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黃飛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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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一看,果然是“康帥傅”牌的。

     在床邊有一個暖水瓶。

    黃飛打開,發現水隻是稍微有些溫熱。

     黃飛倒上一杯水,然後就着開水,幹啃方便面。

     黃飛的大腦飛轉——自己必須趁早離開這間小屋——因為自己是個冒牌貨,多停留一分鐘就多一份被揭穿的可能。

    因為黃飛不是叫“哥哥話不多但會疼你”的那個人。

     在牆上,挂着謝霆鋒的大幅肖像,瘦瘦的,毫無深度。

    在床一側,則貼着一張童安格的,這讓黃飛這個32歲的老男人,稍微感到了些許親切和一絲力量。

     啃了半袋方便面,黃飛的思維開始正常運轉起來。

    這是一間再簡陋不過的一個打工妹的住處,卻給了黃飛今生無可比拟的安全與依賴—— 黃飛真想永遠在這兒待下去——甚至都可以娶這個叫林菲的女孩一起過日子——直到一切罪名洗刷一空,一切都證明自己隻是做了一場噩夢。

     但黃飛不能。

     黃飛再次翻開抽屜。

    在底部報紙下面,藏有一疊鈔票! 數了一下,共6張100元的。

     黃飛将其重歸原處。

     然後找出一張信紙,又找出一支筆,開始整理思路。

     黃飛開始沉重地書寫—— 被殺死的女網友,以及發生在她身邊的種種可能: ①在那夜大概9:00,我們仍在網上熱切地聊着天。

     ②她邀請我去見面,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這種心情應該符合大多數男性心理。

     ③從公司去她住處,我大概花了25分鐘。

     ④當我去時,她已經死了→是死于25分鐘之前,還是在這25分鐘之内?→死亡時間,這是思考的一個重點。

     ⑤她被殺死在屋裡,那顯然是她租住的→那種住處往往是有着房東加上若幹租戶混居→看起來散亂但實際上也有内在秩序。

     ⑥我是進了那道四合院大門,再進入女網友自己的屋子的,但兩道門都未鎖上…… 突然,黃飛眼前一亮! 1.女網友被殺必定在我動身之前! 2.能不聲不響殺死女網友的,必定是她熟悉甚至極熟悉的人! 3.甚至,與我聊天時,“今晚你不要來”已經死了,而以她名義與我聊天的,正是殺人兇手自己! …… 黃飛驚出了一身冷汗。

     好可怕!甚至,可以再大膽猜想,那殺人兇手一直在等黃飛前去踏入陷阱——有可能他都與興沖沖趕去約會的黃飛擦肩而過!或者,兇手躲在暗中靜靜觀察?! 黃飛必須,也隻有自己救自己。

     黃飛要找到他,然後證明自己無罪。

     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但黃飛6年特種部隊的軍旅生涯告訴自己,在任務結束之前,決不可以說這“不可能”。

     隔壁傳來沉悶的咳嗽聲。

    地下室屋子不隔音,這陌生的聲音提示黃飛該早點離開。

     黃飛把這張紙折疊好,小心翼翼放入口袋,它是黃飛一系列推理的證明。

     錢!黃飛掏出自己的錢包,還剩28.4元! 黃飛拉開林菲的抽屜。

     嶄新的600元錢,安靜地躺在那。

    黃飛抽了其中3張,轉念一想——你黃飛就是個僞君子,300元和600元,有什麼本質不同?賣淫一次就是妓女,堕落一回已是嫖客。

    黃飛之所以決定拿走林菲的錢,是黃飛已經身臨絕境,同時黃飛判斷林菲還不至于因為丢失600元錢而破産。

     黃飛發現自己是一個善于從高處總結與分析問題的人,于是便毫不猶豫地把這600元錢全部放入錢包——轉念又一想,還是取出其中300,塞進了自己右腳襪底。

    雖然這雙腳已經汗淋淋臭烘烘——但再臭的人民币,也能買到最香的食品。

     黃飛想給林菲留個紙條,但這注定是愚蠢的。

     寫什麼?一個小偷一個盜賊一個騙子,這是鐵定要加在黃飛頭上的榮譽稱号。

    解釋無益,反倒會給追捕黃飛的警察留下求之不得的線索。

     黃飛在林菲那破了一角的穿衣鏡前打量自己——留着八字須,穿着皮夾克,打着黃格子領帶,襯衣幸好是磚紅色,否則衣領的汗漬會在三尺開外被人看清。

     黃飛決心用林菲的錢,買一套可以洗換的内衣内褲,然後添一件像點樣子的硬領襯衣;如果可能,再來一條價格不高但顔色鮮豔些的領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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