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塵埃落定受審判(紐倫堡審判和東京審判) 01.德國反思很徹底
關燈
小
中
大
利亞領導的内務部戰俘營。
下一步,蘇聯方面決心消滅這批戰俘中反對蘇德瓜分波蘭的“骨幹”力量。
到1939年12月,經蘇聯内務部戰俘局逐個甄别後,大約2.2萬波蘭軍官和教授、律師、醫生、公務員等各界精英被篩選出來。
1940年3月5日,蘇聯内務人民委員(部長)貝利亞向斯大林和中央上交了一份計劃,将這2.2萬波蘭人全部槍決。
斯大林和其他4位中央領導立即親筆簽字,批準了這項秘密屠殺計劃。
于是,“卡廷慘案”發生了。
從1940年4月4日起,波蘭戰俘營内,每天都有人被帶上汽車,秘密押往行刑地斯摩棱斯克以西19公裡的卡廷森林、加裡甯和查格羅夫。
槍殺處決從夜晚開始,直到次日淩晨。
行刑時,用一台鼓風機發出巨大的響聲以掩蓋槍聲。
處決使用的是特地從莫斯科運來的德國造7.65毫米手槍或左輪手槍,這是“蓋世太保”專用的手槍。
受刑人被取下手表、戒指後铐住雙手,帶進一個用毛氈封閉的小房間,随即被從後腦槍殺。
屍體随即從對門搬出,然後下一個受刑人被帶入。
被害人的屍體被分别掩埋在卡廷森林、加裡甯和查格羅夫三個地方,每個墓坑都掩埋着重疊達12層的屍體。
直到1991年12月23日,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向俄羅斯聯邦總統葉利欽移交權力時,一起打開了一份印有“永不開啟”的蘇共中央政治局特級絕密檔案。
開啟封印看到文件後,戈爾巴喬夫說:“我們的頭發都豎起來了”,“我們無權向波蘭人民隐瞞事實真相,我們當即認為不論後果如何都應該向波蘭方面通報”。
1992年10月4日,葉利欽派特使到波蘭,将這卷蘇共中央政治局特級絕密檔案的副本交給波蘭。
波蘭總統瓦文薩接過密檔,聲音嘶啞地說:“我感到全身顫抖。
”密檔中正是那份斯大林等人親筆簽署的“1940年3月5日蘇共(布)中央的決定”。
該誰的罪誰認,你如果不想認,曆史也會幫你認。
正義有時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法庭對納粹德國24名被告中的22人作了宣判: 判處絞刑的有12人:納粹二号人物戈林,外長裡賓特洛甫,陸軍元帥凱特爾,中央安全局局長卡爾藤布魯納,納粹黨思想領袖、東方占領區事務部長羅森堡,納粹黨司法領袖、波蘭占領區總督弗朗克,納粹黨立法領袖、内政部長弗利克,反猶刊物《前鋒報》主編施特萊歇爾,陸軍總參謀長、陸軍大将約德爾,沖鋒隊和黨衛軍将軍紹克爾,奧地利總督英誇特。
其中,唯一缺席被判絞刑的是馬丁·鮑曼,他在希特勒死後任納粹黨黨務書記。
鮑曼作為納粹黨秘書長、希特勒私人秘書,掌握着納粹黨的錢袋,人稱“元首的影子”。
在希特勒政權後期,權勢日隆。
鮑曼一直以詭計多端著稱,善于内鬥,陷害過很多人,與戈林關系不睦。
據說,隆美爾元帥被卷入刺殺希特勒案件,也與他有關。
關于鮑曼的死因,有一種說法是,鮑曼在希特勒自殺後離開總理府,遇到蘇軍炮火阻隔,絕望中與希特勒的私人醫生施圖姆芬格一起服毒自殺。
1972年,他們的遺體在西柏林中央車站鋪設地下管線時被發現。
除了判處絞刑的戰犯以外,希特勒第二繼承人赫斯等
下一步,蘇聯方面決心消滅這批戰俘中反對蘇德瓜分波蘭的“骨幹”力量。
到1939年12月,經蘇聯内務部戰俘局逐個甄别後,大約2.2萬波蘭軍官和教授、律師、醫生、公務員等各界精英被篩選出來。
1940年3月5日,蘇聯内務人民委員(部長)貝利亞向斯大林和中央上交了一份計劃,将這2.2萬波蘭人全部槍決。
斯大林和其他4位中央領導立即親筆簽字,批準了這項秘密屠殺計劃。
于是,“卡廷慘案”發生了。
從1940年4月4日起,波蘭戰俘營内,每天都有人被帶上汽車,秘密押往行刑地斯摩棱斯克以西19公裡的卡廷森林、加裡甯和查格羅夫。
槍殺處決從夜晚開始,直到次日淩晨。
行刑時,用一台鼓風機發出巨大的響聲以掩蓋槍聲。
處決使用的是特地從莫斯科運來的德國造7.65毫米手槍或左輪手槍,這是“蓋世太保”專用的手槍。
受刑人被取下手表、戒指後铐住雙手,帶進一個用毛氈封閉的小房間,随即被從後腦槍殺。
屍體随即從對門搬出,然後下一個受刑人被帶入。
被害人的屍體被分别掩埋在卡廷森林、加裡甯和查格羅夫三個地方,每個墓坑都掩埋着重疊達12層的屍體。
直到1991年12月23日,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向俄羅斯聯邦總統葉利欽移交權力時,一起打開了一份印有“永不開啟”的蘇共中央政治局特級絕密檔案。
開啟封印看到文件後,戈爾巴喬夫說:“我們的頭發都豎起來了”,“我們無權向波蘭人民隐瞞事實真相,我們當即認為不論後果如何都應該向波蘭方面通報”。
1992年10月4日,葉利欽派特使到波蘭,将這卷蘇共中央政治局特級絕密檔案的副本交給波蘭。
波蘭總統瓦文薩接過密檔,聲音嘶啞地說:“我感到全身顫抖。
”密檔中正是那份斯大林等人親筆簽署的“1940年3月5日蘇共(布)中央的決定”。
該誰的罪誰認,你如果不想認,曆史也會幫你認。
正義有時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在絞刑架前認罪
紐倫堡審判曆時218天,經過216次開庭,于1946年10月1日閉庭。法庭對納粹德國24名被告中的22人作了宣判: 判處絞刑的有12人:納粹二号人物戈林,外長裡賓特洛甫,陸軍元帥凱特爾,中央安全局局長卡爾藤布魯納,納粹黨思想領袖、東方占領區事務部長羅森堡,納粹黨司法領袖、波蘭占領區總督弗朗克,納粹黨立法領袖、内政部長弗利克,反猶刊物《前鋒報》主編施特萊歇爾,陸軍總參謀長、陸軍大将約德爾,沖鋒隊和黨衛軍将軍紹克爾,奧地利總督英誇特。
其中,唯一缺席被判絞刑的是馬丁·鮑曼,他在希特勒死後任納粹黨黨務書記。
鮑曼作為納粹黨秘書長、希特勒私人秘書,掌握着納粹黨的錢袋,人稱“元首的影子”。
在希特勒政權後期,權勢日隆。
鮑曼一直以詭計多端著稱,善于内鬥,陷害過很多人,與戈林關系不睦。
據說,隆美爾元帥被卷入刺殺希特勒案件,也與他有關。
關于鮑曼的死因,有一種說法是,鮑曼在希特勒自殺後離開總理府,遇到蘇軍炮火阻隔,絕望中與希特勒的私人醫生施圖姆芬格一起服毒自殺。
1972年,他們的遺體在西柏林中央車站鋪設地下管線時被發現。
除了判處絞刑的戰犯以外,希特勒第二繼承人赫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