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拷問靈魂 40、無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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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東州,我在家休息了兩天。

    沙威來看我。

    我告訴了他在濱海發生的事。

    沙威聽後非常氣憤。

     “我一定找這個畜生談談。

    ”沙威氣哼哼地說。

     我未置可否。

    我知道我不可能再用羅文。

    但是我不想朋友不成,就成敵人,我希望彼此友好地分手。

     這兩天《東州日報》登載了黑老大楊四終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消息,大街小巷都在議論楊四是否該死。

    楊四一審以故意傷害罪等十幾項罪名被判處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聽說楊四的律師很厲害,提出上訴,揚言掌握了市公安局刑訊逼供的證據,上訴期拖了整整一年。

     楊四的案子一審沒在東州審理,是在西州市進行的。

    開庭那天林大勇在西州市公安局的朋友給他弄了一張旁聽票。

    林大勇的專業是法律,對聽審這種事特别感興趣,自己特意開車去西州聽了一天。

    林大勇回來後對我說,楊四當場翻供,法官問為什麼翻供,他說,所有的供詞都是刑訊逼供的結果。

     案子終審後,法學界圍繞楊四是否該死進行了激烈的大辯論,權威觀點碰撞直逼尖峰問題,争論的焦點是“保障人權至上”還是“打擊犯罪至上”。

    一種觀點認為,楊四案号稱“清江第一涉黑大案”,楊四理應承擔作為“黑老大”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既然證據取得有程序性問題,那麼證據就不能完全采信,就應尊重法律事實,保障楊四作為一個人的基本權利。

    專家們呼籲應盡快建立刑訊逼供舉證倒置制度。

     楊四一案究竟是否刑訊逼供,老百姓不得而知。

    老百姓也不關心這些問題。

    老百姓認為,凡是作惡多端的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于是楊四上路了。

    楊四上法場前很平靜,他抽了兩支煙,喝了一口白酒,讓妻子在他的腳鐐上塞了一元錢後,邁上了通往地獄的囚車。

     無論如何死亡對人都是殘酷的,能夠從容面對生死的人無論是善的還是惡的,都不免讓活着的人心底有一絲敬佩。

     楊四死後,楊儒斌被罰沒了一千多萬,案子不了了之,他被放出來以後請我吃了一頓飯。

     “儒斌,下一步有什麼打算?”我看他精神狀态不好,關切地問。

     “在東州做生意沒有安全感,我準備先去加拿大休養一段,靜靜心,然後去上海發展。

    ”楊儒斌沮喪地說。

     我勸他多保重自己。

    他有些感動。

    臨别時,他擁抱我還流下了眼淚。

     從濱海回來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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