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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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下流!” “到我家以後我們就可以住在一起了,整夜在一起。

    ”鄧一群說。

     肖如玉說:“美死你,怎麼能夠這樣呢?我們還沒有結婚啊。

    ” “那有什麼關系呢。

    你已經是我的女人了。

    ” “我媽特意關照,讓我不能和你住一起,那樣我會被你們家的人看輕的。

    ”她說。

     “你媽怎麼會知道呢?”他笑起來,說,“除非你回去以後對媽媽說‘我和鄧一群睡覺了’。

    ” 鄧一群知道,其實她心裡是多麼地願意。

    她是這樣的一個人,明明對性很有興趣,但她每次做愛的時候都要做出被迫的樣子,想以此證明,她之所以願意和他做愛,完全是因為愛他。

    她真的愛他嗎?不,她需要的隻是一個丈夫! 路途迢迢。

     後來肖如玉很少跟他回老家,就是借口路途太遙遠。

    人困在車上,幾個小時一點也動彈不得,的确很辛苦。

    中午,車子在路邊店停靠,他們沒有下車,就留在車上吃了自帶的食品。

    下午五點他們才到達縣城,沒有停留,登上了開往鄉下的中巴(往鄉下倒是方便了,小中巴平均半小時一趟,都是由個人承包的。

    縣裡的汽車公司已經快要倒閉了)。

    望着一路的景色,鄧一群有一種特别的親切感,但是,他内心卻感到非常的凄涼。

    生我養我的故鄉,許多年來,你還是那樣,有變化,但這變化是多麼地微小啊! 貧窮而落後的家鄉,可憐的人們。

    事實上這些年來,也蓋了不少新房子,甚至還有一兩幢小樓,但不知為什麼,鄧一群看上去總覺得它比過去更荒涼了。

    一些河流,過去在鄧一群的眼裡它是多麼寬闊啊,而現在它卻變得非常窄小。

     是我這些年在外,眼界變得寬闊了,情感變得疏遠了。

    他想。

     雖然我生在這裡,長在這裡,但是,現在我卻不再屬于它了。

    他想。

     這是值得慶幸的。

     像鄧一群預料到的那樣,村裡的人都來看熱鬧,一個個都誇肖如玉長得漂亮,把肖如玉樂得不輕。

    他們的誇獎真是盲目的,鄉下人的眼窩子太淺了。

    鄧一群清楚得很,像肖如玉這樣的,在城裡可以找出一百萬來。

    在城裡姑娘中,她隻是非常普通的一個。

     人人都知道鄧一群找了個高幹子女(在農村,這還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字眼)。

    在他們回城之後,這樣的說法就更加誇張,說他的嶽父是個非常大非常大的人物,至少相當于省委書記。

    沒有人知道,事實上他那位未來的嶽父已經離休在家,成了徹頭徹尾的普通老百姓。

    不同的是,也就是工資高一些,開老幹部會議還會通知他,以示組織上還在把他當作革命幹部隊伍中的一員。

     最高興的是鄧一群的媽媽,她對眼前的這個城裡媳婦簡直有點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拉着她的手喜歡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為了迎接兒子女朋友的到來,她甚至去鎮上請劉正紅染了頭發。

    一頭假假的黑發,看起來很不自然。

    她的臉上全是皺紋,一道一道,非常深地刻在皮膚裡。

    她的實際年齡比肖如玉的媽媽隻大兩歲,可是看上去卻要大二十歲。

    拉着肖如玉的手,讓她感覺這個老婦人的手就像一根粗糙的樹幹。

     鄧一群的兩個哥哥、嫂子和他的姐姐、姐夫以及那一大幫子孩子,對着這樣一個高貴的城裡人,簡直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們一個個說話都顯得非常木讷,一個個就像還沒有學會講話。

    的确,他們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語言,要進行交流是非常困難的。

    在他們的眼裡,城市生活是完全陌生的。

     能夠對肖如玉講話的,就隻有鄧一群。

     一天,就像一個月那樣長。

    他們在家裡生活了三天,終于忍不住了,決定逃回城裡。

    原來鄧一群還覺得假期時間不夠,而事實上如果再這樣呆下去,他真的有種被活活折磨的感覺。

    一方面,他向村裡人展示了自己的能耐:從城裡找回一個高幹子女做“老婆”;另一方面,他向肖如玉展示的,卻是家鄉的貧窮和落後。

    他家裡的林林總總,都讓他感覺和她的家庭存在巨大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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