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綏遠戰役:首創兩軍區協同作戰之先例 2、重慶談判後蔣介石再發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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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戰中“切實遵行”。

     9月20日,蔣介石又給國民黨各戰區司令長官發出一份絕密電報。

    電報說:目前與奸黨談判,乃系窺測其要求與目的,以拖延時間,緩和國際視線,俾國軍抓緊時機,迅速收複淪陷區中心城市。

    待國軍控制所有戰略據點、交通線,将寇軍完全受降後,再以有利之優越軍事形勢與奸黨作具體談判。

    如彼不能在軍令政令統一原則下屈服,即以土匪清剿之。

    (轉引自《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文集》第3卷) 10月13日,即《雙十協定》簽訂後的第四天,蔣介石又向各戰區司令長官發出了一份殺氣騰騰的密令: 此次剿共為人民幸福之所系,務本以往抗戰之精神,遵照中正所訂《剿匪手本》,督勵所屬,努力進剿,迅速完成任務。

    其功于國家者必得膺賜,其遲滞贻誤者當必執法以罪。

    希轉饬所屬剿匪共部隊官兵一體悉遵為要! 為了加緊内戰的準備,11月9日至11日,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會召開了軍事會議,各地重要将領都到重慶參加了這個會議。

    會議經過幾天的讨論研究,決定了進攻解放區的作戰計劃。

     會議決定要在六個月内擊潰八路軍和新四軍主力,然後分區進行清剿,以期“根絕匪患”。

    這個計劃分三步行動:第一步控制蘇北、皖北和山東,打通津浦路、平漢路;第二步集中重兵于北平、天津,“掃蕩”華北;第三步打通平綏路,占領察哈爾、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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