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雇兇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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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歸,回到市長所在地市的相應對口的部門,上級簽署的千篇一律的模式般的意見,都是指示地市一級的部門根據政策調查處理之。

    告狀迷很快就随着他的狀紙的巡回飛翔“臭名遠揚”了。

    如今的人不比過去,過去向領導向組織反映情況,彙報家長裡短,那叫靠近組織,是很得領導青睐的,也受組織保護。

    如今單位裡要出個把這号人,不僅是領導,就連群衆也以為這号人不正常了,大家都将這種人視為不安定因素,定時炸彈。

    這樣的氛圍,告狀迷的日子就不好過了,他的被上級寫了批示返回的狀紙,又通過各種微妙的暗道,傳遞到被告人耳中,這就使告狀不僅沒有起到整治被告的作用,反而成了大夥圍攻整治原告的“動力”。

    當然,對告狀迷的孤立和制裁,有關的人物們都是暗中使勁的,明面上沒人說他的事。

    也是因為市長成了告狀迷告倒的對象,就有人到市長那裡吹風進言,讓市長手下整整這忘恩負義的小人。

    因為大家都以為市長對告狀迷還是不錯的,沒有做過對不住這個副局長的事情,倒是這個副局長做了對不起市長的事情。

    開始一個人兩個人三個人來說這事,來煽這風,市長無動于衷,他覺得自己是領導,不能與一個副局長一般見識,後來跟他講這事的人日益多起來,看來告狀迷實在不得人心了,要不大家怎麼都這樣讨厭他。

    都想整治他,也是因為告狀迷并沒有因為屢屢告狀無效而停止這種活動,官方也沒有因為告狀迷執著地連續地上告而重視起來,行動起來,依然沿用慣用手法,簽發個三言兩語轉下級對應部門處理了事。

    終于有一日,市長也煩了這告狀迷,就反問向他煽風整治告狀迷的人,咋個整治他告狀迷。

    有人出主意,把告狀迷狠揍一頓,把他的腿打瘸,把手打殘,叫他走不成路,寫不成狀紙,他就不再告狀了;有人說,一悶棍把他打個腦震蕩,看他還告狀不。

    說這話的人都是與市長關系不一般的鐵哥兒們,也是深受告狀迷襲擾的被告人。

    他們有一個共同的願望,得教訓教訓這告狀迷,不然的話,任其告下去,說不清哪一天那狀紙碰上個多事的大人物,真的當回事下來調查處理,就是沒影的事,也要整治成事哩,到那時就太被動了。

    市長聽了這些整治告狀迷的方案,就對他們講,真想整整他告狀迷,也不能揍傷打殘,那是犯法的行為。

    然後,他對他們講了什麼樣的傷叫輕傷,什麼樣的傷叫重傷。

    造成輕傷,就能依法抓人、判刑;若是造成了重傷,或是将人緻殘,後果是很嚴重的。

    無論政治損失,還是經濟損失,那代價太大了。

    對待一個告狀迷,犯不着動這幹戈,花這代價。

    真想教訓他的話,也就是找幾個孬孩,修理修理他,揍他個暈頭轉向,鼻青臉腫的,叫他丢丢人,又構不成輕傷什麼的,他就是告到公安局,人家也不會去立案破案,弄到這程度就行了,千萬不敢把事弄大。

    就這樣,下邊的人就照着市長的話去部署落實了。

    市長沒有想到,他的這幾句話會壞了大事,以至于送了他的命。

     也許是市長這官銜在一個城市太權威了,下邊的人太把市長的話當回事了。

    既然市長都想修理修理告狀迷,就得好好修理修理這貨。

    在市長沒有指示這種事以前,告狀迷就挨過橫飛過來的拳打腳踢,那多是在夜色漆黑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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