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尋找殺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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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面的酒店開房…… 當時,我就想殺了她。

     為什麼等待了兩年?我是在等待自己的勇氣。

     現在,我已經殺了七個人,不會害怕再多殺一個了。

     一個鐘頭前,已是淩晨三點,我守在她家門口,看着她醉醺醺地回來。

    在她打開房門時,我跟在後面沖了進去。

    沒給她任何尖叫的機會,在她回頭看清我的臉以前,刀子已紮入了後背心。

     她倒在地上劇烈地掙紮,我又紮了第二刀、第三刀…… 第七刀。

     她再也不動了。

     在殺死她的過程中,我沒有看她的眼睛,以防自己一下子心軟,畢竟我曾經喜歡過這個女人。

     不能再把衣服留在這裡了,我把身上的血衣都脫下來,塞入随身攜帶的背包——裡面裝着一套新衣服,我迅速給自己換上了。

     她一個人住在這裡,我打開她寬大的衣櫥,塞滿了各種新衣服,其中一條裙子幾分眼熟,那是我陪她在恒隆廣場買的——其餘的大概都被她丢了吧。

     我又打開她的抽屜,看到許多小首飾與化妝品,不少是我聞所未聞的,也不知道是多少男人送的? 為僞裝成搶劫殺人的樣子,我拿走了大部分值錢的金銀首飾,我想這些東西足夠買輛車了吧。

    照例擦去現場指紋,我們分手已經兩年,而她的社會關系又如此複雜,警察不會輕易找到我的。

     我穿着新衣服離開殺人現場,步行一個小時回家。

    我注意觀察電線杆子上的探頭,專撿七拐八彎的小路,以便從警方監控中消失。

    半路上,我把從她家帶出來的值錢的首飾,全部扔到了蘇州河裡。

     其實,我确實缺錢,但銷贓會有風險。

    更重要的是,我嫌這些東西髒,是她用欺騙與賣身換來的。

     哎呀,天快要亮了,明早還要上班,再見。

     ※※※ 天,亮了。

     該死的,怎麼又餓了?離開電腦屏幕,我去廚房泡了一碗方便面,窗外已開始此起彼伏的鳥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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