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塵埃落定受審判(紐倫堡審判和東京審判) 01.德國反思很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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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戰犯

随着日本的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硝煙散盡了。

     這場史無前例的宏大戰争與以往不同,它不是恃強淩弱、以暴制暴那麼簡單,這場戰争具有崇高的正義性。

    同時,戰敗的德、意、日也不是單純使用暴力,而是有着豐富的理論做基礎:意大利獨裁者墨索裡尼首創法西斯主義,納粹德國的希特勒和日本軍國主義者都使之豐富并各自加以發展,深入國民内心。

    這三個國家的人民或是深信自己高人一等,或是相信自己能代表國家征服世界,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

    所以,這場戰争結束時,該用什麼方式對待那些挑起戰争的罪犯,是對人類集體智慧的考驗。

     歐戰結束時,關于如何處理罪孽深重的納粹分子,在同盟國内部曾引起激烈争論。

    蘇聯人認為,所有穿過納粹制服的德國人都應該槍斃,至少應該讓他們到西伯利亞服苦役;至于黨衛軍,活埋也許是個好辦法。

    甚至連法治傳統悠久的英國,也建議把納粹德國的主要戰犯不經審判就處死。

    英國政府認為,這些人在策劃發動二戰時,就給自己簽發了有罪判決書并送達了死刑執行令。

     但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羅伯特·傑克遜堅持必須舉行一次公開、公平、公正的審判。

    他指出:“如果你們認為戰勝者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可以任意處死一個人的話,那麼,法庭和審判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人們将對法律喪失信仰和尊重,因為法庭建立的目的原本就是要讓人服罪。

    ”争論到最後,這位雄辯的法官勝利了,主張進行公開、公平、公正審判的人赢得了勝利。

    人們相信,以暴制暴是沒有盡頭的,用法律讓罪人服罪,培育公平正義,以理性鞏固和平,或許更為有效。

     根據1943年10月,蘇、美、英三國外長在莫斯科讨論通過的《關于希特勒分子對其所犯罪行責任問題的宣言》,戰犯“将被解回犯罪地點,由他們所曾迫害的人民予以審判”。

     1945年2月,德意志帝國即将崩潰,雅爾塔會議公報中重申要公正而迅速地懲辦一切戰争罪犯的宗旨。

     1945年7月至8月,歐戰結束後,蘇、美、英三國簽署的《波茨坦會議議定書》中包括設立軍事法庭審判戰犯的條款,曆史上第一個國際法庭随之誕生。

    

又在紐倫堡碰頭

審判納粹戰犯的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開庭的時間,距離二戰結束隻有短短的六個月。

    當時的德國,納粹雖已戰敗,但民衆尚未從十幾年的精神管制和理論荼毒中清醒過來。

    許多納粹黨死硬分子隐藏在人海中,仍蠢蠢欲動,企圖東山再起。

    納粹的精神遺毒仍閃爍在德國兒童不服輸的眼神中,隐藏在一些德國民衆的思想意識中,或者披上了民族主義的外衣。

    普通的德國士兵認為,自己雖然參與了戰争,但隻是作為一名德國公民履行自己保衛祖國的義務而已,不是犯罪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在法庭展示犯罪證據,辯論是非問題,進行公正判決,更能澄清事實,辨明罪惡。

     1945年11月20日上午10時,三組辯護律師相繼走出電梯,魚貫進入精心準備的國際法庭——紐倫堡600号大廳。

    這裡曾是納粹黨召開黨代表大會的地方,把它作為審判現場大有深意。

     紐倫堡是中世紀多位德意志皇帝誕生和居住的城市,有着濃厚的曆史氣息,同時也是“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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