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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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你放心,一年後,我如果還能好好的活着,我會繼續對小華好的;當然,如果一年内我的病不允許我再活下去,你也放心,我不會讓他留在世界上受人欺負的-----我會帶走他的! 方進迷蒙的眼神中突然閃過了一絲亮光,狼狗見了,輕輕的對他汪了一聲,方進的眼神又迷茫起來。

     狼狗搖了搖頭:本來我真的不想在小華活着的時候就讓你死去,隻是不想你和小華再聯系了。

    不過昨天我看到這個警官來和看護小華的警察嘀咕,眼神對我不利,我就知道你已經察覺了什麼。

     于是我先下手催眠了他,讓他先殺了看護我們的警察,又設計讓他把你引到這裡來。

     等我說完,他會開槍打死你,然後這位警官會查看你的屍體,不幸的是他也會中一槍。

     這一槍是小華打的,當然是我催眠他打的,用的手槍,自然是死去的那個警察的手槍,也是這位警官拿來打死那個警察的槍。

     槍上會有小華的指紋。

     故事的解釋是:你憑自己身上有狂犬病毒,用詭計劫持了警官來看自己的兒子,然而警員發現不對,不讓你看。

     你就奪下了他的槍打死了他,當你見到你兒子,激動的時候警官乘機反擊,又打死了你。

     然後在警官檢查你屍體的時候,小華拿起來你手裡的槍,替自己父親報了仇。

     最後,當然就是我想要的,小華殺了警察,隻有我能依靠,我和小華一人一狗浪迹天涯,相依為命。

    一切阻礙我們父子相處的障礙都消失了。

     雖然我隻能活一年左右,但我會珍惜這一年的時間的。

     長話短說了,方先生,你知道我為什麼想有個兒子?因為我怕孤獨,做狗不可怕,狗一樣的孤獨才可怕,你總不能讓我真的去找條母狗生個狗崽子吧? 狼狗笑着吠了一聲。

     何況,小華是和我有血緣的孩子,畢竟他體内有我母親的血,想到這我就有快感,報複的快感。

     對不起方先生,我這幾天單獨和小華在一起,真正深深的感覺到被有人需要的快樂,作為人之父母的快樂,很好,非常好,正是我想象中的那樣,我的願望實現了,我不會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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