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四平保衛戰:首開大規模城市防禦戰先例 1、國共雙方為争奪東北硝煙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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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種形勢,劉少奇在2月15日指示東北局:“國民黨仍堅持武力解決東北問題的方針已極為明顯,你們的一切決定着能否打敗蔣介石之進攻。

    ”3月5日,中共中央在給東北局的指示中指出:“在東北外交問題尚未解決之前,蔣介石利用他已進入東北的軍隊向我進攻,企圖擊潰我在東北的軍事力量,并想在外交上将東北更多城市移交給蔣接收,以便将來在國共談判中有更多的法律依據來壓迫我方讓步,因此蔣與我方在東北的軍事對抗沖突将繼續一個時期,蔣軍可能在最近進攻西滿及南滿通遼及遼陽、鞍山、營口、海城、本溪、撫順等地,……你們必須迅速準備粉碎蔣軍進攻的戰鬥,并須準備在上述地區被蔣軍占領後,你們仍能繼續鬥争。

    ” 3月12日,劉少奇指示東北局:“在蘇軍撤退後,東北的軍事情況即将緊張起來。

    你們必須打幾個勝仗,隻有弄得蔣軍在東北處于困難的情況之下,蔣軍才會在我們所能接受的條件下和我們妥協。

    目前你們應即準備粉碎蔣軍的進攻。

    ”3月22日,蘇聯政府照會國民黨政府外交部長王世傑,決定在“四月底即自滿洲撤退完畢”。

     3月23日,為争奪北甯路及沈長路沿線戰略地區,毛澤東緻電東北局和林彪:你們應立即放手打破北甯路及沈陽附近之長春路,愈迅速愈廣泛愈好,遲則無用。

    同時立即動員全軍在運動中及其立足未穩時,堅持徹底殲滅國民黨進攻部隊。

    愈多愈好,不惜重大傷亡(例如一萬至二萬人),求得大勝,以利談判與将來。

     25日,中共中央在給林彪、彭真等發出的《關于停戰前堅決保衛戰略要地的指示》中再次強調:東北無條件停戰的協定可能于日内簽字,“在此時間内頑方會拼命進攻,企圖控制更多的戰略資源要地,而你們應盡一切可能,不惜重大犧牲,保衛戰略要地,特别保衛北滿。

    ……長春、哈爾濱、齊齊哈爾等地,你們必須在蘇軍撤退後一二日内控制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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