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平津戰役:軍事打擊與政治争取相結合 16、和平改編北平國民黨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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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人民團體一緻贊助的結果。

    ” 2月21日,平津前線司令部、政治部召開改編會議,林彪、羅榮桓、劉亞樓、譚政、陶鑄、郭宗汾主持會議,國民黨軍的師以上軍官出席。

     陶鑄首先宣布了改編方案: 第一、原國民黨軍華北“剿總”,第4、第9兩個兵團部和8個軍部3級指揮機構全部結束,所有工作人員與直屬隊,分别編入解放軍平津前線司令部、各兵團部和各軍部,其25個師改編為解放軍獨立師,特種兵部隊與解放軍的特種兵部隊合并。

     第二、國民黨軍中的政訓人員,願留解放軍工作的,應經過訓練,再行錄用。

     第三、各級軍官凡接受解放軍分配工作的,其本人和家屬均與解放軍幹部及家屬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願意學習深造的,按其工作與程度分班組織學習,學習期間待遇與在職幹部相同。

     第五、願意回家的國民黨軍官,一律按原薪發給3個月薪饷和車資票,在解放區沿途供應食宿(包括家屬)。

    除武器及公用資财外,私人财物可全部帶回。

    回家後,可分得應有的一份土地。

    如本人系地主家庭,其土地财産不論分或未分,均按土地法大綱第3條規定處理。

    本人今後要遵守民主政府一切法令,其過去對于農民行為如何,一概不加追究。

    回家的國民黨軍人一律發給《參加北平和平解放證明書》,以後願來解放軍工作,仍然歡迎。

     陶鑄說:采取以上的政策、措施,是因為參加北平和平解放的國民黨軍官兵有功于國家,有功于人民,并給全國樹立了和平解放的榜樣,所以解放軍和人民願意加以獎勵和優待。

     接着,林彪、羅榮桓在講話中強調:這次改編不僅僅是改旗易幟,換個番号,而是要使國民黨軍在實質上成為人民解放軍,成為為人民、解放人民、屬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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