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奇怪的縣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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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史大驚,遂将此事奏于代宗皇帝,皇帝诏問:“為什麼隐藏國賊而自吃苦頭到這種地步?” 侯彜答:“國賊确實是我隐藏的,但我已答應保護人家了,所以即使是死,也不能說出其藏身的地點。

    ” 案子最終的結果是:侯彜被皇帝下令貶為江西瑞州高安縣尉。

     故事發生在“安史之亂”剛剛結束後的唐代宗時期,為期八年的大動亂,滌蕩了整個國家在各個領域内的秩序,在唐朝的政治地圖上,藩鎮割據的局面已形成;在唐人内心觀念上,也發生了巨大變化,其一即價值觀念的變遷,比如對“義”的看法。

    以本故事為例,作為縣尉的侯彜,為了一句承諾,知法而犯法,雖承認犯罪,但卻拒不交代國家要犯被藏匿何處,對朋友之“義”超越了對國家之“忠”。

    這種觀念在“安史之亂”以前是很難想象的,動亂後卻出現在很多傳奇小說中。

    究其因由,無非來自于大動蕩給人們心裡留下的深深的烙印:大唐王朝的概念模糊了,“忠”的對象已難以承載“忠”的字眼,而“義”被放大了,因為越是動蕩無常的年代,需要“義”的地方就越多。

     盡管有以上解釋,這個故事仍是奇特的,說的是朝廷的暧昧态度:明知侯彜窩藏國家要犯,最後卻沒治其罪,隻是把他從長安萬年縣縣尉的任上調到江西高安縣縣尉,由“從八品下”變成了“從九品下”,官階降低了一品,職位本身沒變化,還是縣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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