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燭光晚宴

關燈
沒有必要再從英國寄書來,考慮到這個大學隻有四年曆史,主樓像斯坦佛大學,圖書館中英文學藏書還不少,至少他教的課程書夠了。

    圖書館依山而建,德式建築,異國風味。

    ,兩翼分别為文、理兩科。

    這兒以前是德國俾斯麥兵營,所以,整個校園仍以德國建築為主。

     上第一課時,闵就來他家裡帶他去,說鄭系主任讓她來幫忙,外國老師不太知道如何教中國學生,四十來個異國學生的确是一種挑戰。

     “我自己也想聽聽英國近世文學。

    ”她說。

     她認真的态度,使他很高興,他開始概述英語文壇,上課前的忐忑不安,幾分鐘之後就消失了。

    仿佛整個教室就坐着她一個人,他對着一雙黑亮的眼睛講英國文學作品。

    而這眼睛會沉思,會微笑,會欣賞地眨動。

    他記起在劍橋與女同學争論,會把教師扔在一旁,而這次他是把學生們扔在一旁。

     學生好像素質不錯,至少對他極恭敬,有點過于恭敬。

    不過他第一次教書,不希望遇到像他自己那樣好辯的學生。

    他曾在劍橋代表國王學院在辯論會上滔滔雄辯。

    那是表現給老師看;現在是他當教師,是他表現給學生看。

     可是如果學生一直那麼有禮,他就不知道學生要什麼。

    一教哈代,他就自如了,因為他看出學生很着迷,雖然他們不笑不鬧。

    他本來對哈代這老家夥有點服氣,特立獨行的人總能引起他的注意,即使在課堂上,講解他小說中枯燥的段落。

     闵的好學帶動了整個班級,系主任夫人壓陣,學生們都按他的要求預習。

    他每周讓總務室打蠟紙油印一些作品,總務室連夜趕工,非常及時。

    按他的說法,普魯斯特的小說将永垂不朽,那個愛爾蘭人喬伊斯的《尤利西斯》隻是玩弄小聰明,夠不上大師水平。

     下課時,幾個學生圍上來,有禮貌地問他一兩個問題。

     闵夾着書,耐心地等着,然後陪裘利安走出教室。

    他發現她的面貌體形,與其他二十歲上下的學生沒有什麼不同,戴着眼鏡,青色短衫長裙,沒有任何化妝。

    她年齡該比她們大一倍。

    在西方,當母親的就像母親,母親決不會與女兒差不多。

     闵說:“你很會講課,講作者生平中的趣事,你似乎特别高興。

    ” “每個作者都是活人,”裘利安說,“每首短詩每篇都是小小的自傳。

    ” 闵轉過身來,面對着他:“這話說得太好了!很有見解!” 裘利安笑了:“我是引别人的話,不過你什麼時候給我看你的詩和小說?” “為什麼?你想看我的‘自傳’,還是想我看你的‘自傳’?”她的口氣裡有挑釁。

     闵反應很快,他感到與她說話極提精神。

    她笑了,繼續說,“今後你的其他課,我都來,行嗎?英語作文。

    我想用英文寫作,你就能看到我的詩了。

    ” 裘利安一下語塞了。

    每次能見到闵?每節課闵都到?而且交作業? “隻是你講課眼睛不要總看着我一個人。

    ”還沒等他回答,她又加了一句。

    但突然轉身,明顯臉紅了,她蹬上一級石階,說了聲拜拜,卻沒有回頭看他。

     裘利安很驚奇。

    他這個劍橋學生中有名的登徒子,面對獵物,從不猶豫發出第一箭,這個中國女人怎麼搶了個主動? 他在一個蓋滿落葉的草地,仰天躺下來。

    太陽正開始旋出薄雲之後。

    他閉上眼睛,金花缭亂中,全是闵的笑容。

     “我中魔了!”他心想,“中國魔女!幸好她不是很漂亮。

    ” 東海灣極大,月牙形環繞着小魚山。

    校園裡有靠小舟的木堤和遊泳區。

    沿海灣的道路,岸畔垂柳柏桦相間,讀書的學生,三三兩兩,男的一律長衫,女的旗袍,齊耳短發。

    拿着講課夾的裘利安,頭一個感覺就是得去弄一套長衫來穿,洋人一個,一身長衫,多有意思。

    寄張照片給母親,她準會覺得很藝術。

     可能遠處下過雨,天上殘留着淡淡的虹,到處是花,銀蓮似的長杆花,從白到堇色。

    樹葉邊角已現黃色,有一種矮楓樹,每片薄葉子上,橘紅斑點都不一樣。

    滿山滿海灣秋色缤紛。

     瞧,我還是幸運的!他感歎道。

    真是一個奇異的世界。

    不像英格蘭,幾乎全是蔥綠的平原,緩緩起伏的山坡。

    不過,這個大學,在世界邊緣,是不是太清靜了點?尤其是夜裡,雁飛滿月。

    他喜歡夜裡獨行,有一次差點跌入一個不知為什麼打開的墳裡。

    這時,五裡路遠的廟宇鐘聲傳來,每次中間有十幾秒的停頓。

    山闵裡似有貓或狼的尖叫。

     這麼美而情趣盎然的校園,不像中國,一個應該是革命溫床的國家!應該弄點亂子來,他為這想法歡呼。

    太清靜,要不了多久就會敗壞他所有美好的感覺,太清靜,可能就會令他無法忍受一人獨處。

     必須弄點亂子來,世界才真實。

     從小他就學會了這樣對待生活。

    在查爾斯頓,父母和鄧肯·格朗特合住的房子,周末總有一大群客人來。

    那是他大顯身手的時候:他會爬到屋頂上,兩腿挂下坐在檐邊。

    母親知道他的脾性,不讓任何一個客人大驚小怪或眼光朝他看。

    那麼,一陣子後他就會自己爬下來。

     似乎與他的想法相同的人還有一些。

    開學沒多久,有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