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黎明前的黑暗 第07章 肅清川西匪患,打開康藏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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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鳥”。

    調查報告的第一部分還對此作了特别提示。

     在調查報告的第二部分,鄧小平從八個方面闡述了治理西藏的戰略方針。

     他首先表明了對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和達賴班禅的态度。

    解放軍解放西藏的目的,是團結西藏人民,提高西藏人民的經濟文化生活,使西藏人民從帝國主義的侵略與封建統治的壓迫、剝削下獲得真正的解放。

    因此,對西藏現行的政教合一制度,當然要予以逐步的改革,作到政教分離,走向真正的民主自治。

    但由于西藏落後和藏族人民對于宗教信仰的根深蒂固,所以這種改革是必須根據西藏人民覺悟後的程度,有步驟有計劃地在相當時期才能達到的事情。

    因此,我們的态度是:1暫以保留原有的政權機構為原則。

    2反對并清洗親英的、堅決反對共産黨人民解放軍及出賣西藏人民利益的少數反動分子,團結與群衆有聯系的進步分子,争取中間分子,以此來改造舊政權中的領導成分,但一定要先取得藏族人民的同意和擁護。

    3擴大原有的政教聯席會議(即僧俗民衆大會)的基礎,争取平民代表參加,使之逐漸轉變為真正的人民代表會議,而在會議的領導上也逐漸走上民主。

    4建議成立西藏軍政委員會,以實現中央人民政府對舊西藏地方政府的領導及該地區解放軍與舊西藏地方政府的聯系。

     關于對達賴的态度:1解放軍進藏如達賴逃亡,根據西藏的習慣不應以班禅代理達賴,以免引起大的糾紛及西藏人民的反響,應照西藏的習慣以攝政代表達賴領導噶廈執行政權,對達賴仍應設法争取,以免為帝國主義所利用。

    2.如攝政參與達賴逃亡,要依照西藏習慣召集政教聯席會議,重新推選攝政。

    3噶廈(等于政務院)為西藏最高行政機構,如四大噶倫(約等于政務院的委員)全部或一部分随達賴逃亡時,可以新命噶倫補充即定人數(原四人)以執行政務。

     關于對班禅的态度。

    班禅在西藏是與達賴并列的兩位宗教上的領袖,但班禅不問政事,在宗教上的地位稍遜達賴。

     鄧小平還談了對西藏貴族、官員、喇嘛、農牧民各應采取的态度,對西藏人民社會的福利政策,改革康藏烏拉差役制度的意見等。

     北京始終希望通過和平談判的方式來解放中國大陸最後一塊土地。

    在和平解放西藏進程中,和平是一條主線索,非常突出。

    即使被迫進行戰争,也是以打促和。

     1949年9月2l~23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首屆首次全會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權力和義務,實行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做了明确規定。

    由中共提出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這些政策,被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莊嚴成立。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宣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命令》,命令人民解放軍迅速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國土。

    解放軍在華東,中南和西北戰場上捷報頻傳。

    面對西藏的特殊狀況,共産黨将采取何種對策呢? 這在鄧小平等人的談話中早有流露。

     1950年1月中旬,鄧小平在給十八軍部署進藏任務時就提出:“西藏問題有軍事問題,需一定數量之兵力。

    但軍事與政治比較,政治是主要的。

    ”“政策問題極為重要。

    ”“到西藏去就是靠政策走路,靠政策吃飯,政策就是生命。

    必須緊密聯系群衆,依靠群衆。

    要用正确的政策去掃除中外反動派的妖言迷霧,去消除曆史上造成的民族隔閡和成見,把康藏廣大的僧俗人民和愛國人士團結到反帝愛國的大旗下來。

    ” 劉伯承當時也提出:“要先由民族團結入手,然後才能談階級問題。

    ”“宗教問題如體會不深,亂下手,必出大亂子。

    ” 這些就在實際上提出了關于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針。

     1950年2月,中央指示西南局和西北局:“解放軍進駐西藏的計劃是堅定不移的。

    但可采用一切方法與達賴集團進行談判。

    ” 西南局和西北局對如何同達賴集團進行談判問題,分别提出了四條和六條意見。

    5月17日,中央在肯定了西南局提出的四條意見後,進一步指示,要按照以下原則拟定同舊西藏地方政府進行談判的條款:西藏方面必須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協助人民解放軍入藏。

    我們方面則可以承認西藏的政治制度、宗教制度,連同達賴的地位,以及現有的武裝力量、風俗習慣,一概不變更,并一律加以保護。

     遵照上述原則,5月27日,由鄧小平主持起草并親自動手修訂的進行和談的10項條款以西南局的名義報請中央批準後,于6月2日下發給各路進藏部隊,此即人們稱之為關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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