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得理,當然不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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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不知道神靈有沒有空。

    “ “那倒不必,我大唐律法森嚴,有他們在,我何必去求那些木胎泥塑,書院的格言就是求人不如求己,你以為你的合同就沒有絲毫的瑕疵麼?這個合同是你夫人和高陽簽訂的,所以漏洞必然會有,如果是你簽訂的,我就會直接給你錢,買回合同,不費那個神,既然是你夫人簽訂的,那這裡面就大有章可做。

    “ 雲烨笑了,示意李恪繼續說。

     “雲兄我這兩天一直在長安縣查找多年來的判例,尤其是關于合同方面的判例,結果皇天不負有心人,還真的被我找到了一個,這就說給雲兄聽聽。

    “ 雲烨有點狐疑,長安縣的判例那是可以借鑒的,隻要前面有現成的判例,而兩級司法官都沒有推翻的話,以後遇到同樣的案子,就會有同樣宣判,絕對不會有意外。

    長孫聽到李恪說的這麼肯定,也放下茶碗,準備好好聽聽李恪如何辯解,最後推翻雲烨手裡的合同。

     “崇甯坊有一個老婆婆,家裡隻有他和一個傻兒子相依為命,日子過得艱難,這個兒子雖然有些傻,但是按照大唐律,他依然是一家之主,有一天家裡實在是沒有米了,傻兒子無意中從家裡翻出一塊玉珏,決定把這塊玉珏賣給一個商人,得些錢财,好買米回家充饑,渡過難關。

     他遇到了一個黑了心的商人,一塊戰國時期傳下來的玉珏,就賣了三百錢,商人為了敲定腳跟,還專門和這個半傻子簽訂了自願買賣的書,等傻兒子回到家中,告訴母親自己把玉珏賣了,得了三百錢。

     老婆婆大驚,這是祖傳的東西,怎麼可能賣掉,就算出賣,又怎能隻賣三百,最少價值百貫才對。

    可是玉珏已經被自己的傻兒子賣掉了,找商人想要贖回來,商人不肯,還拿出書,找來保人對質,說明自己當時确實把話說得明明白白,不存在欺詐。

     老婆婆無奈之下抱着最後的一線希望,告了官,官員也很為難,這個商人手裡的書是真的,也沒有強迫那個傻子按手印,傻子也是一家之主,不管怎麼判,商人都沒有錯,但是這麼判案,律法上沒問題,但是人情上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

    “ ps:第二節保底,繼續爆發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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