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節雲大小姐力破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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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隻大狗在沖他翻獠牙。

     很快一個光頭精赤着上身的壯漢就來到了雲暮身邊,蹲下來小心的把一個精緻的小鞍子套在番狗的身上,又拿來一身小小的皮甲穿在丫頭身上。

    一套孩子用的木刀,木槍。

    木弓,挂在狗身上,最後抱起小丫頭放在狗身上。

     “丹朱,你老婆我會幫你要過來的,你兒子我也會幫你要過來,明天他們都會來我家,如果他不給,我就讓旺财咬他。

    “ 那日暮不會起名字,她隻記得丈夫的愛馬叫旺财,所以就給閨女的這隻和她一起長大的番狗也起了旺财的名字,在她看來,丈夫起的名字就是最好的。

     狗奴是和狗一起送來的,已經在雲家牧場生活了兩年,對他來說這裡就是天堂,自己隻要養好家裡的狗就好,這樣就能吃的飽飽的,穿的暖暖的,再也不用抱着狗在冰雪裡哀嚎,沒想到尊貴的小主人居然還記得對自己的承諾,立刻就五體投地的拜倒在草地上,親吻雲暮的小靴子,他不知道小主人有多尊貴,隻知道雪原上的大頭人見到小主人都需要行禮,他對小主人幫他把受苦的老婆孩子要過來這件事,絲毫不懷疑。

     “旺财!沖“雲暮拿起自己的軟木做的長槍,像個騎士一樣的命令自己的坐騎,大狗立刻就狂奔起來,小丫頭的這點重量,還對它造不成困擾。

    狗奴丹朱就跟在後面奔跑,大嘴都要咧到耳朵後面去了,小主人就是他的天。

     旺财是狗王,見它開始奔跑,其他的狗也跟着跑,低沉的咆哮聲一時間充滿了草原,一隻藏獒敢和三匹狼戰鬥并且能戰而勝之,一群藏獒,在草原上就是無敵的存在。

     雲暮帶着自己的大軍一頭就紮進了敵群,當然,這是一大群羊,羊群頓時就炸了鍋,咩咩叫着東奔西竄,小丫頭的軟木槍不斷地在那些羊的屁股上戳,更是引起一片混亂。

     那日暮正在洗澡,就聽得外面的羊群炸鍋了,衣服都不穿的就要往外跑,被宦娘死死地拉住,硬是塞到澡盆裡才罷休。

     “丫頭在遊戲而已,羊群亂了有牧羊人,不穿衣服就敢往外跑。

    還要不要臉面了。

    “ “羊跑了!“那日暮急躁的拍着木桶對宦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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