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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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的理由。

    作為一個省城法院院長,一個省會最權威的法官,他至今鬧不明白,有多少人的婚姻是有愛情的,又有多少人的婚姻是沒有愛情的?有多少夫妻的感情沒有破裂,又有多少夫妻的感情破裂了?為什麼在那個縣城,過窮日子時沒有這麼多的離婚故事,是不是那時候那麼多夫妻都有愛情,還是那個時候的人們不懂愛情,都在混沌的愚昧的氛圍裡得過且過?如今日子好起來,夫妻間都沒有了愛情,都感情破裂了,都追求現代文明的生活了?黎明并非盲目地懷舊,或是斷然肯定以往的婚姻狀态,但是他也沒有肯定或是認可當下的這種婚姻家庭态勢。

    隻是他發現一種現象,隻有那些經曆單調、閱曆浮淺,愛趕時髦,又頗有主見且自以為是的人,或是年紀輕輕的毛孩子,才會果敢地否定以往,贊揚眼前。

    黎明看得出來,這類人和毛孩子們,尚沒有擔當過重要職務,當然也沒有義務去負起什麼責任。

    他們的狀态總是輕松的,自我感覺尤為良好,對自己的觀點十分自信。

    可是,黎明對這種觀點确實不敢苟同,社會問題的壓力,傳統道德與現代理念的拼殺混戰,常常使他力不從心、精疲力竭和一籌莫展。

    為什麼?多如牛毛的積重難返的困頓,說不清道不明的天理、良心、國法的撞擊相碰,怎能是一家法院、一部法律所能解決和裁決的?!當數以百計數以千計數以萬計數不勝數的問題、疑題、難題,從沒有遇到過的新題、久治不愈積弊許久的頑固之題在社會舞台上走來串去,尋覓醫治,在政府門前呼天搶地請求幫助時,就有人會指導他們,到法院去,通過法律的手段,去解決這種數不勝數的各類難題。

    殊不知,這麼多進入法律程序的問題,其中有幾多是法律難以裁決且無法解決的“絕症”。

    法院無論判決出什麼結果,其引起的結果都不是好結果,它的社會效果都令人擔憂。

    黎明知道,法院不是國家保障機關或社會慈善機構,法律自然不是萬能的治病良藥,大千世界尚有許多問題不在法律解決的範疇,而是遊離于法律功能之外,怎麼能像小說家編造的傳奇神醫,能妙手回春包治百病還百治百愈。

    本是社會問題卻責成法律解決,本是系統工程卻叫獨家承擔。

    誰能知道,在旁人看來威嚴神聖的法官還有這麼多的困惑和苦惱。

    他吩咐助手到那個建築之鄉的縣城去做關于婚姻家庭的調研,本來就不屬于法院的工作範圍,法院隻管受理案件,判決案件,執行判決,至于其他事宜,當然是各有所司。

    可是,黎明要求的不隻是被動地受理案子,他已經發現,倘若隻是沿襲舊的方法與套路循規蹈矩,踩着前人的腳印往前行走,結果肯定是老的難症、頑症、絕症醫治不了,新的難症、頑症、絕症又蜂擁而至,他之所以把“兵力”調往前沿,自有他的道理,這不僅是為整個社會的健康,也是為了自己的安逸。

    如果真的能對各種疑難雜症做到以預防為主,豈不是整個社會最惬意的結果。

     當妻子對他說起栗緻炟有外遇的事,他當然不像某些人那麼大驚小怪。

    在他眼中,栗緻炟也是人,人與人的共性是多的,個性卻隻有那麼一點點,七情六欲是每個人的本能,不是他在什麼地位就會發生變化的。

    不同的是他們之間會有不同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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