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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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阿特麗斯·恩利克斯·伊·布拉甘薩,教會中稱為比阿特麗斯·德·聖多明我,是羅德裡格斯堡公爵的獨生女。

    公爵是一位西班牙大公,金羊毛騎士,有财有勢。

    他竭力使乖僻多疑的腓力二世對他寵幸,在西班牙和意大利身居高位,功績卓越。

    他在這兩個國家裡都有巨大的産業,雖然他的職責需要他到各處去居留,但他最喜歡的是跟他妻子和孩子們——他有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一起待在空氣新鮮、景色壯麗的故鄉城市。

    他的祖先就是在這裡出生的。

    這個家族當初成為名門的來由是因為有個子孫曾成功地擊退圍攻這個城市的摩爾人。

    在這裡,沒有人比羅德裡格斯堡公爵更尊貴了,而他的生活起居簡直與王家不相上下。

    在他家的曆史上,有些成員與貴族聯姻,因此他跟西班牙所有最高貴的貴族家庭都有親戚關系。

     他女兒比阿特麗斯十三歲時,他曾經為她物色過合适的對象,經過對不同的候選人的考察後,挑中了安特奎拉公爵的獨生子。

    安特奎拉公爵原是阿拉貢的斐迪南的一個私生子的後裔。

    羅德裡格斯堡公爵準備給他女兒一筆巨大的嫁妝,所以一切進行得很順利。

    小兩口子訂了婚,可是男方還隻有十五歲,因而決定要等他到适當年齡才舉行婚禮。

    比阿特麗斯被允許在雙方父母、叔伯、姑母和其他較遠的親戚在場的情況下會見她的未婚夫。

     他是個矮胖的小男孩,不比她高,生着一頭粗黑、濃密的頭發,一個獅子鼻和一張像在生氣的嘴巴。

    她一見就讨厭他,但知道反對也沒有用,所以隻好滿足于對他做做鬼臉。

    他則對她伸伸舌頭作為回報。

     她訂婚後,公爵把她送到阿維拉他妹妹任院長的加爾默羅會的道成肉身女修道院去修完她應學的課程。

    她很高興。

    那裡還有别的姑娘,都是貴族的女兒,處境跟她一樣,還有不少為了種種原因而在修道院裡膳宿的貴婦人,但她們并不受院規的約束。

    加爾默羅會經過改革的教規是不嚴格的,雖然有些修女整天祈禱和默想,但是她們中間有好多人在不忽略她們的職責的情況下,走出修道院到朋友家去逛,有時候一連幾個星期住在外面。

     修道院的客廳裡經常坐滿了來客,男女都有,所以這裡有的是愉快的社交生活:給人作合、談論戰局、交流城裡的風言風語。

    這是種風平浪靜而與世無争的生活,有種種文雅的消遣,對修女們說來,可以無需過分艱苦就能得到永恒的幸福。

     在十六歲那年上,比阿特麗斯被領出修道院,跟她母親和一大群仆從,來到羅德裡格斯堡。

    公爵夫人身體不好,醫生們叫她離開馬德裡到氣候比較溫和的地方去居住。

    公爵則因國家大事在身,隻能勉強留在京城裡。

     比阿特麗斯可以結婚的日子漸漸近了,她的父母認為應該讓她學一點兒做一個貴族豪門的當家人該如何行動。

    于是公爵夫人費了幾個月工夫,專門教她女兒社交禮儀,那是不大可能在加爾默羅會女修道院的修女們中間學到的。

     比阿特麗斯已經長成為一個長身玉立、非常美麗的姑娘。

    皮膚光潤,沒有一點兒麻斑,五官端正,富有古典美,外加身材苗條。

    西班牙人喜歡比她這時候的身材更胖一些的體态,有些來向公爵夫人獻殷勤的太太小姐們表示可惜她稍微瘦了些,但是這位自豪的母親叫她們放心,說結了婚很快就能補救這個缺點的。

     那時候的比阿特麗斯一天到晚嘻嘻哈哈,醉心于跳舞,勁頭十足。

    她很淘氣、任性。

    由于長期被寵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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