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往事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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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次殺人的經曆 十五歲那年起,我就想要殺了他。

     如今,我幾乎可以肯定,他們所有人都早已忘了,頂多模糊地記得我當年的外号——殺人犯。

     但于我而言,那天的記憶是永遠無法被抹去的,就像刻在墓碑上的名字,哪怕用锉刀磨平,也會在背面留下印記。

     十四年前,他的名字,已經刻在我的墓碑上了,而他自己卻渾然不知。

     那是初中二年級,他是我的同班同學,塊頭比我大了兩圈,身邊總是跟随着一群男生,聽他吹牛,替他打架,為他抄寫作業——每個班級裡都會有這樣一個人,不是嗎? 說實話,我看到他們有些害怕,不僅僅是那群家夥,甚至女生都會時不時欺負我。

     但我真正感到恐懼的,并不是被人暴打一頓,而是整個班級裡沒有一個人理睬我。

     至于能稱得上朋友的同學,在整個中學時代,我算來算去都找不到任何一個。

     他們不喜歡跟我說話,而我本來就沉默寡言,每次當他們聚在操場上說說笑笑,比如男生們最喜歡的足球與NBA,而我也湊過來偷聽——他們就會默默地散去,直到我一個人站在原地,方圓幾十米内荒無人煙,似乎成為校園裡的一小片沙漠。

     同學們,乃至老師們,為什麼要這樣對我?除了我的個子比較瘦小,平時不太會跟人打交道,主要是因為那件事。

     那件事…… 抱歉,多少年來我不敢想起那件事,每次想到就會頭痛欲裂,恨不得立刻找把榔頭敲爛自己的腦袋! 對了,我說的“那件事”,并非今晚我要說的那件事。

     還是說回到大塊頭同學,他的老爸在法院工作,因此老師也不敢得罪他,男生們更是以跟在他身邊為榮,似乎這樣也能混成個律師或檢察官,最起碼是法警什麼的。

     突然,有一天他單獨找我聊天,說他因為偷看了他爸爸的文件夾,突然對我産生了強烈的同情,非但保證将來不再欺負我,還要吸收我進入他們的小圈子。

     聽起來就像做夢?但我絲毫沒懷疑他,因為這正是我夢寐以求的一件事。

     于是,我度過了中學時代最開心的三天。

     在這三天裡,盡管有許多男生不情願,但在大塊頭的幹涉下,沒人再敢欺負我了。

    每次他開始聊最新的殺人案,總把我拉到離他最近的位置。

    即便這種話題讓我異常難受,我還是努力表現出很高興的樣子,甚至還為讨好他,專門買萬寶路送給他抽——雖然我至今仍然一根煙都沒抽過。

     然而,幸福破碎得太快了。

     那是一節體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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