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絕對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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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周五。

     右腳傷處隐隐作痛,把黃飛弄醒。

     燕子正在忙着煮方便面。

    這已是中午。

     昨夜,關于劉小陽的消息,使他倆倍受打擊。

     劉小陽不是兇手,那麼誰是呢? 而後天,就是黃飛必須去自首的最後期限! 腳上的傷口,已經化膿。

    它讓黃飛每走一步都充滿痛苦。

    但肉體的痛苦,反過來又使黃飛得以保持頭腦清醒。

     肖羽的日記,散亂地堆在桌上。

     是的,在肖羽的日記裡,還記載着第三個人。

     但這個人,比劉小陽更為模糊不清! 在最後一本日記的最後一頁,因為沒有了空間,肖羽對這個人的描述可以說是嘎然而止。

     2003年11月8日 陰,有小雨。

     晚上無聊,和幾個同事到滾水迪廳玩。

     這樣就認識了他。

     他打着一條得體的領帶。

    他比黃飛高出大約半個腦袋。

     本來還可以多寫,可惜紙不夠。

    等明天買個新日記本再補記吧。

     關于這個人,就這麼小小的一段文字—— 确切地說,才92個字。

     或者更确切地說,肖羽在日記中關于這個人的記載隻是短短一句話: 他打着一條得體的領帶。

    他比我高出大約半個腦袋。

     在他們已知的日記中,羅盤、劉小陽還有這個“他”,是他們最應該找到的三個人。

     羅盤是個好人,而且沒有做案時間。

    劉小陽已死,他死在肖羽的前面。

     剩下這個“他”,卻是如此來曆不清去向不明! 但他們必須找到他,因為他出現在2003年11月8日,是他們已知的肖羽日記中最後一個男人。

     “燕子,你還記得肖羽日記裡的第三個人嗎?” “記得,肖羽說他打了條不錯的領帶什麼的。

    ” “對呀。

    這個人會是什麼人?我們可不可以就這一點點文字描述,對他的情況進行分析推理?” “黃飛,你腦瓜子好使,這是我一直都承認的。

    但關于劉小陽的分析推理,你可是輸得很慘啊!” 燕子不無嘲弄地說。

     “是!我承認發生在劉小陽身上的事,我的推理與事實恰恰相反——可是燕子,如果分析的結果與事實恰恰相反的話,證明這個思路反而就一定是對的了。

    現在,我還願意再賭一把——賭自己的智力,也賭自己的運氣。

    我還要用推理來尋找真相,但我可以把理由講給你聽,你來挑毛病。

    如果我的推理站不住腳,那麼我願意認輸,我們另想他法!” 看來也隻能這樣了。

     燕子點點頭,說:“那你就試一試吧。

    ” 黃飛清晰而緩慢地把這則日記又重讀了一遍。

     2003年11月8日 陰,有小雨。

     晚上無聊,和幾個同事到滾水迪廳玩。

     這樣就認識了他。

     他打着一條得體的領帶。

    他比我高出大約半個腦袋。

     …… “你看,就幾十字而已。

    當然,以肖羽的習慣,剩下的内容她一定會寫得很詳細而具體,如果她覺得有必要。

    可惜——” 黃飛痛苦地道: “2004年的日記本肯定在警官華天雄那兒。

    他們才不會這麼認真地研究死者日記呢!他們現在鐵定了殺人者就是我黃飛!” 黃飛歎了口氣。

     燕子也不說話。

     他們陷入深深的思索之中。

     爐肚的煤球在燃燒中,發出輕脆的“啪——啪”聲響。

     這輕響,仿佛是黃飛大腦的細胞在分裂。

     “他打着一條得體的領帶。

    他比我高出大約半個腦袋……燕子,我們先來集中分析這一句話。

    有了!——” 黃飛飛快地拿起筆,在一張紙上迅速塗抹着。

     然後,遞給燕子。

     燕子開始按黃飛寫的内容念: 他 男性 18歲——38歲之間 身高178cm左右 穿皮鞋 襪子不是白顔色的 不是長發 有正式工作,收入中等以上 “喂,黃飛,你也太武斷了吧!我可要逐一質疑了。

    ” 燕子放下紙,開始一條一條提出自己的看法: “‘他’,當然是男性。

    這個我不反對。

    肖羽至少不會寫這麼低級的錯别字。

    ” 燕子用眼掃一下紙張,接着說:“他怎麼就在18歲到38歲之間?我就見過初中生打領帶的。

    還有,國家領導人都七八十歲了,哪一天不是西裝革履一本正經?” 黃飛笑了。

     “燕子,聽我來分析給你聽。

    千萬要記住,肖羽和這個男人是在迪廳認識的。

    出入迪廳的青少年固然也有,但滾水迪廳我曾去過,裡面連小姐都有,而且是謝絕未成年人進去的。

    蹦迪是種狂野的運動,人一到四十五十就蹦不動了。

    當然,我所說的18歲到38歲之間,是一個大概。

    ” 黃飛接着補充了一句: “一定要記住,我的分析是正常情況下的一種可能。

    60歲的老頭跑迪廳去消遣就絕對不可能嗎?當然會有可能,但由于情況極其特殊,所以不予讨論。

    否則,就無異于較勁了。

    ” “身高178cm?就跟你拿尺子量過似的!憑什麼就非得是178?168、158就不行啊?我偏就相信這男人甚至是個侏儒!” 燕子對這一條最為質疑,所以反對的火力也最猛烈。

     “回憶一下,肖羽個兒多高?”黃飛輕輕松松地反問燕子。

     “肖羽?我又沒見過,怎麼知道?” 燕子臉上一臉茫然。

     黃飛便繼續道:“在簡曆上,肖羽的身高清楚明白地寫着是165cm。

    經過我的研究,成年人腦袋的高度,一般都在25cm左右——不信現在就可以拿尺子量。

    這男人比肖羽高出半個腦袋,那他應該有多高?” 燕子一下子洩氣了,不情願地承認: “那,就算是178cm左右吧。

    ” 但是燕子還有些不服氣,把目光移向了下一條: “穿皮鞋?理由是什麼?” “這太好解釋了。

    打領帶的男人最平常的着裝是西裝,也有穿夾克打領帶的。

    但是,絕不可能腳穿拖鞋、布鞋、運動鞋而打領帶的!如果有,他就應該是對基本的社交禮儀都不懂,那就是特例。

    ” “嗯。

    ”這一回,燕子終于認同了黃飛的推論。

     于是,黃飛主動解釋下一個推論: “正如剛才所說的,打領帶是有講究的。

    除了在運動休閑的時候,男人是不可以既打領帶又穿白襪子的。

    這要求當然比較高,但肖羽日記中的這位男士應該了解并遵守了這一點:别忘了,他打着一條得體的領帶。

    說明他的裝束是符合規矩的。

    另外還别忘了,肖羽是個有眼光較挑剔的人,她是在以嚴謹認真著稱的德國人開的公司裡打工。

    ” 燕子沒有吭聲,看來這一條也算通過。

     黃飛便接着說:“正常情況下——我說的是正常情況下,穿西裝打領帶的男人,是不會留太長頭發的。

    指揮家、鋼琴家頭發會很長,但他們習慣打領結。

    ” 燕子開口了:“最後一條,看來也就好理解了。

    穿着上這麼講究的人,應該不是失業好久的;能打得體領帶的人,收入應該也不會太低。

    ” 然後,燕子不屑地對黃飛說:“黃飛,說穿了,這些東西幼兒園小朋友都能推論出來啊!特種兵,就這麼點能耐?” 黃飛又笑了:“燕子,事實往往就是這樣。

    看似簡單的答案,其實來自天才的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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