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凱旋在1958 一、停戰後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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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東同意,調李克農回國休息。
李克農回國後,由杜平、喬冠華、丁國钰、柴成文、黃華組成志願軍代表團黨委,杜平代理書記,喬冠華為副書記。
具體分工是,杜平負責代表團的全面工作,喬冠華負責對外談判事務,黃華負責政治會議雙方會談工作,丁國钰、柴成文負責有關軍停會及觀察小組與後方口岸工作。
關于對外談判的請示報告各電由李相朝、杜平、喬冠華簽署分發平壤及北京,複電仍由北京發出。
停戰委員會朝中代表團的業務工作主要由志願軍代表團負責,受中共中央領導,重大問題由中朝兩黨商量決定。
至1954年下半年,朝鮮停戰委員會的工作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戰俘等重大問題已處理完畢,軍事停戰委員會和中立國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已走向軌道,有長期化的趨勢,人民軍代表團在共同的對外鬥争中積累了若幹經驗,完全有條件有能力負起停戰委員會的責任。
基于上述情況,1954年11月24日毛澤東緻電金日成,經金日成同意後決定,将停戰委員會的工作交由朝方負責,由朝鮮勞動黨直接領導。
為适應這一形勢,12月6日中共中央制訂下發了關于調整軍停會朝中代表團的關系及縮減志願軍代表團機構的方案。
方案确定,軍事停戰委員會的一切事務,統由朝鮮人民軍代表團主持辦理,歸平壤直接領導,如遇重大問題可由平壤與北京商量。
為減少朝方的困難,移交工作在三個月内完成。
軍停會志願軍代表團縮減機構,改為志願軍駐開城聯絡處,對外名稱不變,由志司直接領導,負責與志司和北京保持聯系,辦理有關軍停會與志願軍方面的聯絡事宜,不直接處理有關軍停會的事務。
到12月14日,志願軍代表團全部移交工作基本完成,從15日起有關軍停會各項工作由人民軍代表團主持辦理。
志願軍開城聯絡處人員減至100餘人。
1958年10月,中國人民志願軍全部撤離朝鮮後,留在朝鮮停戰委員會的志願軍代表,與朝鮮人民軍代表一起,繼續為維護停戰協定進行鬥争。
志願軍主動撤離朝鮮後,“聯合國軍”實際上已不存在,除美國軍隊繼續留駐在南朝鮮外,其他國家的軍隊陸續撤出。
雖然軍事停戰委員會照例每年開幾次會,但停戰協定大部分條款已被美方破壞。
中立國監督委員會早已名存實亡,僅僅是個形式。
盡管如此,由于朝中方面和有關方面的不懈努力,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逐漸趨于緩和,自停戰之後再也沒有發生大規模的軍事沖突。
李克農回國後,由杜平、喬冠華、丁國钰、柴成文、黃華組成志願軍代表團黨委,杜平代理書記,喬冠華為副書記。
具體分工是,杜平負責代表團的全面工作,喬冠華負責對外談判事務,黃華負責政治會議雙方會談工作,丁國钰、柴成文負責有關軍停會及觀察小組與後方口岸工作。
關于對外談判的請示報告各電由李相朝、杜平、喬冠華簽署分發平壤及北京,複電仍由北京發出。
停戰委員會朝中代表團的業務工作主要由志願軍代表團負責,受中共中央領導,重大問題由中朝兩黨商量決定。
至1954年下半年,朝鮮停戰委員會的工作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戰俘等重大問題已處理完畢,軍事停戰委員會和中立國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已走向軌道,有長期化的趨勢,人民軍代表團在共同的對外鬥争中積累了若幹經驗,完全有條件有能力負起停戰委員會的責任。
基于上述情況,1954年11月24日毛澤東緻電金日成,經金日成同意後決定,将停戰委員會的工作交由朝方負責,由朝鮮勞動黨直接領導。
為适應這一形勢,12月6日中共中央制訂下發了關于調整軍停會朝中代表團的關系及縮減志願軍代表團機構的方案。
方案确定,軍事停戰委員會的一切事務,統由朝鮮人民軍代表團主持辦理,歸平壤直接領導,如遇重大問題可由平壤與北京商量。
為減少朝方的困難,移交工作在三個月内完成。
軍停會志願軍代表團縮減機構,改為志願軍駐開城聯絡處,對外名稱不變,由志司直接領導,負責與志司和北京保持聯系,辦理有關軍停會與志願軍方面的聯絡事宜,不直接處理有關軍停會的事務。
到12月14日,志願軍代表團全部移交工作基本完成,從15日起有關軍停會各項工作由人民軍代表團主持辦理。
志願軍開城聯絡處人員減至100餘人。
1958年10月,中國人民志願軍全部撤離朝鮮後,留在朝鮮停戰委員會的志願軍代表,與朝鮮人民軍代表一起,繼續為維護停戰協定進行鬥争。
志願軍主動撤離朝鮮後,“聯合國軍”實際上已不存在,除美國軍隊繼續留駐在南朝鮮外,其他國家的軍隊陸續撤出。
雖然軍事停戰委員會照例每年開幾次會,但停戰協定大部分條款已被美方破壞。
中立國監督委員會早已名存實亡,僅僅是個形式。
盡管如此,由于朝中方面和有關方面的不懈努力,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逐漸趨于緩和,自停戰之後再也沒有發生大規模的軍事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