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

    按我朝律例,大理寺的主要職責是專門審核天下刑名,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駁;事有冤枉者,推情詳明,務必刑歸有罪,不陷無辜。

    它與刑部、都察院合稱三法司,凡未經大理寺評允,諸司均不得具獄發遣。

    像通敵叛國這一類重大案件,應由三法司會審,初審以刑部、都察院為主,複審以大理寺為主。

    ”雲峥一口氣說完,停下來,目光落在卷宗上,半晌,微微一笑,意有所指地道,“其實通敵叛國這種罪,要證據有什麼用?皇帝若自己定了調子,不是證據也成了證據?” 我悚然一驚,仔細回味雲峥的話,越想越是心驚。

    的确,從我所知的曆史,有好多被定為通敵叛國罪的臣子,後面的水深着呢,根本不像外表看來那麼簡單,這種案子一般都是皇帝覺得臣子影響到他地位了,就給個冤案,讓你永世不能翻身。

    也有其他的特例,老皇帝覺得那是個人才,想留給兒子用,可又怕是個老臣,資曆老,不聽使喚,就把個茬把臣子趕出去,兒子一即位,就赦回來,對小皇帝感恩戴德,如唐太宗對李績。

    皇帝制造的冤案,無非是這兩種企圖,不過慕容行雲的案子肯定不是後者,否則也不會滿門抄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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