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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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塑料叉子吃了起來。

    從一樓的十二号咖啡吧,傳來陣陣堅決而有力的吉他聲。

    他吃着泡面,聽着吉他,俯瞰夜幕下幾乎空無一人的街道。

    街道盡頭的路口,回蕩着車輛駛過的呼嘯聲。

     斯特萊克睡過更差的地方:在安哥拉的多層停車場躺過石子地面;在炸毀的金屬廠搭過帳篷——經過一晚上,嘴巴和鼻子裡全是煤煙,次日早上活活咳醒;最差的,要算兒時住過的社區宿舍——那個宿舍位于諾福克,陰冷潮濕。

    母親不顧他和他同母異父的妹妹百般不願意,硬是帶着他們住進那個宿舍。

    當時,他八歲,那個妹妹六歲(他有好幾個同母異父的妹妹)。

    斯特萊克仍記得躺過幾個月的醫院病床——簡陋但舒适;跟着母親偷住過的各種地方;部隊訓練時,嚴寒天氣下露宿過的樹林……裡間辦公室隻有一盞沒有燈罩的燈。

    燈光下,新買的折疊床顯得非常簡陋,但無論多麼簡陋,比起上述的所有遭遇,能睡這張床仍算得上奢侈的享受。

     通過購買生活必需品和滿足自己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斯特萊克覺得似乎回到了熟悉而親切的部隊:沒有質疑或抱怨,隻有服從。

    吃完泡面後,他扔掉泡面盒,接着打開台燈,坐到羅賓的辦公桌旁。

     斯特萊克準備把白天獲得的資料整理成一個文件夾,于是擺出各種東西: 一個精裝文件夾、白紙、一枚金屬夾,跟布裡斯托談話時做記錄的筆記本,從托特納姆酒吧帶來的那張宣傳單,布裡斯托的名片……突然,他發現辦公桌的各個抽屜被收拾得幹幹淨淨,電腦變得一塵不染,用過的空杯子連同杯裡的殘渣不見了,整個辦公室還有一股淡淡的碧麗珠香味。

    他略感好奇,打開放零錢的罐子,發現裡面有張字迹工整而優美的紙條。

    紙條是羅賓寫的,說她墊付了四十二便士,用來買巧克力餅幹。

    斯特萊克掏出錢包,從布裡斯托給的錢中抽出四十英鎊,放進罐子,想了想又數了四十二便士的硬币,擱在最上面。

     羅賓把所有圓珠筆收攏在一起,整齊地放在辦公桌最上面的抽屜裡。

    斯特萊克拿起其中一支,龍飛鳳舞地寫了起來:先寫下日期,然後記錄到目前為止他采取的行動(包括打電話給安斯蒂斯和沃德爾),并記下他們的電話号碼。

    但關于另一個朋友的信息,即提供有價值的人名和地址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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