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最後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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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七點鐘的時候,市長及同僚們的住宅小區大門口已靜坐着十多個身穿白色孝衣的男女老少們,看上去像是一個家族的人。

    其中有人舉着寫有大字的牌子,牌子上寫的是“請黎明院長為百姓伸冤!”。

    還有三四個人扯着一條橫幅,黑色的大字是“殺人償命!自古公理!”。

    跪在大門正中是個十來歲的孩子,他穿的白色孝服上書寫着這樁殺人案的前因後果,可算是上訴書,上訴書的結尾是:“槍斃殺人兇手,慰藉冤魂之靈!”其中有一個四十多歲的婦女,不時對着大門裡邊高聲呼叫道: “黎明——你管不管!冤啊!”她直呼汴陽市法院院長的姓名,引來了許多在綠地廣場晨練的男男女女,有的人在議論,說她不該這樣大喊大叫,有的人是看熱鬧。

    人越擠越多,不大一會兒,已遠遠超過這班堵門上訪的人。

     眼看上班時間到了,裡邊的一個個政府要員出不去,怎麼辦?小區的工作人員和警衛都在耐心地做着堵門人的工作,讓他們相信政府、相信司法部門,問題是會得到解決的,不能用這種堵門的辦法。

    還有人講,這樣做是違犯新刑法的,要犯擾亂社會治安罪的……那班穿白色孝服的人說:俺們的人都叫捅死啦,竟沒人抵命,俺們犯啥子罪,要是不把兇手槍斃,俺們都豁出去啦,就是弄到北京,傾家蕩産也得打這官司…… 電話已打到黎明家,告訴他這會兒别出來,上訪的人正要找他,他一出來,會被圍攻的。

    對這種圍堵大門的行為,工作人員有的是辦法,他們經的這種事多了,他們相信,用不了多大工夫就能把大門口整治得風平浪靜了。

     電話來之前,黎明已經知道大門口的景象,而且他知道這班人上訪的原由,他們已經不是初次嘗試這種圍堵大門的行動了。

    之前,他們曾經到過汴陽市中級法院、汴陽市委大門口圍堵過,叫屈喊冤。

    這是一起誤傷人命案,由于罪犯認罪态度好,又有自首行為,且不是故意殺人,根據有關刑法,對罪犯判的是死緩。

    黎明懂得,從依法辦案的角度看,這種判決已經夠重的了。

    而且,辦案的程序也很規範,也是因為受害人家屬的反複上訪,他親自過問過這起案件。

    從感情上說,他很同情受害人一家的不幸遭遇;從法律上說,他不能讓屬下對已經判決的結果改判,因為法官們是在依法辦案。

    他已經部署過,要做好受害人家屬的思想工作,使他們學點法律、懂點法律、理解點法律。

    這麼多年,他不僅為不出錯案、冤案在全身心地努力着,同時,也在為全民的普法工作費盡心思,想改變這種頑固的觀念談何容易。

    是的,就眼下的現狀,法制治國還有很漫長的路程,也許,不是一代人能完成的,但是,必須朝那個目的地走。

    盡管步履出奇的艱難,節奏出奇的緩慢。

    僅看這起案件,又是中國傳統的“殺人抵命”的觀念在影響着受害人。

    他們不懂,即使人命案的兇手,也有多種判決的結果,法律是理智的、公平的,也是無情的,它絕不像當今大多不懂法的人們對它的認同和理解。

    可是,你能去指手畫腳地指責不計其數的人嗎?執法環境的困惑乃至惡劣,隻是怨他們嗎?幾千年的積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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