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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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要不這樣,你們看行不行,廣告内容把關這件事,就由歐陽佟負責,他在這方面内行,而且是中立的第三方,怎麼樣? 後來談到國家體育總局的公關問題,歐陽佟出了一個主意。

    他說,關于國家體育總局,我覺得我們需要采取一點策略。

    理論上,林飛雖然屬于國家隊的隊員,可畢竟國家隊并不擁有他的全部,尤其不擁有他的廣告簽約權,林飛完全有權決定自己做什麼廣告。

    但凡事既要合理也要合情,現在的情況是,林飛屬于國家體育總局,完全置國家體育總局于不顧,很可能使得雙方的關系僵化。

    在這件事上,我們既不能給林飛制造麻煩,還要想辦法撇清林飛。

    我想,我們不妨簽兩個合同,一個合同,是最終簽約的合同,上面寫明,如果毀約,按30%違約金賠償。

    這個合同一簽,就會給國家體育總局一種壓力。

    國家體育總局如果不同意做這個廣告,違約方需要支付超過二百萬元的賠償金。

    這筆錢,林飛自然拿不出來,而且,毀約的是國家體育總局,就該由他們出這筆錢。

    他們如果不想出這筆錢,就得同意這份合同。

    而這個合同,是林飛的父母簽的,林飛可以向國家體育總局說,他是迫于父母的壓力。

     國家體育總局在這件事上,不會太責怪林飛,這就給了林飛一個退路,卻又将國家體育總局的退路堵死了。

    當然,我們也要充分考慮國家體育總局堅決不同意的可能,也就是說,我們不能把林飛推到絕境,所以,需要簽另外一份補充協議,萬一國家體育總局不同意,又不肯賠償,那麼,林飛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這樣的補充協議,等于豁免了林飛一方的毀約責任,在普通的商業談判中,是很難取得共識的。

    但眼下這次談判性質不同,雙方都希望做成這筆生意,在王禺丹一方,差不多是死馬當做活馬醫,何況,作為一種策略性手段,這種方法,确實有可取之處。

    王禺丹贊成這種做法,林洛剛夫婦自然不會反對。

     所有一切,都按照歐陽佟的計劃在進行。

    會談一結束,他就給楊大元打電話,表示這筆業務,已經成功了80%。

     聽到這個消息,楊大元非常興奮,同時向他彙報登記公司的進展。

    楊大元表示,他已經看了好幾處寫字樓。

    這件事做起來非常難,價格便宜的,地點一定很偏,而且面積也不一定适合,地點好的,價格一定貴,面積也選不到最适當的。

    隻有一個地方,他覺得各方面都較适中,九十八平方米,在芙蓉路的财富大廈,與中心地帶其他地方相比,價格還算适中,月租三千五。

    歐陽佟知道雍州市的寫字樓租價,覺得這個價格還能接受,便說,那就定下這套房子。

    快點定下來,注冊就可以進行了。

     楊大元說,那好,明天我就去定。

    還有一件事,就是公司的名稱,我取了很多,拿給伍能建算了算,他說都不太好,建議我們用博億。

    博士的博,億萬的億。

    歐陽佟一想,博億這個名字不錯,暗指可以做到億萬資産,也與博弈諧音。

    就說,好,定這個吧。

    注冊的事準備得怎麼樣了?楊大元說,這個我已經打聽過了,人家按注冊資金的比例收費。

    歐陽佟問,收多少?楊大元說,三個點。

    歐陽佟想,注冊二百萬,就要收走六萬元,這可是他一年的收入呀。

    楊大元見他在猶豫,便說,這已經是最低的了,還有些公司收五個點。

    歐陽佟想,三個點就三個點吧,等于自己出六萬元注冊了一家兩百萬的公司,這樣一想,還是劃算的。

     好心情沒有持續多久,接到廣電局那位領導的電話,對歐陽佟說,你去哪裡了?民主評議也不見你參加,結果落了個最後一名。

    你再不回來,就沒戲了。

    對于這個結果,歐陽佟并不意外,他隻是在心裡暗罵了一句:這個王八蛋,又被他玩了一次。

    他罵的,當然是局黨組書記兼局長杜崇光。

    他暗想,如果明天突然聽到一個消息,杜崇光暴病而亡,那該是一件多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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