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凱旋在1958 三、志願軍部隊全面撤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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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中國政府發表聲明,支持朝鮮政府關于“聯合國軍”和中國人民志願軍撤出朝鮮的主張,并正式表示準備就志願軍分批撤出朝鮮問題同朝鮮政府協商,要求“聯合國軍”方面有關各國政府也采取同樣步驟。

    撤軍辦法是,志願軍在1958年底以前分三批全部撤完。

    當天,周恩來審閱了方案稿,并批送劉少奇、朱德、鄧小平、彭德懷并轉送毛澤東核閱。

    31日,毛澤東在方案上批示:“同意。

    ”随後,中國政府将從朝鮮撤出志願軍的方案,通報給蘇聯政府并征求他們的意見。

     在得到蘇聯政府的意見後,1958年1月24日,毛澤東将中國方面關于中國人民志願軍撤出朝鮮的考慮電告金日成。

    電報指出: 我們覺得,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主動提出外國軍隊撤出朝鮮的要求,然後由中國政府響應朝鮮政府的要求,是比較适宜的。

    ……對于這個方案,我們提出一些具體意見。

    這些意見,我們已經同蘇聯政府商量過,他們表示完全同意。

     1958年1月13日,中央軍委舉行例會,專門研究了中國人民志願軍撤軍問題。

    根據中央軍委的決定,總參作戰部和志願軍總部對志願軍撤軍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安排。

    2月上旬,總參作戰部研究上報了志願軍領導機關和部隊回國後的具體部署方案。

     1月28日,志願軍司令員楊勇在給國防部長彭德懷的信中指出,鑒于從朝鮮撤走志願軍的形勢已定,行動時間近迫,在不放松戰備而又節約經費開支的精神下,志願軍已初步采取了以下措施:停建營房、倉庫和醫院;壓縮一線永備工事的構築,但縱深永備工事則加速進行;結合動員家屬還鄉生産,決定今年上半年軍官家屬一律不準入朝;軍需物資凡今年用不着的,不再運往朝鮮;交接防務的一切有關資料正在進行準備。

    信中對部隊撤出的時間、方法及各軍回國後的駐防位置,兵團、志願軍領導機關的處理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同時志願軍還制定了撤軍計劃。

     1958年2月5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就撤退一切外國軍隊與和平統一朝鮮問題發表聲明。

    聲明建議,為了緩和朝鮮的緊張局勢以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美軍和包括中國人民志願軍在内的一切外國軍隊應當同時撤出南北朝鮮。

    為此,在朝鮮派有軍隊的國家應當迅速采取相應措施,把本國的軍隊立刻撤出朝鮮,聲明還建議,在一切外國軍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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