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最後防線
關燈
小
中
大
趕進了荒原,失去了家園,沒有了歸宿。
黎明認為,這是最危險的後果。
黎明想,他不能背叛自己的良知。
對于被迫辭職的新城區區長,他也是很同情的,他何以非要和區長過不去呢?自己與這位區長無冤無仇無任何恩怨利害關系,很多人不理解他,為啥放着落好的事、為自己鋪路的事不去做,為了一個無名小卒得罪了諸多實權派人物,值嗎?劃得來嗎?沒有辦法,對黎明講,隻能這樣做,因為是他信仰的那部“聖經”叫他這樣做的。
他陷進了泥潭,他卻沒有聽天由命,任其愈陷愈深,他正在竭力自拔,他要繼續前進。
這件事對他而言已是曆史,他翻過這一頁,匆匆走進下一個篇章,去處理一起刑事案件。
眼下,幾名法官正在法院等着他呢。
這是一起雇兇殺人案,這種案子又使他陷入一種新的困惑,不知為什麼,近來雇兇殺人的案子突然多起來,而且有被殺的人職務越來越高,雇兇的人權力越來越大,付給殺手的報酬越來越多的趨勢。
這種不正常的又十分離譜的行為又像一種瘟疫,在不聲不響地傳染蔓延,短短的幾年時間,它急速發展的态勢令人觸目驚心。
無論是沿海,還是内陸,是經濟活躍的富饒城市,還是封閉保守的貧窮鄉鎮,雇兇殺人的事卻異曲同工的相似。
作為一個大省的鐘南省,在這等惡劣的行當裡,已成為這一犯罪領域中的高發區。
身為鐘南省省會最權威的法官,每次審判和調查這類案子,他的心情都特别沉重。
黎明對法官的要求是很高的,首先是對自己的要求,他知道自己一言一行的示範作用。
他以為,一個稱職的法官,不僅是一名谙知法律辦案練達判案準确的專家,還應當是一個社會學家,一個哲學家。
他不僅能圓滿地做好審判工作,還能夠發現誘發罪犯犯罪的原因,同時,他還有責任去清除和減少這種誘發犯罪的條件。
這些在一般人視為法律之外的東西,根本不是一個法官分内的職責,法官也沒有能力和條件完成這種系統工程,可是,對于黎明,他一直在悄悄地做着。
他一直在思考在研究這個課題,自市場經濟活躍以來,他從掌握到的來自天南海北、四面八方的雇兇殺人案例中,發現一種規律,這種殺人,一般情況跑不出三種利害關系:一是因權力之争官員殺官員的;二是因金錢之争合夥人殺合夥人的;三是因情感之争丈夫殺妻、殺二奶、殺情人的,反之是妻子、二奶、情人們之中有人殺男人的,或是女人間相互殘殺的。
他将引發這三種犯罪的根源歸于觀念的偏向和謬誤,即“官念”、“錢念”和“情念”的誤區。
他在力圖扭轉這種觀念,盡管他人微言輕,對如此的龐然大物。
之所以形成一種自以為是的頑固觀念,那是有它極其深刻的淵源的,他以為“官念”的誤區來自幾千年的一個民族的劣根性,為了争奪權力,父子反目成仇,兄弟相互殘殺的故事在一部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中并不少見;有人說,這個民族的曆史就是一部宮廷鬥争史,一部權力争奪史,一部鈎心鬥角爾虞我詐的陰謀史,它的結論是勝者為王敗者寇。
實際上呢,哪裡是那回事啊!有多少仁人志士、忠良英傑冤死在勝者為王的屠刀
黎明認為,這是最危險的後果。
黎明想,他不能背叛自己的良知。
對于被迫辭職的新城區區長,他也是很同情的,他何以非要和區長過不去呢?自己與這位區長無冤無仇無任何恩怨利害關系,很多人不理解他,為啥放着落好的事、為自己鋪路的事不去做,為了一個無名小卒得罪了諸多實權派人物,值嗎?劃得來嗎?沒有辦法,對黎明講,隻能這樣做,因為是他信仰的那部“聖經”叫他這樣做的。
他陷進了泥潭,他卻沒有聽天由命,任其愈陷愈深,他正在竭力自拔,他要繼續前進。
這件事對他而言已是曆史,他翻過這一頁,匆匆走進下一個篇章,去處理一起刑事案件。
眼下,幾名法官正在法院等着他呢。
這是一起雇兇殺人案,這種案子又使他陷入一種新的困惑,不知為什麼,近來雇兇殺人的案子突然多起來,而且有被殺的人職務越來越高,雇兇的人權力越來越大,付給殺手的報酬越來越多的趨勢。
這種不正常的又十分離譜的行為又像一種瘟疫,在不聲不響地傳染蔓延,短短的幾年時間,它急速發展的态勢令人觸目驚心。
無論是沿海,還是内陸,是經濟活躍的富饒城市,還是封閉保守的貧窮鄉鎮,雇兇殺人的事卻異曲同工的相似。
作為一個大省的鐘南省,在這等惡劣的行當裡,已成為這一犯罪領域中的高發區。
身為鐘南省省會最權威的法官,每次審判和調查這類案子,他的心情都特别沉重。
黎明對法官的要求是很高的,首先是對自己的要求,他知道自己一言一行的示範作用。
他以為,一個稱職的法官,不僅是一名谙知法律辦案練達判案準确的專家,還應當是一個社會學家,一個哲學家。
他不僅能圓滿地做好審判工作,還能夠發現誘發罪犯犯罪的原因,同時,他還有責任去清除和減少這種誘發犯罪的條件。
這些在一般人視為法律之外的東西,根本不是一個法官分内的職責,法官也沒有能力和條件完成這種系統工程,可是,對于黎明,他一直在悄悄地做着。
他一直在思考在研究這個課題,自市場經濟活躍以來,他從掌握到的來自天南海北、四面八方的雇兇殺人案例中,發現一種規律,這種殺人,一般情況跑不出三種利害關系:一是因權力之争官員殺官員的;二是因金錢之争合夥人殺合夥人的;三是因情感之争丈夫殺妻、殺二奶、殺情人的,反之是妻子、二奶、情人們之中有人殺男人的,或是女人間相互殘殺的。
他将引發這三種犯罪的根源歸于觀念的偏向和謬誤,即“官念”、“錢念”和“情念”的誤區。
他在力圖扭轉這種觀念,盡管他人微言輕,對如此的龐然大物。
之所以形成一種自以為是的頑固觀念,那是有它極其深刻的淵源的,他以為“官念”的誤區來自幾千年的一個民族的劣根性,為了争奪權力,父子反目成仇,兄弟相互殘殺的故事在一部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中并不少見;有人說,這個民族的曆史就是一部宮廷鬥争史,一部權力争奪史,一部鈎心鬥角爾虞我詐的陰謀史,它的結論是勝者為王敗者寇。
實際上呢,哪裡是那回事啊!有多少仁人志士、忠良英傑冤死在勝者為王的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