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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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向左一打,一下子橫在大道上,與此同時,對方急刹車。
葉輝依舊一動不動地坐在車裡,把槍插進右側的褲子口袋。
灰色桑塔納想繞開,但已被葉輝的車死死卡住,動彈不得。
路上的車輛排起了長隊,都以為前面發生了事故。
灰色桑塔納的車門打開,下來一位年輕的小夥子,來到葉輝車前很有禮貌地說:“先生,您的車是不是出了故障?我幫您把車移開好嗎?” “請你解釋清楚!為什麼跟蹤我?這已經是第三次了。
”葉輝厲聲問道。
對方并沒顯出慌亂,彬彬有禮地遞上證件:“請您諒解,我是奉命執行保衛任務。
”對方的回答讓葉輝很意外。
“你是奉誰的命令?”葉輝把警官證還給他。
“是李克林副局長的指示。
” “請轉告你們李副局長,謝謝他的好意,也謝謝你的關照。
” 第二天,李克林特地來到葉輝的辦公室,做了解釋。
“葉書記,沒想到出了這麼大的誤會,讓您受驚了。
考慮到藍江目前的治安狀況和您現在的工作性質,對您加強警衛是必要的,您可不要往别處想。
” “我怎麼可以享受這種待遇?連我這樣的人都有專人警衛,恐怕你們公安局很難忙得過來。
” “您是‘12·19’專案工作的領導,目标很大,有必要保證您的安全。
” “你想得真周到,不過以後就不必了。
”葉輝語氣中帶着警告和不滿。
李克林沒太在意,隻是微微一笑,這一笑讓葉輝感覺很不舒服。
“12·19”案件專案會在市委小會議室進行,除了專案領導小組成員,大部分是來自于公檢法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安局的正副局長都到會。
葉輝和史向東已被市委指定為“12·19”案件偵查領導小組副組長,組長由姚德林兼任。
李克林和姜雲峰為主要成員,直接指揮偵查工作。
遵照市委書記方明的要求,會議由政法委召集,對“12·19”案件做一次全面會診。
姜雲峰第一個開口:“從案發現場的情況看,同以往類似案件比較,這起案件尤其特殊,情況也特别複雜。
我的想法是,假設這是一起襲警搶槍案,不妨我們先排除幾種可能性。
“其一,現場出入設施無任何損壞,房間内的茶幾上放有一杯用來招待客人的茶水,當日上午8點30許,由西城區打進靳小朋家一個電話。
這些線索裡最為重要的一點,是案發之前進入靳小朋家的那個電話,據通話記錄顯示雙方通話隻有一分多鐘。
請大家想想看,一分多鐘能說點什麼?恐怕也就是三言兩語的事。
要麼把事情談崩了,要麼把事情談妥了,我看雙方交談的話題,無非是約好了會面的時間和地點。
以上情況足以證明案犯與靳小朋認識,或者說很熟。
案犯正是利用了這個條件,于當日上午給靳小朋打電話,以客人的身份從容地進入了靳小朋的住宅。
“其二,案發當日靳小朋休班,妻子外出,孩子上學。
看來案犯對靳小朋一家當日的活動情況事先做了周密的了解,目的是要避開其他人,可以想像得出案犯是在與靳小朋交談時趁其不備動的手。
“其三,按說案犯既然是靳小朋的熟人,他不會不掌握靳小朋的活動規律。
在作案場合、時間以及手段的選擇上餘地會很大,他完全沒有必要把作案的地點選擇在靳小朋的家裡,把作案的時間選擇在大白天。
然而,讓人不可理解的是,案犯為了搶奪一支槍,卻偏偏選擇了這種不合時宜的場合和時間,而留下了一個熟人作案的重要線索。
采用這種作案手段有悖常理,同時,也可以想見案犯想置被害人于死地的急切心情。
“其四,從案發現場看,靳小朋的家幾乎所有部位都被翻動過,就連洗手間的儲水箱和部分地闆也搜查了一遍。
我想,靳小朋不會預先想到有人要搶槍,而把槍藏起來吧?我認為,把此案定為襲警搶槍根本站不住腳!” “那麼,它會不會是一起搶劫殺人案呢?”姜雲峰繼續分析道,“根據靳小朋的經濟狀況,我考慮不可能有如此貴重的财物藏匿在家中,更難以想像會藏在洗手間的水箱裡和地闆下面。
可是案發現場卻遭到了洗劫,案犯幾乎要挖地三尺了!我們應該想到案犯要搜尋的物品對于他們該有多麼重要。
我認為他們的目的是:一者是殺死靳小朋;二者是要獲取案犯所要得到的物品。
至于現場槍支被搶,部分财物被劫,很可能是案犯故意制造的假象!” 姜雲峰的話剛剛停下,李克林接道:“既然襲警搶槍不能成立,搶劫殺人也不能成立,案犯究竟想要得到什麼東西?你說要挖地三尺,我更無法理解了。
你提出了這麼多的論點,又加進了嚴密的邏輯推理,充其量也隻能作為一種猜測吧?你講到案犯所要得到的物品該有多麼多麼的重要,可是你又沒拿出相關的線索來說明這一點。
雖然我沒有你這麼豐富的想像力,不過,我認為案犯要達到的目的,怕是存在着很大的報複因素。
從靳小
葉輝依舊一動不動地坐在車裡,把槍插進右側的褲子口袋。
灰色桑塔納想繞開,但已被葉輝的車死死卡住,動彈不得。
路上的車輛排起了長隊,都以為前面發生了事故。
灰色桑塔納的車門打開,下來一位年輕的小夥子,來到葉輝車前很有禮貌地說:“先生,您的車是不是出了故障?我幫您把車移開好嗎?” “請你解釋清楚!為什麼跟蹤我?這已經是第三次了。
”葉輝厲聲問道。
對方并沒顯出慌亂,彬彬有禮地遞上證件:“請您諒解,我是奉命執行保衛任務。
”對方的回答讓葉輝很意外。
“你是奉誰的命令?”葉輝把警官證還給他。
“是李克林副局長的指示。
” “請轉告你們李副局長,謝謝他的好意,也謝謝你的關照。
” 第二天,李克林特地來到葉輝的辦公室,做了解釋。
“葉書記,沒想到出了這麼大的誤會,讓您受驚了。
考慮到藍江目前的治安狀況和您現在的工作性質,對您加強警衛是必要的,您可不要往别處想。
” “我怎麼可以享受這種待遇?連我這樣的人都有專人警衛,恐怕你們公安局很難忙得過來。
” “您是‘12·19’專案工作的領導,目标很大,有必要保證您的安全。
” “你想得真周到,不過以後就不必了。
”葉輝語氣中帶着警告和不滿。
李克林沒太在意,隻是微微一笑,這一笑讓葉輝感覺很不舒服。
“12·19”案件專案會在市委小會議室進行,除了專案領導小組成員,大部分是來自于公檢法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安局的正副局長都到會。
葉輝和史向東已被市委指定為“12·19”案件偵查領導小組副組長,組長由姚德林兼任。
李克林和姜雲峰為主要成員,直接指揮偵查工作。
遵照市委書記方明的要求,會議由政法委召集,對“12·19”案件做一次全面會診。
姜雲峰第一個開口:“從案發現場的情況看,同以往類似案件比較,這起案件尤其特殊,情況也特别複雜。
我的想法是,假設這是一起襲警搶槍案,不妨我們先排除幾種可能性。
“其一,現場出入設施無任何損壞,房間内的茶幾上放有一杯用來招待客人的茶水,當日上午8點30許,由西城區打進靳小朋家一個電話。
這些線索裡最為重要的一點,是案發之前進入靳小朋家的那個電話,據通話記錄顯示雙方通話隻有一分多鐘。
請大家想想看,一分多鐘能說點什麼?恐怕也就是三言兩語的事。
要麼把事情談崩了,要麼把事情談妥了,我看雙方交談的話題,無非是約好了會面的時間和地點。
以上情況足以證明案犯與靳小朋認識,或者說很熟。
案犯正是利用了這個條件,于當日上午給靳小朋打電話,以客人的身份從容地進入了靳小朋的住宅。
“其二,案發當日靳小朋休班,妻子外出,孩子上學。
看來案犯對靳小朋一家當日的活動情況事先做了周密的了解,目的是要避開其他人,可以想像得出案犯是在與靳小朋交談時趁其不備動的手。
“其三,按說案犯既然是靳小朋的熟人,他不會不掌握靳小朋的活動規律。
在作案場合、時間以及手段的選擇上餘地會很大,他完全沒有必要把作案的地點選擇在靳小朋的家裡,把作案的時間選擇在大白天。
然而,讓人不可理解的是,案犯為了搶奪一支槍,卻偏偏選擇了這種不合時宜的場合和時間,而留下了一個熟人作案的重要線索。
采用這種作案手段有悖常理,同時,也可以想見案犯想置被害人于死地的急切心情。
“其四,從案發現場看,靳小朋的家幾乎所有部位都被翻動過,就連洗手間的儲水箱和部分地闆也搜查了一遍。
我想,靳小朋不會預先想到有人要搶槍,而把槍藏起來吧?我認為,把此案定為襲警搶槍根本站不住腳!” “那麼,它會不會是一起搶劫殺人案呢?”姜雲峰繼續分析道,“根據靳小朋的經濟狀況,我考慮不可能有如此貴重的财物藏匿在家中,更難以想像會藏在洗手間的水箱裡和地闆下面。
可是案發現場卻遭到了洗劫,案犯幾乎要挖地三尺了!我們應該想到案犯要搜尋的物品對于他們該有多麼重要。
我認為他們的目的是:一者是殺死靳小朋;二者是要獲取案犯所要得到的物品。
至于現場槍支被搶,部分财物被劫,很可能是案犯故意制造的假象!” 姜雲峰的話剛剛停下,李克林接道:“既然襲警搶槍不能成立,搶劫殺人也不能成立,案犯究竟想要得到什麼東西?你說要挖地三尺,我更無法理解了。
你提出了這麼多的論點,又加進了嚴密的邏輯推理,充其量也隻能作為一種猜測吧?你講到案犯所要得到的物品該有多麼多麼的重要,可是你又沒拿出相關的線索來說明這一點。
雖然我沒有你這麼豐富的想像力,不過,我認為案犯要達到的目的,怕是存在着很大的報複因素。
從靳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