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南京解放 第11章 中集20分鐘過江,江陰要塞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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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20分鐘過江

可是,軍委的命令卻是根據當時國共談判情況而下的。

    4月1日,國共和談開始,經十餘天的交換意見,于4月13日晚9時,國共兩黨代表舉行會議。

    雙方代表準時到達中南海勤政殿,在一張長條桌兩邊相對而坐。

    會談開始,首先由周恩來對《國内和平協定草案》作說明。

    周恩來首先說明協議中必須叙述曆史的責任。

    因為南京國民政府在美國的支持下,違背了全國人民的意志,破壞停戰協定和政協決議,在反共名義下發動全國規模的戰争,已給全國人民造成了空前的災難,完全喪失了人民的信任。

    所以,戰争的全部責任,應該由南京國民政府承擔。

    因為,這是個曆史性的協議,是保證今後國内和平的一個文件,因此必須在條款的前文裡說明這個責任。

     其次,周恩來對協議草案中的各項條款作了詳細說明:第一條,懲辦戰争罪犯。

    原則上規定在這次戰争中的主要戰犯必須懲辦,但中共采取了寬大的辦法,即一切戰犯,不問何人,如能認清是非,翻然悔悟,出于真心實意,确有事實表現,因而有利于中國人民解放事業之推進,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決國内問題者,可以取消戰犯罪名,給予寬大待遇。

    對蔣介石,如果他能做到這一條,那麼也照這樣辦。

    但對于那些怙惡不悛,阻礙人民解放事業的推進,不利于用和平方法解決國内問題,或者策動叛亂者,應予從嚴懲辦。

     第二、三條,廢除僞憲法、僞法統問題。

    由于僞國大是違背政府協議召開的,是非法的,所以由它産生的僞憲法也是非法的,完全廢除沒有多大争議,但這自然是不大容易。

     第四條,依據民主的原則改編一切反動軍隊問題。

    計劃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是集中整訓,按照原編制、番号、人數,根據各地區情況,分區分期開赴指定地點集中整訓,一律與解放軍同等待遇。

    第二階段是分區改編,即改編為人民解放軍正規軍。

    因此項工作艱巨,需相當長的時間,所以需要設置一個整編委員會,國共雙方派員參加,但中共的委員任多數,任主任,國民黨的委員任副主任。

    整編委員會應向中共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負責。

     第五條,沒收官僚資本問題。

    對于那些倚仗特權及豪門勢力而獲得或侵占的财産沒收,凡規模不大,對國計民生沒有害處的企業并不沒收。

     第六條,改革土地制度。

    應有步驟地進行,先減租減息,再分配土地。

     第七條,廢除賣國條約。

    将來聯合政府成立後,要審查國民政府統治時期對外訂立的一切條約,對國家人民不利的,有出賣國家主權性質的,要廢除、修正或重訂。

     第八條,關于召開沒有反動分子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屬各級政府的一切權力問題。

    在和平協定簽訂之後,聯合政府成立之前,南京政府要暫維持下去,在人民解放軍接收階段要避免反動分子搗亂。

    對于接收後的原國民政府公職人員,中共對他們采取負責的态度,使他們有出路。

     周恩來最後說,如果上述條款都得到實現,全國和平就有永久的保證,南京政府代表團和南京政府中的愛國分子也可以得到人民的諒解和贊許。

    中共代表團願意提出保證,當新政協召開時,接受南京愛國分子參加,同時也參加聯合政府,我們對以張文白先行(即張治中)為首的代表團抱着極大的希望,希望共同努力,促成和平協定的簽訂。

     制、番号、人數,根據各地區情況,分區分期開赴指定地點集中整訓,一律與解放軍同等待遇。

    第二階段是分區改編,即改編為人民解放軍正規軍。

    因此項工作艱巨,需相當長的時間,所以需要設置一個整編委員會,國共雙方派員參加,但中共的委員任多數,任主任,國民黨的委員任副主任。

    整編委員會應向中共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負責。

     第五條,沒收官僚資本問題。

    對于那些倚仗特權及豪門勢力而獲得或侵占的财産沒收,凡規模不大,對國計民生沒有害處的企業并不沒收。

     第六條,改革土地制度。

    應有步驟地進行,先減租減息,再分配土地。

     第七條,廢除賣國條約。

    将來聯合政府成立後,要審查國民政府統治時期對外訂立的一切條約,對國家人民不利的,有出賣國家主權性質的,要廢除、修正或重訂。

     第八條,關于召開沒有反動分子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屬各級政府的一切權力問題。

    在和平協定簽訂之後,聯合政府成立之前,南京政府要暫維持下去,在人民解放軍接收階段要避免反動分子搗亂。

    對于接收後的原國民政府公職人員,中共對他們采取負責的态度,使他們有出路。

    周恩來最後說,如果上述條款都得到實現,全國和平就有永久的保證,南京政府代表團和南京政府中的愛國分子也可以得到人民的諒解和贊許。

    中共代表團願意提出保證,當新政協召開時,接受南京愛國分子參加,同時也參加聯合政府,我們對以張文白先行(即張治中)為首的代表團抱着極大的希望,希望共同努力,促成和平協定的簽訂。

     周恩來發言後,是南京代表團首席代表張治中發言,就對草案研究的意見加以說明。

    張治中最後表示,國民黨的政權當然是完了,今後國家的責任落到中共肩上,他将以至誠至敬之心,希望中共能從此領導國家達到獨立、自由和民主的目标。

     4月15日晚9時,國共雙方舉行第二次會議。

    中共代表團提出《國内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共8條24款。

    周恩來在會上作了發言,着重說明雙方分歧較大的兩個根本問題,即“接收”和“改編”。

    他堅持解放軍渡江決心不變,談判期間可暫不渡江,協定簽訂後,解放軍必須渡江接收江南廣大地區。

    在談到軍隊改編問題時,他說,國民黨的一切武裝力量是禍根,應立即改編,使全國軍隊編成名副其實的人民軍隊。

    關于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與南京政府關系問題,起先中共想以前者指揮後者,後做出讓步,使兩者平列,合作解決過渡時期的問題,直到聯合政府成立南京政府移交為止。

    這是中共最大的讓步。

    最後,周恩來鄭重宣布,對于《國内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的簽字,中共願等到4月20日,如到時南京政府不簽字,人民解放軍立即過江。

     會談結束後,南京政府代表團回到六國飯店,他們繼續商量後決定派代表回南京,勸告李宗仁、何應欽,接受《國内和平協定》。

     遺憾的是,李宗仁、何應欽卻拒絕在《國内和平協定》上簽字。

    4月18日,李宗仁命令廣播電台,向全國反複播講這樣一段話:諸位聽衆,國共和談簽訂的8條24款可予忍讓,但渡江問題正在考慮。

     4月9日,南京廣播電台播送着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陳天放的講話:“諸位聽衆,國共和談結束,和平希望黯淡,如果共軍要渡江,國民黨不會投降,是成功,是失敗,要我們志士仁人努力奮鬥。

    ” 4月20日深夜,在北京的張治中欣喜地接到了李宗仁、何應欽發來的電報,閱後卻大失所望。

    他們在電報中拒絕接受協定,要求先訂立臨時停戰協定。

     4月21日上午,張治中拿着南京的電報去找周恩來時,看見街上行人争看号外。

    他叫司機停下車,買了一份《人民日報》号外,隻見頭版頭條的大标題是:人民解放軍百萬雄師過大江。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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