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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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男人也不是什麼副經理,隻不過是負責管理保安隊的一個小頭目罷了。
他惟恐引起的重視還不夠,誇大其詞,說那些畫和那些藝術品,總價值一百多萬呢! 局長和書記對視一眼,局長說:“一百多萬,在本縣,絕對夠得上是大案要案了。
近年,本縣還沒發生過價值一百多萬的盜竊案呢!”——說罷,向書記暗丢眼色。
書記心領神會,緊接着說:“是啊是啊,那麼現在就算正式立案了,但是責任得分明白。
度假村并不是在我們縣境内,而是在縣境邊兒上,靠縣境外邊的邊兒上。
也就是說,雖然離我們縣城近,但實際上是在我們縣公安局的治安轄區範圍以外。
在外邊就是以外嘛。
雖然離省城不近,一百六七十裡,比離縣城遠多了,但卻是在省市兩級公安局的治安轄區範圍以内。
所以呢,從治安分工上講,破這一樁案子應該是省公安廳或市公安局的事。
但我們縣公安局,畢竟也在省市公安局的垂直領導之下,既然你代表度假村方面首先向我們縣公安局報案了,而我們局長剛才也表态了,要當成一樁大要案來立案,那麼我們将一定指派骨幹警力,從速偵破。
能為省市兩級公安局分擔一樁案子,也是我們責無旁貸的嘛!” 到底是當書記的,說起話來,方圓有度,客客氣氣的滴水不漏。
“副經理”興師問罪的來勢,頓時被挫盡了,末了隻有連連稱謝不已。
局長和書記,卻并不是相互配合得多麼良好的兩位公安領導同志,甚至也可以說,多年以來權力摩擦挺深的。
但既然都與縣裡的一幹頭頭腦腦被王老闆隆重宴請過,既然當時都給過王老闆名片,他們在對待那麼一樁大要案的态度上,也就難得地較為一緻。
刑偵隊的張副隊長和小劉小孫接受任務後,晝夜偵破,案件很快水落石出。
那是一件沒什麼難度的案件,現場所遺案迹多多。
一幹盜犯,無一漏網,悉數捉拿,移交司法部門。
不久便被一一判了刑。
果然,每個都是縣裡的人,卻并非縣裡一貫的不法分子。
縣裡的治安情況近年挺好,沒有什麼一貫的不法分子。
他們都是些曾在縣裡經營過私家洗浴場所的人。
溫泉被度假村的管道引走了。
隻有少數幾個和縣裡的頭頭腦腦關系熱乎或沾親帶故的人,還能繼續沾點兒地下溫泉的光,依舊營業。
其他利用溫泉所開的私家洗浴場所,一概被以這樣或那樣的法律理由勒令停業了。
有人經營得正來勁兒,有人則剛剛貸了筆款,狠狠地投了一筆資金裝修完畢。
他們看着金鼎休閑度假村那裡終日車水馬龍,紅紅火火,而自己或斷了奔小康的途徑,或賠了個落花流水,自然恨不打一處來。
于是某夜聚集在一起罵爹罵娘發洩了一通,光罵罵還不解氣,便仗着幾分醉膽,犯下了那樁一個個悔之晚矣的盜案。
畫是一幅也沒銷贓出去,工藝品也都保存完好,沒磕破沒缺角的。
正所謂人贓俱獲,一個個也供認不諱。
做都做下了,就那麼一樁事,就那麼一種解解恨假以顔色的動機,有什麼可拒不招供的呢? 那時王啟兆和鄭岚已雙雙從國外回來了,二人聽了彙報,沒表現得多麼惱火。
他們心情都很愉快嘛,覺得大可不必因為那麼一樁事就破壞了從國外帶回來的好心情。
非但沒表現得多麼惱火,還誇獎了幾個屬下。
認為他們處理得及時、得當。
當時沒打越洋電話向他倆彙報的想法,實在是很人性化的一種考慮。
王啟兆又讓鄭岚用她那一手漂亮的字體寫了兩封感謝信。
一封是寫給公安局的,一封是寫給法院的。
備了兩份錢,每份五萬元,連同兩封感謝信,隔日派人給公安局和法院送去了。
在王啟兆和鄭岚二人,沒什麼别的意思。
感謝信嘛,左不過就是充滿了感激之詞的一封信。
當下年月,不似以往時代。
從前,心裡感激,一封信就足以表達了。
那種感謝之信,若是小百姓寫去,自然還是能夠被視為真情流露的。
但對于一位私企大老闆,則往往适得其反。
也許被認為虛頭巴腦,是鐵公雞、瓷仙鶴、玻璃耗子琉璃貓,一毛不拔企圖僅用幾句好話哄人的主。
現而今,就是“打的”将什麼值錢的東西落出租車上了,要尋找回去,那除了感謝之詞外,還得許下幾百幾千的吧?而你度假村被盜的是價值一百幾十萬的東西啊!你王啟兆是腰纏萬貫财大氣粗就在本縣縣城邊上擁有一座整個東三省獨一無二的度假村的私企大老闆啊!你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呀!你光派人送來一封感謝信,未免太那個點兒了吧!王啟兆和鄭岚當然都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
正因為都不是小孩子,所以很懂他們那種大人理應都多少應該懂點兒的人情事理。
所以讓送兩封感謝信的人,也帶上了兩份錢。
為什麼還要給法院也送去一封感謝信一份錢呢?因為他們考慮不能偏向一方啊!怎麼,公安局破案辛苦,該受到感謝該獲得一筆錢來犒勞一下弟兄們;法院審案、定案、宣判就是玩兒似的一件事了嗎?怕法院那邊挑理,所以一視同仁。
他們并沒認為那是行賄。
破案了;人贓俱獲了;招供了;簽字畫押了,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吧。
行的哪門子賄呢?根本犯不着嘛!除了一視同仁的考慮,還有借着這一件事的機會進一步和縣裡兩大司法部門搞好關系的想法。
度假村雖然不在縣境之内,卻畢竟在縣境邊兒上;自己雖然在省裡市裡公開或暗地裡認得大小不少官員,但若也能和縣裡的公仆們搞好關系,不是好上加好嗎?不是遠有所交近有所依遠則無慮近則無憂了麼?那般考慮,如此想法,以平常心論,亦屬正常。
然公安局和法院兩方面,是否便像他們所想的那麼計較禮數,倒是未必的。
隻不過面對他們的一片真情實感,惟恐卻之不恭罷了。
王老闆不但是商人,而且是很儒的商人啊。
很儒的商人,從大的人民概念上來講,那也是比良民還良的民啊!面對比良民還良的民的真情表白,更不好推三拒四的呀。
所以公安局方面客氣了幾句,也就收下了他們那份比良民還良的民情。
局長并不覺得那是一種賄,書記也不覺得。
迅速地破了案,全部追回了贓物,比良民還良的民真情表白一份感謝,這又能算是什麼賄呢?既然表彰可以是精神的,也可以是精神加物質的,感謝當然也可以是精神加物質的啰。
法院方面卻有點兒意外。
雖然審了,還沒判啊,怎麼就既送感謝信,又送錢來了呢?待“信使”替王老闆作了真情表白,人家也就理解了。
“信使”是由鄭岚指派的。
鄭岚指派的“信使”,那能是口拙舌笨,說不清道不白,完不成使命的“信使”嗎?當然不會。
法院方面起初說,感謝信我們收下,五萬元錢就免了吧。
“信使”卻說,信倒可以不收,紙上寫的字,不過就是種感謝的形式;但錢卻一定得收下。
錢代表的是真感謝。
縣級的法院,編制少,工作量重,一年到頭,每位法官每天要為人民大衆多次開庭,辛苦啦。
我們王老闆看在眼裡,疼在心上。
他也是趁這個機會,代表人民大衆對人民法官一年到頭的辛苦作出感謝啊!信是就事論事,隻能代表金鼎休閑度假村的。
錢所代表的心意,卻是超出信外,最能代表人民大衆的呀。
人家聽了,覺得倒也言之有理。
進一步一問,知道公安局那邊已經連精神的感謝帶物質的感謝一并全收,就不讓“信使”為難了。
然而事情在法院這邊兒卻起了點兒微妙的變化。
領導跟法官鄭重地打招呼,叮囑道:“判決可不要受影響啊!該怎麼判,還怎麼判。
歸根到底,法律公正體現在量刑方面,須認真對待。
” 問題就出在“須認真對待”五個字上。
那法官很年輕,上進心也很迫切。
年輕人上進心太過迫切了,往往便有種普遍的現象,或曰普遍的毛病也未嘗不可。
那就是——對領導照例囑咐的某些話,不能照例來聽,總是煞費苦心地進行琢磨。
而那麼一琢磨,領會上就出偏差了。
他想——領導囑咐我“須認真對待”是什麼意思呢? 想啊想的,就想出暗示的意味了。
這樁案子是我審的,當然也得由我來判。
在我将判未判之前,金鼎休閑度假村的王老闆那邊,派人送來了精神的感謝加物質的感謝,而領導接着囑咐我“須認真對待”…… 我明白了。
他自作聰明,結果就判得特重。
莫須有的“暗示”,如此這般,對年輕法官的量刑起了影響。
幾乎全縣的民衆,都很關注這一樁案子的判決呢。
金鼎休閑度假村依仗權力背景,輕而易舉地壟斷了地下溫泉這一種公共資源的開發和受益,早已成為這個縣廣大民衆的公敵了。
溫泉是本縣人首先發現的嘛;發現在本縣的地表下嘛;那麼作為公共資源,首先是本縣的公共資源嘛;既然如此,王老闆憑什麼大動其工,一條又粗又長的管子,将本縣的溫泉從源頭上接到了本縣以外去?接到了縣境邊兒上他的度假村去?雖然也留了一個小小的泉眼給本縣的人受益,但粥少僧多,那能攤到尋常百姓的頭上麼?以前,全縣的“小旅遊”進行得何等之好哇!現在呢,好景一去不複返了。
凡是一個本縣的百姓,誰不恨金鼎休閑度假村的王老闆呢?于是聯了名四處投寄上告信,卻封封信皆如泥牛入海,有去無回。
反見那王老闆本人,一天比一天更紅起來了。
他們意識到胳膊是扭不過大腿的,隻有沉默。
但沉默并不是屈服于現實,它更像是沉思。
而老百姓一集體地沉思,往往就該出麻煩了。
及至度假村被盜了,他們集體地解恨,集體地快感。
上告信不起作用,他們都希望有人采取另外的行動。
他們都覺得那一種行動也是替他們許多人出了口氣的行動。
他們都猜到了那幾個行動者是哪些人,卻不揭發,不檢舉,反而視那幾個行動者為英雄豪傑似的。
都沒想到案子那麼快就破了,那麼快就審了;而且是由本縣公安局破的,由本縣法院審的。
于是都期待着旁聽宣判的結果。
卻沒公開宣判。
法院估計到了那一天旁聽的人會很多很多,所以明智地不公開宣判。
都沒想到會判得那麼重,于是大嘩。
不是聚衆大嘩,是街談巷議的那一種大嘩。
大嘩而又不公開地嘩,有時候就可以用“地火在運行”來形容。
那年輕的法官自然清楚自己判得太重了,但按照領導的“暗示”來判,太重了也不為錯。
何為重?何為不重?又何為太重呢?這原本是很難評說的嘛。
法律條文上并沒寫明隻能判幾年啊,寫的是“一年到幾年”啊!這在本縣是大案要案,以最高刑期量刑當然沒錯。
他所作出的判決明明是由于受到了領導莫須有的“暗示”的影響,卻揣着明白裝糊塗,聽到了街談巷議不進行反省,反而越發覺得自己判得正确有理了。
也不止他自己聽到了些街談巷議,法院裡不少人都聽到了。
縣法院的法官們也都是本縣人啊。
對老百姓此案之前此案之後的種種街談巷議,他們有時候也是頗覺共鳴的呀。
于是街談巷議引起了法院内部的議論紛紛。
終于領導們不得不出面在一次會上點評點評這樁案子了。
院長和書記相互謙讓實則推诿地打了一套太極拳後,最終由院長來點評。
業務方面的事,自然由院長來點評比較合适。
院長說:“關于盜竊金鼎休閑度假村那一樁案子的審判嘛,最近我聽到了不少議論。
有老百姓的議論,也有我們法院内部同志的議論。
我們領導們認為,判得不重。
大案要案嘛,理應重判。
所以,我們的同志,不應受老百姓街談巷議的影響。
我們不是老百姓,我們代表法。
我們在執法過程中,不應受地方觀念的左右,更不能懷有地方保護主義的心理。
以後,我們的同志自己不要再議論了。
” 他也明明認為判重了。
之前他曾問那年輕的法官,為什麼判得那麼重? 年輕的法官回答——他以為院長叮囑他“須認真對待”,就是“暗示”他要往重裡判的意思。
院長又問:“你聽出我的話有什麼暗示的意思了嗎?” 年輕的法官回答:“是啊院長同志。
” “原來你是這
他惟恐引起的重視還不夠,誇大其詞,說那些畫和那些藝術品,總價值一百多萬呢! 局長和書記對視一眼,局長說:“一百多萬,在本縣,絕對夠得上是大案要案了。
近年,本縣還沒發生過價值一百多萬的盜竊案呢!”——說罷,向書記暗丢眼色。
書記心領神會,緊接着說:“是啊是啊,那麼現在就算正式立案了,但是責任得分明白。
度假村并不是在我們縣境内,而是在縣境邊兒上,靠縣境外邊的邊兒上。
也就是說,雖然離我們縣城近,但實際上是在我們縣公安局的治安轄區範圍以外。
在外邊就是以外嘛。
雖然離省城不近,一百六七十裡,比離縣城遠多了,但卻是在省市兩級公安局的治安轄區範圍以内。
所以呢,從治安分工上講,破這一樁案子應該是省公安廳或市公安局的事。
但我們縣公安局,畢竟也在省市公安局的垂直領導之下,既然你代表度假村方面首先向我們縣公安局報案了,而我們局長剛才也表态了,要當成一樁大要案來立案,那麼我們将一定指派骨幹警力,從速偵破。
能為省市兩級公安局分擔一樁案子,也是我們責無旁貸的嘛!” 到底是當書記的,說起話來,方圓有度,客客氣氣的滴水不漏。
“副經理”興師問罪的來勢,頓時被挫盡了,末了隻有連連稱謝不已。
局長和書記,卻并不是相互配合得多麼良好的兩位公安領導同志,甚至也可以說,多年以來權力摩擦挺深的。
但既然都與縣裡的一幹頭頭腦腦被王老闆隆重宴請過,既然當時都給過王老闆名片,他們在對待那麼一樁大要案的态度上,也就難得地較為一緻。
刑偵隊的張副隊長和小劉小孫接受任務後,晝夜偵破,案件很快水落石出。
那是一件沒什麼難度的案件,現場所遺案迹多多。
一幹盜犯,無一漏網,悉數捉拿,移交司法部門。
不久便被一一判了刑。
果然,每個都是縣裡的人,卻并非縣裡一貫的不法分子。
縣裡的治安情況近年挺好,沒有什麼一貫的不法分子。
他們都是些曾在縣裡經營過私家洗浴場所的人。
溫泉被度假村的管道引走了。
隻有少數幾個和縣裡的頭頭腦腦關系熱乎或沾親帶故的人,還能繼續沾點兒地下溫泉的光,依舊營業。
其他利用溫泉所開的私家洗浴場所,一概被以這樣或那樣的法律理由勒令停業了。
有人經營得正來勁兒,有人則剛剛貸了筆款,狠狠地投了一筆資金裝修完畢。
他們看着金鼎休閑度假村那裡終日車水馬龍,紅紅火火,而自己或斷了奔小康的途徑,或賠了個落花流水,自然恨不打一處來。
于是某夜聚集在一起罵爹罵娘發洩了一通,光罵罵還不解氣,便仗着幾分醉膽,犯下了那樁一個個悔之晚矣的盜案。
畫是一幅也沒銷贓出去,工藝品也都保存完好,沒磕破沒缺角的。
正所謂人贓俱獲,一個個也供認不諱。
做都做下了,就那麼一樁事,就那麼一種解解恨假以顔色的動機,有什麼可拒不招供的呢? 那時王啟兆和鄭岚已雙雙從國外回來了,二人聽了彙報,沒表現得多麼惱火。
他們心情都很愉快嘛,覺得大可不必因為那麼一樁事就破壞了從國外帶回來的好心情。
非但沒表現得多麼惱火,還誇獎了幾個屬下。
認為他們處理得及時、得當。
當時沒打越洋電話向他倆彙報的想法,實在是很人性化的一種考慮。
王啟兆又讓鄭岚用她那一手漂亮的字體寫了兩封感謝信。
一封是寫給公安局的,一封是寫給法院的。
備了兩份錢,每份五萬元,連同兩封感謝信,隔日派人給公安局和法院送去了。
在王啟兆和鄭岚二人,沒什麼别的意思。
感謝信嘛,左不過就是充滿了感激之詞的一封信。
當下年月,不似以往時代。
從前,心裡感激,一封信就足以表達了。
那種感謝之信,若是小百姓寫去,自然還是能夠被視為真情流露的。
但對于一位私企大老闆,則往往适得其反。
也許被認為虛頭巴腦,是鐵公雞、瓷仙鶴、玻璃耗子琉璃貓,一毛不拔企圖僅用幾句好話哄人的主。
現而今,就是“打的”将什麼值錢的東西落出租車上了,要尋找回去,那除了感謝之詞外,還得許下幾百幾千的吧?而你度假村被盜的是價值一百幾十萬的東西啊!你王啟兆是腰纏萬貫财大氣粗就在本縣縣城邊上擁有一座整個東三省獨一無二的度假村的私企大老闆啊!你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呀!你光派人送來一封感謝信,未免太那個點兒了吧!王啟兆和鄭岚當然都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
正因為都不是小孩子,所以很懂他們那種大人理應都多少應該懂點兒的人情事理。
所以讓送兩封感謝信的人,也帶上了兩份錢。
為什麼還要給法院也送去一封感謝信一份錢呢?因為他們考慮不能偏向一方啊!怎麼,公安局破案辛苦,該受到感謝該獲得一筆錢來犒勞一下弟兄們;法院審案、定案、宣判就是玩兒似的一件事了嗎?怕法院那邊挑理,所以一視同仁。
他們并沒認為那是行賄。
破案了;人贓俱獲了;招供了;簽字畫押了,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吧。
行的哪門子賄呢?根本犯不着嘛!除了一視同仁的考慮,還有借着這一件事的機會進一步和縣裡兩大司法部門搞好關系的想法。
度假村雖然不在縣境之内,卻畢竟在縣境邊兒上;自己雖然在省裡市裡公開或暗地裡認得大小不少官員,但若也能和縣裡的公仆們搞好關系,不是好上加好嗎?不是遠有所交近有所依遠則無慮近則無憂了麼?那般考慮,如此想法,以平常心論,亦屬正常。
然公安局和法院兩方面,是否便像他們所想的那麼計較禮數,倒是未必的。
隻不過面對他們的一片真情實感,惟恐卻之不恭罷了。
王老闆不但是商人,而且是很儒的商人啊。
很儒的商人,從大的人民概念上來講,那也是比良民還良的民啊!面對比良民還良的民的真情表白,更不好推三拒四的呀。
所以公安局方面客氣了幾句,也就收下了他們那份比良民還良的民情。
局長并不覺得那是一種賄,書記也不覺得。
迅速地破了案,全部追回了贓物,比良民還良的民真情表白一份感謝,這又能算是什麼賄呢?既然表彰可以是精神的,也可以是精神加物質的,感謝當然也可以是精神加物質的啰。
法院方面卻有點兒意外。
雖然審了,還沒判啊,怎麼就既送感謝信,又送錢來了呢?待“信使”替王老闆作了真情表白,人家也就理解了。
“信使”是由鄭岚指派的。
鄭岚指派的“信使”,那能是口拙舌笨,說不清道不白,完不成使命的“信使”嗎?當然不會。
法院方面起初說,感謝信我們收下,五萬元錢就免了吧。
“信使”卻說,信倒可以不收,紙上寫的字,不過就是種感謝的形式;但錢卻一定得收下。
錢代表的是真感謝。
縣級的法院,編制少,工作量重,一年到頭,每位法官每天要為人民大衆多次開庭,辛苦啦。
我們王老闆看在眼裡,疼在心上。
他也是趁這個機會,代表人民大衆對人民法官一年到頭的辛苦作出感謝啊!信是就事論事,隻能代表金鼎休閑度假村的。
錢所代表的心意,卻是超出信外,最能代表人民大衆的呀。
人家聽了,覺得倒也言之有理。
進一步一問,知道公安局那邊已經連精神的感謝帶物質的感謝一并全收,就不讓“信使”為難了。
然而事情在法院這邊兒卻起了點兒微妙的變化。
領導跟法官鄭重地打招呼,叮囑道:“判決可不要受影響啊!該怎麼判,還怎麼判。
歸根到底,法律公正體現在量刑方面,須認真對待。
” 問題就出在“須認真對待”五個字上。
那法官很年輕,上進心也很迫切。
年輕人上進心太過迫切了,往往便有種普遍的現象,或曰普遍的毛病也未嘗不可。
那就是——對領導照例囑咐的某些話,不能照例來聽,總是煞費苦心地進行琢磨。
而那麼一琢磨,領會上就出偏差了。
他想——領導囑咐我“須認真對待”是什麼意思呢? 想啊想的,就想出暗示的意味了。
這樁案子是我審的,當然也得由我來判。
在我将判未判之前,金鼎休閑度假村的王老闆那邊,派人送來了精神的感謝加物質的感謝,而領導接着囑咐我“須認真對待”…… 我明白了。
他自作聰明,結果就判得特重。
莫須有的“暗示”,如此這般,對年輕法官的量刑起了影響。
幾乎全縣的民衆,都很關注這一樁案子的判決呢。
金鼎休閑度假村依仗權力背景,輕而易舉地壟斷了地下溫泉這一種公共資源的開發和受益,早已成為這個縣廣大民衆的公敵了。
溫泉是本縣人首先發現的嘛;發現在本縣的地表下嘛;那麼作為公共資源,首先是本縣的公共資源嘛;既然如此,王老闆憑什麼大動其工,一條又粗又長的
凡是一個本縣的百姓,誰不恨金鼎休閑度假村的王老闆呢?于是聯了名四處投寄上告信,卻封封信皆如泥牛入海,有去無回。
反見那王老闆本人,一天比一天更紅起來了。
他們意識到胳膊是扭不過大腿的,隻有沉默。
但沉默并不是屈服于現實,它更像是沉思。
而老百姓一集體地沉思,往往就該出麻煩了。
及至度假村被盜了,他們集體地解恨,集體地快感。
上告信不起作用,他們都希望有人采取另外的行動。
他們都覺得那一種行動也是替他們許多人出了口氣的行動。
他們都猜到了那幾個行動者是哪些人,卻不揭發,不檢舉,反而視那幾個行動者為英雄豪傑似的。
都沒想到案子那麼快就破了,那麼快就審了;而且是由本縣公安局破的,由本縣法院審的。
于是都期待着旁聽宣判的結果。
卻沒公開宣判。
法院估計到了那一天旁聽的人會很多很多,所以明智地不公開宣判。
都沒想到會判得那麼重,于是大嘩。
不是聚衆大嘩,是街談巷議的那一種大嘩。
大嘩而又不公開地嘩,有時候就可以用“地火在運行”來形容。
那年輕的法官自然清楚自己判得太重了,但按照領導的“暗示”來判,太重了也不為錯。
何為重?何為不重?又何為太重呢?這原本是很難評說的嘛。
法律條文上并沒寫明隻能判幾年啊,寫的是“一年到幾年”啊!這在本縣是大案要案,以最高刑期量刑當然沒錯。
他所作出的判決明明是由于受到了領導莫須有的“暗示”的影響,卻揣着明白裝糊塗,聽到了街談巷議不進行反省,反而越發覺得自己判得正确有理了。
也不止他自己聽到了些街談巷議,法院裡不少人都聽到了。
縣法院的法官們也都是本縣人啊。
對老百姓此案之前此案之後的種種街談巷議,他們有時候也是頗覺共鳴的呀。
于是街談巷議引起了法院内部的議論紛紛。
終于領導們不得不出面在一次會上點評點評這樁案子了。
院長和書記相互謙讓實則推诿地打了一套太極拳後,最終由院長來點評。
業務方面的事,自然由院長來點評比較合适。
院長說:“關于盜竊金鼎休閑度假村那一樁案子的審判嘛,最近我聽到了不少議論。
有老百姓的議論,也有我們法院内部同志的議論。
我們領導們認為,判得不重。
大案要案嘛,理應重判。
所以,我們的同志,不應受老百姓街談巷議的影響。
我們不是老百姓,我們代表法。
我們在執法過程中,不應受地方觀念的左右,更不能懷有地方保護主義的心理。
以後,我們的同志自己不要再議論了。
” 他也明明認為判重了。
之前他曾問那年輕的法官,為什麼判得那麼重? 年輕的法官回答——他以為院長叮囑他“須認真對待”,就是“暗示”他要往重裡判的意思。
院長又問:“你聽出我的話有什麼暗示的意思了嗎?” 年輕的法官回答:“是啊院長同志。
” “原來你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