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弗朗西斯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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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這樣做的人一定會減少。

    不過,如果真發生了這種事,教義中就沒有任何拯救那母子的條款了。

     媽媽對頭上血流不止,精神萎靡的我說:“我不能再把你留在這個家裡……你要是留下來,全家都會跟着你下地獄的。

    ” 把孩子生下就會給全家帶來滅門之禍;但要是勸我堕胎的話,自那刻起媽媽她自己又會堕入地獄;為堕胎出錢更是同罪。

     遺憾的是,我并沒有那樣的家人,可以犧牲自己去地獄拯救我。

     “R,你離開這個家吧!在我們一家落入地獄之前,離開這個家。

    ”父親對倒在地上的我說,“你雖然可憐,但我們不能給你錢,也不能幫助你。

    因為不管我們給你什麼,都會被視為不義。

    ” 總而言之,正如爸爸所說的,從懷孕那一刻起,對父母和哥哥而言,我的存在就隻是一個禍害。

     我隻得聽爸爸的話,别無選擇地離開那個家。

     “R,事到如今,我真的很遺憾……你是一個好妹妹,”我正想拿一塊毛巾敷在額頭上止血時,哥哥說,“但這個家的任何一樣東西,你都不能帶走。

    現在幫助你的行為,都是不義……如果你拿走毛巾,會讓我們很為難的呢。

    ” 聽他這麼說,我也隻能把毛巾放回到櫃子裡。

    這就意味着,我不能帶走家裡任何一樣物品,隻能穿着身上的衣服淨身出戶。

     “還有一件事要交代你……你不要自殺,自殺的話會堕入永劫無法轉生的。

    ” 哥哥對着正要走出玄關的我又補了這麼一句。

    如此冷酷的話,讓我不禁淚如雨下。

     我所說的這一切,你一定覺得難以理解吧。

     無法想象普通家庭的父母會與孩子就此斷絕關系再不相見。

    雖然會費些時間,但一般總會有重修舊好的機會吧。

     然而,我家的情況并非如此。

    比起親子的緣分,教會的教義更為重要。

    當違背信仰的人是家人,更是無法饒恕。

     以前曾發生過這麼一件事。

    某宗教信徒家的孩子因為交通事故受了重傷,父母因為受到教義的影響,頑固地拒絕給孩子輸血。

    如果接受正常的治療,孩子是能得救的。

    然而在那個家庭信奉的教義中,是絕對禁止他人的血進入自己體内的。

    為此,那個孩子最終不治身亡。

     從普通人的角度來看,是怎樣也無法理解那對父母的心情的吧,然而我卻十分清楚。

    就算那個孩子因為輸血而得救,隻因為違反了教義,他對父母來說也形同死人了(不過以我現在的想法,好死不如賴活——應該輸血救人才對。

    )。

     我家也是如此。

    這個世界上,就是有這種家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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