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我的警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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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發子彈,以比較其穩定性、安全性及損耗度等。

    靶場實彈射擊後由軍械鑒證專家以儀器試驗發射,然後根據不同因素評分,例如方便攜帶、易于使用、後坐力、價錢和質量等。

    參與測試的都對其中一款評價很高,也就是後來使用的Sig-Sauer。

    這四款手槍中以Sig-Sauer的價錢較高,史密夫威遜就是軍裝警務人員配備的點三八左輪的生産廠商,以前的曲特Colt點三八短杆廠商停産,維修零件都沒了,總部開始換槍工作。

    很多督察及高級督察級别使用的是Sig-SauerP250DC型号。

     普通警員出門裝備七件事:槍、speedloader+子彈、beatradio(電台手咪,即對講機)、handcuffs(手铐)、mobilephone(手機)、OCFoam(防暴噴霧劑)、baton(警棍,現在有甩棍),以及自帶電筒、水壺、急救包、多功能腰帶、警哨、記事本、鑰匙包、眼鏡包、煙仔袋等。

     資料補充二:1975年警車交通意外的巧合1975年8月13日當晚發生了一宗警隊成立以來最嚴重的交通意外。

     地點:青山公路,深井,嘉頓面包廠對出(現今路面和當年一樣之“S”彎位)資料來源:一位與當次意外受害者駐守同一小隊的退休警長轉述車輛:LandRover吉普車事發當年他們到深井青山公路架設警察路障,駛至上述S彎位失事翻側着火,因當時車内有數盞RoadBlock所用的警示火水燈,翻車後導緻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除了司機被彈出車外跌入海裡,他事後遊上岸逃過一劫,其餘三人活活被火葬。

     最令人發指就是,該段路面晚上很少車經過,唯一經過的就是佐敦—元朗線紅小巴,餘生的車長欲向駛經小巴求救時,小巴司機隻顧慢駛看戲,并無停車援手。

    反而有一部途經之私家車,駛到荃灣警署報警。

    首先最快到場的是荃灣警區的同事,當天消防比警察來得遲。

     消防到場時已沒有必要救火,警察與消防一起于附近搜索另外3位人員,車已燒剩鐵架,最後發現3位已燒成灰,因唯一能判别的就是現場發現兩支燒剩鐵框的手槍,兩男一女警察的皮帶及尼龍腰帶鐵扣。

    當時該事件震動社會,而那位生還車長,最後因事件引緻精神病而離開警隊。

    三名死者:姓名:HUIWUNHOI(許煥海),由警目晉升的警長,職務:POLICESERGEANT,警号:3918,死亡時間:AUGUST13,1975。

    姓名:LEUNGDAN(梁丹),畢業不足一個月,職務:WOMANPOLICECONSTABLE,警号:15528,死亡時間:AUGUST13,1975。

    姓名:WONGCHUNHEI(黃鎮熙),半年工齡,職務:POLICECONSTABLE,警号:12828,死亡時間:AUGUST13,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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