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節皇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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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烨一直希望自己像豬一樣活着。

     在以前的世界中結婚,生子,買房幾乎耗盡他全部的時間和精力,幼時發下的宏偉大志早早被生活的戰車碾壓的粉碎。

    現在人生歸零了,重新來過,卻找不到目标。

    親人的出現讓他重新煥發了拼搏的熱情,是啊,有八個妹妹需要足夠的嫁妝,這讓他的眼睛都要變成銅錢模樣。

    長安,到底有一個家在等着自己,不管是冷漠的,還是溫暖的,雲烨都急切的想投入他的懷抱。

    并願意為他付出任何代價。

    雲烨淩亂了,自己不是一直想逃避這樣的人生負累嗎?怎麼一背上負擔就精神百倍?人生的意義難道說就在于此嗎?生命的延續,親情的維系,為年長者送終,為年幼者覓食,然後再被别的長成者埋入泥土?變成鬼魂在次元空間看後輩一代又一代如此循環?偶爾有那麼一兩個人忘記這種責任,或許是厭倦了這種責任,找出種種理由逃避,或為榮華,比如易牙烹子。

    或為理想,比如趙王生生餓死生父。

    或為大義,比如劉邦分羹。

    雲烨不是那種高人,隻要敵人把刀架在妻兒脖子上,讓幹什麼就幹什麼,絕對不講任何條件。

    所以他成不了名人,高人,理所當然的不會被曆史記住,以及推人,芸芸衆生中像自己的絕對是大多數,要不然中國曆史不會綿延五千年。

    越是變态就越會被曆史記住這是真理,就像網絡上,最紅的絕對是最變态的。

    循規蹈矩的螞蟻沒人會理睬,但是戴帽子的螞蟻就不同了,他已經超越了螞蟻這個概念,被螞蟻曆史記住也就成為必然。

     雲烨雖然是一隻與衆不同的螞蟻,他決定一定要向大衆螞蟻看齊,努力成為大衆螞蟻的一員。

    所以他就和軍營中其他人一樣,刻苦訓練,刻意模仿他們的言行,努力學習古文,練習毛筆字。

    每當這時,雲烨就無比感謝那個有強制癖的台灣老闆,就是他造就了雲烨一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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