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港警拔槍怒射,真實版無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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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在香港警隊曆史上是獨一無二的,不是警察和匪徒之間的槍戰,而是警察之間的拔槍怒射,其中涉及多名警察死傷和槍支丢失。
一名曾經是警校優秀畢業生的警察成為混迹在正義隊伍裡的魔警,最後以被擊斃謝幕。
2006年3月16日晚上11點,隸屬尖沙咀分區巡邏小隊第一隊的警員冼家強,與一星期前由九龍城警區調職的警員曾國恒,在尖沙咀警署接受15分鐘工作訓示後,乘坐警車抵達尖沙咀天星碼頭開始巡邏。
3月17日淩晨1時12分,兩人走到柯士甸道行人隧道,在隧道中央的警員簽簿處簽到後,在隧道内向港景峰方向前進。
淩晨1時13分,兩人準備走出隧道麗澤中學出口,走在前面的冼家強正準備沿隧道樓梯而上時,突然看到梯間左邊靠牆位置,有一名神情非常古怪的可疑男子站在台階上。
該名男子戴着款式古舊的啡色膠框眼鏡,黑色假發,雙手放在腰間。
當時冼家強想截停盤問該名男子,于是曾國恒也跟在其後上前準備和該男子進行對話,可疑男子突然向冼家強開火,冼家強倒地撞倒曾國恒,可疑男子馬上槍口對準曾國恒開了第二槍。
冼家強感到劇痛後意識到自己中槍,冼家強中槍後腦袋出現短暫空白遲鈍了一下,遂拔槍指向該男子,但對方試圖用右手抓握冼家強持槍的雙手。
冼家強随即開了一槍,沒有打中,并與該男子進行糾纏。
可疑男子開了第三槍,沒有打中冼家強頭部,擊中冼家強左小腿,接着扭打中可疑男子的手槍從左手跌下,冼再開第二槍,子彈卡殼,然後又開第三槍,因為雙方在扭打,所以沒有打中。
兩人糾纏期間,雙方互相拉扯,該男子曾試圖屈曲冼家強的雙手,令槍管指向冼家強自己胸口,冼發力還擊将槍管指向對方,然後,冼家強聽到一輪槍聲,倒地後的曾國恒連續開了5槍,冼家強感到該男子身體開始乏力,随即用力将他按在地上,兩人雙雙倒地。
冼家強負傷倒地之後,右手緊握槍指向該名男子,左手按動無線電通話器通知總部,直到聽到增援警員到場才松開緊握的佩槍。
槍擊案發生後,警察指揮及控制中心在淩晨1時14分12秒,首先接到曾國恒按動通信器的緊急掣,2秒後收到冼家強按動緊急掣,并嘗試與兩人聯絡,但沒人回應,隻有背景雜聲。
1時14分22秒,冼家強兩次通知中心:“廣東道行人隧道,開槍。
”1時14分55秒,冼再向報告:“廣東道行人隧道openfire,救命呀!”控制中心在1時15分派遣沖鋒隊到場支持。
1時15分07秒,冼家強向控制中心報告自己中槍。
由于曾國恒和冼家強緊急報警及時,1時15分20秒,警長黃志強最先趕到現場,發現曾國恒、冼家強和可疑男子倒卧在隧道内。
現場共留下10發子彈的彈殼。
當時3人全部頭部中彈,隧道地闆上到處都是血迹,黃志強使用對講機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
當時冼家強左手還抓住趴在他身旁的嫌疑人衣領,并向黃求救。
另一名趕到現場的警長林鎮雄則替疑犯扣上手铐,并翻開他的身體檢查,發現他右胸壓着一支已生鏽、槍嘴有血漬,而且以黃色膠紙包裹槍柄的手槍。
檔案顯示,3人彼此距離不超過1米,據此估算,3人應該是近距離駁火中彈。
幾分鐘後,數輛急救車趕到,3人于淩晨1時40分送抵伊麗莎白醫院救治,與此同時,又有大批手持沖鋒槍、身穿防彈衣的武裝警察趕到,并對附近區域展開地毯式搜查,但沒有找到其他嫌疑人。
3人被送往伊麗莎白醫院後,醫生立刻對這3名頭部中彈、生命垂危的傷者展開搶救。
警方從疑犯身上找到個人證件,證實疑犯是在役警員徐步高。
在他身上亦發現一對警用黑色皮手套、兩束分别有兩條及四條的鎖匙,一個放有警察委任證、警察體育遊樂會會員證、身份證、住戶證等個人證件的啡色錢包,兩張駕駛執照及一張載列大嶼山竹篙灣警崗同僚電話的通信錄,經證實,徐步高當日休班。
警方亦證實徐步高所持手槍的編号,與早前警員梁成恩案中被搶去的佩槍相同。
而在案發當日槍内3發子彈都成功發射,留下3顆彈殼;冼家強所持的警槍,其中3發子彈有被撞錘擊撞過,但隻有第1發及第3發子彈成功發射,第2發留在槍内,故手槍内仍有4發子彈;曾國恒的警槍則成功射出5發子彈,餘下1發在手槍内。
現場共開10槍,其中冼家強所開兩槍并沒有擊中;徐步高所持手槍兩槍擊中冼家強,一槍擊中曾國恒;曾國恒所開5槍則全部擊中徐步高。
淩晨1時45分,後被證實為警員徐步高的可疑男子首先傷重死亡。
兩分鐘後,1時47分,軍裝巡邏警員之一的33歲的警察曾國恒也因頭部槍傷過重,醫生宣布其不治身亡。
曾國恒加入警隊逾10年,案發一星期前才由九龍城警區調至尖沙咀巡邏小隊。
法醫報告指出,曾國恒在左耳前方位置中一槍,子彈打穿下颚骨至骨折,至喉嚨的左後方,子彈因撞擊到頸椎而轉向,折射至右頸方向,并将右頸的大動脈、靜脈、神經線全部切斷。
右内頸的傷口嚴重出血,令大量血液灌入氣管,阻塞呼吸道緻死。
但由于傷勢未觸及脊髓及中央神經系統,法醫推斷曾國恒在中槍之後仍能保持清醒及一定的活動能力,故能帶傷走到平台另一端,然後向兇徒連開5槍。
而另外一名巡邏警員冼家強,當年28歲,綽号“加菲”,小腿中一槍,而另外一顆子彈由臉部射入貫穿,造成鼻骨及耳骨碎裂,颚骨也有骨折,多日内仍未脫離生命危險,無法說話不能還原現場,直到26天後恢複狀況配合O記查案和還原現場。
徐步高則身中5槍,都由身體右邊射入,彈道方向相近。
其中緻命的一槍從右腋下射入,水平貫穿身體,子彈進入胸腔後,打穿其右肺、心髒及左肺,造成大量出血及心肺功能受損。
其餘分别擊中右胸下方、右後腰,另有兩槍由徐的右下背打入脊椎,足以令他的下肢即時失去感覺及活動能力。
此次槍案中,警員徐步高也就是現場的可疑男子,已加入香港警隊10餘年,一直默默無聞。
案
一名曾經是警校優秀畢業生的警察成為混迹在正義隊伍裡的魔警,最後以被擊斃謝幕。
2006年3月16日晚上11點,隸屬尖沙咀分區巡邏小隊第一隊的警員冼家強,與一星期前由九龍城警區調職的警員曾國恒,在尖沙咀警署接受15分鐘工作訓示後,乘坐警車抵達尖沙咀天星碼頭開始巡邏。
3月17日淩晨1時12分,兩人走到柯士甸道行人隧道,在隧道中央的警員簽簿處簽到後,在隧道内向港景峰方向前進。
淩晨1時13分,兩人準備走出隧道麗澤中學出口,走在前面的冼家強正準備沿隧道樓梯而上時,突然看到梯間左邊靠牆位置,有一名神情非常古怪的可疑男子站在台階上。
該名男子戴着款式古舊的啡色膠框眼鏡,黑色假發,雙手放在腰間。
當時冼家強想截停盤問該名男子,于是曾國恒也跟在其後上前準備和該男子進行對話,可疑男子突然向冼家強開火,冼家強倒地撞倒曾國恒,可疑男子馬上槍口對準曾國恒開了第二槍。
冼家強感到劇痛後意識到自己中槍,冼家強中槍後腦袋出現短暫空白遲鈍了一下,遂拔槍指向該男子,但對方試圖用右手抓握冼家強持槍的雙手。
冼家強随即開了一槍,沒有打中,并與該男子進行糾纏。
可疑男子開了第三槍,沒有打中冼家強頭部,擊中冼家強左小腿,接着扭打中可疑男子的手槍從左手跌下,冼再開第二槍,子彈卡殼,然後又開第三槍,因為雙方在扭打,所以沒有打中。
兩人糾纏期間,雙方互相拉扯,該男子曾試圖屈曲冼家強的雙手,令槍管指向冼家強自己胸口,冼發力還擊将槍管指向對方,然後,冼家強聽到一輪槍聲,倒地後的曾國恒連續開了5槍,冼家強感到該男子身體開始乏力,随即用力将他按在地上,兩人雙雙倒地。
冼家強負傷倒地之後,右手緊握槍指向該名男子,左手按動無線電通話器通知總部,直到聽到增援警員到場才松開緊握的佩槍。
槍擊案發生後,警察指揮及控制中心在淩晨1時14分12秒,首先接到曾國恒按動通信器的緊急掣,2秒後收到冼家強按動緊急掣,并嘗試與兩人聯絡,但沒人回應,隻有背景雜聲。
1時14分22秒,冼家強兩次通知中心:“廣東道行人隧道,開槍。
”1時14分55秒,冼再向報告:“廣東道行人隧道openfire,救命呀!”控制中心在1時15分派遣沖鋒隊到場支持。
1時15分07秒,冼家強向控制中心報告自己中槍。
由于曾國恒和冼家強緊急報警及時,1時15分20秒,警長黃志強最先趕到現場,發現曾國恒、冼家強和可疑男子倒卧在隧道内。
現場共留下10發子彈的彈殼。
當時3人全部頭部中彈,隧道地闆上到處都是血迹,黃志強使用對講機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
當時冼家強左手還抓住趴在他身旁的嫌疑人衣領,并向黃求救。
另一名趕到現場的警長林鎮雄則替疑犯扣上手铐,并翻開他的身體檢查,發現他右胸壓着一支已生鏽、槍嘴有血漬,而且以黃色膠紙包裹槍柄的手槍。
檔案顯示,3人彼此距離不超過1米,據此估算,3人應該是近距離駁火中彈。
幾分鐘後,數輛急救車趕到,3人于淩晨1時40分送抵伊麗莎白醫院救治,與此同時,又有大批手持沖鋒槍、身穿防彈衣的武裝警察趕到,并對附近區域展開地毯式搜查,但沒有找到其他嫌疑人。
3人被送往伊麗莎白醫院後,醫生立刻對這3名頭部中彈、生命垂危的傷者展開搶救。
警方從疑犯身上找到個人證件,證實疑犯是在役警員徐步高。
在他身上亦發現一對警用黑色皮手套、兩束分别有兩條及四條的鎖匙,一個放有警察委任證、警察體育遊樂會會員證、身份證、住戶證等個人證件的啡色錢包,兩張駕駛執照及一張載列大嶼山竹篙灣警崗同僚電話的通信錄,經證實,徐步高當日休班。
警方亦證實徐步高所持手槍的編号,與早前警員梁成恩案中被搶去的佩槍相同。
而在案發當日槍内3發子彈都成功發射,留下3顆彈殼;冼家強所持的警槍,其中3發子彈有被撞錘擊撞過,但隻有第1發及第3發子彈成功發射,第2發留在槍内,故手槍内仍有4發子彈;曾國恒的警槍則成功射出5發子彈,餘下1發在手槍内。
現場共開10槍,其中冼家強所開兩槍并沒有擊中;徐步高所持手槍兩槍擊中冼家強,一槍擊中曾國恒;曾國恒所開5槍則全部擊中徐步高。
淩晨1時45分,後被證實為警員徐步高的可疑男子首先傷重死亡。
兩分鐘後,1時47分,軍裝巡邏警員之一的33歲的警察曾國恒也因頭部槍傷過重,醫生宣布其不治身亡。
曾國恒加入警隊逾10年,案發一星期前才由九龍城警區調至尖沙咀巡邏小隊。
法醫報告指出,曾國恒在左耳前方位置中一槍,子彈打穿下颚骨至骨折,至喉嚨的左後方,子彈因撞擊到頸椎而轉向,折射至右頸方向,并将右頸的大動脈、靜脈、神經線全部切斷。
右内頸的傷口嚴重出血,令大量血液灌入氣管,阻塞呼吸道緻死。
但由于傷勢未觸及脊髓及中央神經系統,法醫推斷曾國恒在中槍之後仍能保持清醒及一定的活動能力,故能帶傷走到平台另一端,然後向兇徒連開5槍。
而另外一名巡邏警員冼家強,當年28歲,綽号“加菲”,小腿中一槍,而另外一顆子彈由臉部射入貫穿,造成鼻骨及耳骨碎裂,颚骨也有骨折,多日内仍未脫離生命危險,無法說話不能還原現場,直到26天後恢複狀況配合O記查案和還原現場。
徐步高則身中5槍,都由身體右邊射入,彈道方向相近。
其中緻命的一槍從右腋下射入,水平貫穿身體,子彈進入胸腔後,打穿其右肺、心髒及左肺,造成大量出血及心肺功能受損。
其餘分别擊中右胸下方、右後腰,另有兩槍由徐的右下背打入脊椎,足以令他的下肢即時失去感覺及活動能力。
此次槍案中,警員徐步高也就是現場的可疑男子,已加入香港警隊10餘年,一直默默無聞。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