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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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蓮娜、頂頂,仍聚精會神地盯着電視機,聽着鏡頭前的男子宣讀審判書,他已滔滔不絕地說了許久,整個南明城都充滿了他的聲音。
“不,我不信!”頂頂憤怒地站起來,“你是誰?你到底是誰?” 這同樣也是天機,但是即将洩漏。
電視機裡的人停頓了幾秒鐘,忽然念出一串英文—— “God'srighthandisgentle,butterribleishislefthand.” 由于他的英文說得太流利了,大家一上來都沒聽明白,隻有美國人伊蓮娜才能聽清楚,她立刻用中文翻譯了出來:“神的右手是慈愛的,但他的左手卻是可怕的。
” 神的右手是慈愛的,但他的左手卻是可怕的。
頂頂皺起了眉頭:“感覺在哪裡聽過?” “這是一首詩:God'srighthandisgentle,butterribleishislefthand——出自泰戈爾的《飛鳥集》。
” 伊蓮娜一度非常喜歡泰戈爾,高中時還能背誦《飛鳥集》中的不少詩句,當然也包括這一首。
大家的目光仍緊盯着熒屏,裡面的男子卻沉吟了許久,仿佛還沉浸在泰戈爾的詩中。
就當電視機前的她們焦急起來時,畫面卻劇烈抖動閃爍了幾下,随後就化做了一片雪花。
“啊!怎麼回事?” 林君如心頭一慌,緊張地按動遙控器,但無論調到哪個頻道都飄滿雪花,再也見不到任何信号。
“不!不要!” 她們好像對電視裡的審判上瘾了,聽不到那個人說話就覺得渾身難過。
伊蓮娜率先跑到了底樓,打開客廳裡的大電視機,但依然收不到什麼信号,随便怎麼調都是雪花。
此刻,整座南明城所有的電視機,又重新恢複了黑暗和寂靜,隻剩下肆無忌憚的大雨,卻無法沖刷掉曾經的罪惡。
回到沉睡的别墅裡,三個女子都聚到了客廳,她們恐懼地擠在一起,似乎剛才的審判即将被執行。
狂風從廚房的窗戶吹了進來,許多細小的雨點打在她們臉上,伊蓮娜和林君如都互相抱頭痛哭。
突然,頂頂隐隐聽到外面有什麼聲音,夾雜在大雨聲中刺入耳膜。
“有人在敲鐵門!” 她随手抓起一把破雨傘,打開門準備沖出去開門。
“不要!”伊蓮娜顫抖地抓住她的胳膊,“外面非常危險,也許是審判要兌現了?” “那就讓法官站到我面前來宣判吧!” 頂頂猛然撐起雨傘,沖入外面彌漫的雨幕,艱難地打開小院子的鐵門。
門外黑色的世界裡,站着兩個陰冷的影子,地下還蹲着一個影子,在這三個影子的背後,停着一輛大汽車的輪廓。
還沒等頂頂反應過來,那兩個影子就串進了鐵門。
一雙有力的大手抓住她的胳膊,響起一個熟悉的聲音:“我是葉蕭啊!” 他和小枝開着救護車回來了——頂頂激動地把傘遞給他,飛快地跑回大房子。
葉蕭、小枝,還有狼狗“天神”,一起回到底樓的客廳,帶着一陣寒冷的風雨,還有醫院裡死亡的氣息。
林君如和伊蓮娜看到他們回來,還沒來得及高興就看到了那條兇猛的狼狗,她們立即被吓得逃上了二樓。
“别害怕!”葉蕭還穿着醫院裡的工作服,他摸着“天神”的腦袋說,“這條狗不會傷害我們的。
” “她們膽子太小了——‘天神’,你就乖乖地守在客廳裡,不要讓壞人進來哦!” 小枝甩着淋濕了的頭發,對她的狼狗關照了一聲,便和葉蕭、頂頂一起跑上二樓了。
“孫子楚還活着嗎?” × 黑衣人×。
黑色的帽子,黑色的眼鏡,黑色的襯衫,黑色的褲子,黑色的皮鞋,還有黑色的夜。
站在巨大的頂棚底下,雨水形成一道整齊的瀑布,黑夜裡轟鳴着傾瀉而下。
水幕之外什麼都看不清,隻有幾排燈光如滿天星鬥,點綴在無邊無際的沉默城市之上。
有些風雨固執地穿透水簾,直撲到他沒有表情的臉上,輕輕鑽入鼻子上的毛細孔,讓他忍不住打了個噴嚏。
這個突如其來的噴嚏,讓他自己都感到十分滑稽,于是放聲大笑起來。
在大雨的伴奏之下,他第一次覺得自己笑得那麼響亮,但很快就變成了苦笑,最後消逝為輕輕的歎息。
但淋漓的雨聲還在繼續,他摘下戴了許久的墨鏡,疲倦地将後背靠在牆上。
似乎這的一切都是濕的,透過衣服浸泡着他的身體。
他掏出一個扁扁的金屬瓶子,熟練地擰開蓋頭,将瓶口塞進嘴裡,仰起脖子喝下一大口——裡面裝滿了上好的洋酒,平時藏在衣服裡随身攜帶。
酒精滋潤了他的口腔與舌尖,又經過喉嚨灼燒胸口,讓他解開襯衫扣子,大口喘息了起來。
是的,他的名字叫×。
這是他的許多個名字裡,他自己最最厭惡的一個,也是使用最多的一個。
×——但這确實是最貼切的一個,這一點他自己也承認,他的人生就是一個×,起點是×,終點也将是×。
他始終眯着眼睛,面對煙霧彌漫的雨幕,眼前的一切越來模糊。
拿起瓶子又灌下一口,神經稍微地麻醉了片刻,好久都沒有這種感覺了。
很多年前,當他還是少年的時候,總是整夜麻醉自己。
他沒有辦法繼續讀書,也沒有其他的出路,終日拎着拳頭和酒瓶,浪蕩在南方炎熱的街頭。
他的家鄉在海邊,是個有名的偷渡客之鄉。
有天,他的舅舅從太平洋另一端打來電話,問他要不要去那裡做事。
一個月後,父母給他湊了幾萬塊錢,便坐上了前往另一個世界的輪船。
在唐人街的第一年,他躲在中餐館裡端菜涮盆子,為了償還父母給他借下的債務。
時常會有移民局的官員過來抓人,他就在迷宮般的街道裡東躲西藏。
後來,他又因為喝酒而與人打架,結果打傷了一個老大的兒子。
自然,他被抓起來打個半死,像流浪狗一樣被抛棄在街頭。
中餐館的老闆不敢再雇傭他了,他受傷了也不敢去看醫生,一個人躲在貧民窟的破房子裡,呻吟着忍受傷痛。
後來,有兩夥人發生了槍戰,他親眼看着一個黑人被亂槍打死,陳屍街頭卻沒有人來管。
在警察趕到兇殺現場之前,他偷偷藏起了死者的手槍。
他帶着手槍去向别人複仇,隻是想要吓唬一下他們,順便狠狠
“不,我不信!”頂頂憤怒地站起來,“你是誰?你到底是誰?” 這同樣也是天機,但是即将洩漏。
電視機裡的人停頓了幾秒鐘,忽然念出一串英文—— “God'srighthandisgentle,butterribleishislefthand.” 由于他的英文說得太流利了,大家一上來都沒聽明白,隻有美國人伊蓮娜才能聽清楚,她立刻用中文翻譯了出來:“神的右手是慈愛的,但他的左手卻是可怕的。
” 神的右手是慈愛的,但他的左手卻是可怕的。
頂頂皺起了眉頭:“感覺在哪裡聽過?” “這是一首詩:God'srighthandisgentle,butterribleishislefthand——出自泰戈爾的《飛鳥集》。
” 伊蓮娜一度非常喜歡泰戈爾,高中時還能背誦《飛鳥集》中的不少詩句,當然也包括這一首。
大家的目光仍緊盯着熒屏,裡面的男子卻沉吟了許久,仿佛還沉浸在泰戈爾的詩中。
就當電視機前的她們焦急起來時,畫面卻劇烈抖動閃爍了幾下,随後就化做了一片雪花。
“啊!怎麼回事?” 林君如心頭一慌,緊張地按動遙控器,但無論調到哪個頻道都飄滿雪花,再也見不到任何信号。
“不!不要!” 她們好像對電視裡的審判上瘾了,聽不到那個人說話就覺得渾身難過。
伊蓮娜率先跑到了底樓,打開客廳裡的大電視機,但依然收不到什麼信号,随便怎麼調都是雪花。
此刻,整座南明城所有的電視機,又重新恢複了黑暗和寂靜,隻剩下肆無忌憚的大雨,卻無法沖刷掉曾經的罪惡。
回到沉睡的别墅裡,三個女子都聚到了客廳,她們恐懼地擠在一起,似乎剛才的審判即将被執行。
狂風從廚房的窗戶吹了進來,許多細小的雨點打在她們臉上,伊蓮娜和林君如都互相抱頭痛哭。
突然,頂頂隐隐聽到外面有什麼聲音,夾雜在大雨聲中刺入耳膜。
“有人在敲鐵門!” 她随手抓起一把破雨傘,打開門準備沖出去開門。
“不要!”伊蓮娜顫抖地抓住她的胳膊,“外面非常危險,也許是審判要兌現了?” “那就讓法官站到我面前來宣判吧!” 頂頂猛然撐起雨傘,沖入外面彌漫的雨幕,艱難地打開小院子的鐵門。
門外黑色的世界裡,站着兩個陰冷的影子,地下還蹲着一個影子,在這三個影子的背後,停着一輛大汽車的輪廓。
還沒等頂頂反應過來,那兩個影子就串進了鐵門。
一雙有力的大手抓住她的胳膊,響起一個熟悉的聲音:“我是葉蕭啊!” 他和小枝開着救護車回來了——頂頂激動地把傘遞給他,飛快地跑回大房子。
葉蕭、小枝,還有狼狗“天神”,一起回到底樓的客廳,帶着一陣寒冷的風雨,還有醫院裡死亡的氣息。
林君如和伊蓮娜看到他們回來,還沒來得及高興就看到了那條兇猛的狼狗,她們立即被吓得逃上了二樓。
“别害怕!”葉蕭還穿着醫院裡的工作服,他摸着“天神”的腦袋說,“這條狗不會傷害我們的。
” “她們膽子太小了——‘天神’,你就乖乖地守在客廳裡,不要讓壞人進來哦!” 小枝甩着淋濕了的頭發,對她的狼狗關照了一聲,便和葉蕭、頂頂一起跑上二樓了。
“孫子楚還活着嗎?” × 黑衣人×。
黑色的帽子,黑色的眼鏡,黑色的襯衫,黑色的褲子,黑色的皮鞋,還有黑色的夜。
站在巨大的頂棚底下,雨水形成一道整齊的瀑布,黑夜裡轟鳴着傾瀉而下。
水幕之外什麼都看不清,隻有幾排燈光如滿天星鬥,點綴在無邊無際的沉默城市之上。
有些風雨固執地穿透水簾,直撲到他沒有表情的臉上,輕輕鑽入鼻子上的毛細孔,讓他忍不住打了個噴嚏。
這個突如其來的噴嚏,讓他自己都感到十分滑稽,于是放聲大笑起來。
在大雨的伴奏之下,他第一次覺得自己笑得那麼響亮,但很快就變成了苦笑,最後消逝為輕輕的歎息。
但淋漓的雨聲還在繼續,他摘下戴了許久的墨鏡,疲倦地将後背靠在牆上。
似乎這的一切都是濕的,透過衣服浸泡着他的身體。
他掏出一個扁扁的金屬瓶子,熟練地擰開蓋頭,将瓶口塞進嘴裡,仰起脖子喝下一大口——裡面裝滿了上好的洋酒,平時藏在衣服裡随身攜帶。
酒精滋潤了他的口腔與舌尖,又經過喉嚨灼燒胸口,讓他解開襯衫扣子,大口喘息了起來。
是的,他的名字叫×。
這是他的許多個名字裡,他自己最最厭惡的一個,也是使用最多的一個。
×——但這确實是最貼切的一個,這一點他自己也承認,他的人生就是一個×,起點是×,終點也将是×。
他始終眯着眼睛,面對煙霧彌漫的雨幕,眼前的一切越來模糊。
拿起瓶子又灌下一口,神經稍微地麻醉了片刻,好久都沒有這種感覺了。
很多年前,當他還是少年的時候,總是整夜麻醉自己。
他沒有辦法繼續讀書,也沒有其他的出路,終日拎着拳頭和酒瓶,浪蕩在南方炎熱的街頭。
他的家鄉在海邊,是個有名的偷渡客之鄉。
有天,他的舅舅從太平洋另一端打來電話,問他要不要去那裡做事。
一個月後,父母給他湊了幾萬塊錢,便坐上了前往另一個世界的輪船。
在唐人街的第一年,他躲在中餐館裡端菜涮盆子,為了償還父母給他借下的債務。
時常會有移民局的官員過來抓人,他就在迷宮般的街道裡東躲西藏。
後來,他又因為喝酒而與人打架,結果打傷了一個老大的兒子。
自然,他被抓起來打個半死,像流浪狗一樣被抛棄在街頭。
中餐館的老闆不敢再雇傭他了,他受傷了也不敢去看醫生,一個人躲在貧民窟的破房子裡,呻吟着忍受傷痛。
後來,有兩夥人發生了槍戰,他親眼看着一個黑人被亂槍打死,陳屍街頭卻沒有人來管。
在警察趕到兇殺現場之前,他偷偷藏起了死者的手槍。
他帶着手槍去向别人複仇,隻是想要吓唬一下他們,順便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