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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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苟的生活在離婚之後有什麼變化,那就是學會抽煙了。

    抽煙不能給王苟帶來出路,一次又一次地提審葉月才是他獨一無二的出路。

     話說回來,王苟也不是想提審就能提審葉月的,必需是雙休日才行。

    首先,雙休日不容易碰上其他幹部,他們都有自己的事要忙;其次,雙休日一般沒有外單位的人來提審人犯,比如公安局的、檢察院的、紀檢會的、律師事務所的,他們也是人,也要雙休;最為重要的是,隻有雙休日才能把兒子從托兒所接回來,王小傑入托的是“全托式”托兒所,雙休日才能跟家長見面。

     是誰毀了兒子一生的幸福?正是不知廉恥的葉月。

    王苟沒有什麼可以補償給兒子,惟獨可以為兒子解恨。

    王苟極少跟兒子交流,非說不可也是千篇一律的那幾句話: “恨媽媽嗎?” “不恨。

    ” 王苟攥住那條空褲管問,“腿哪去了?” “狗狗咬了。

    ” 這兩句對話之後,每一次王苟都要糾正兒子,“媽媽丢了你的腿。

    ” 每天的“領導值班”由闵所長、指導員和副所長王苟三人輪流,以此類推,王苟每兩個禮拜才輪得到一次雙休日有班。

    這樣,就等于王苟每半個月提審葉月一次,這次如果是周六,那麼半月之後的提審就是周日了。

    每次提審,幫主都是王苟的得力助手。

     葉月其實不用幫主動手,一進提審室就将雙手伸出鋼筋外讓王苟鎖手铐。

    這是她願意的事,她不願意的事幫主動手也沒用,比如回答問題、比如張嘴。

     王苟鎖好葉月,點燃一支煙,摘下電棍舉到她嘴邊,勒令她: “張嘴!” 有過一次教訓,再也沒有什麼如山軍令可以叫葉月張嘴了。

    可是要躲避電棍也不可能,因為頭顱被幫主緊緊抱在了胸前。

    幫主奇怪的是,就這樣電擊不也可以教訓她嗎,為什麼非得塞進她嘴裡?這隻能說明,王苟有太多的心思幫主不能理解。

     王苟是一定要葉月張嘴的,否則他内心的隐痛就無法得到撫慰。

    王苟放下電棍,将葉月的兩隻袖管捋到肘部,左手舉電棍到她嘴邊、右手撮緊香煙,再給葉月一次機會: “張嘴嗎?” 葉月面帶微笑,這種笑容是王苟所陌生的,因此刺痛了他的心窩子。

    香煙的火頭慢慢抵達葉月裸露的手臂,當它接觸到肌膚的一刹那,葉月一陣顫栗。

    幫主感覺到她的身體像蟒蛇一樣有力地扭曲,要穩住她,非得使出吃奶的力氣。

    葉月一掙紮,火頭就快要滅了,王苟低頭猛吸一口、再吸一口,幫主于是聞到了一股香味,是烤肉烤過火的那種焦糊味。

     王苟的呼吸急促起來,面目逐漸變得猙獰,牙根磨得嘎叭嘎叭響,一句話咬成三節才吐出來: “快——張——嘴——” 葉月的身體突然塌了,像爆破的輪胎那樣松垮下來,死勁摁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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