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理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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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堂名敷正,河南光山縣人,随其叔之任丹徒。

    值英夷犯順,崇明危急,中丞檄屬員之能解圍者。

    其叔招募鄉勇,将以應命,使理堂擇得千餘人,告之曰:“是行也,有死之心,無生之路,方能奮發有為。

    汝曹歸與父兄謀,不願者退,無相強也。

    ”翌日,皆來複命曰:“父兄有訓,我等所以應募者,急父母之急,非僅崇明也。

    官能視我等如子,焉有子而敢背親命者乎?”皆願死鬥,複查其孤子及兄弟同役者,退一人,得敢死之士八百。

    歡呼聽令,遂給糧饷器械而操演之,與其叔航海而前。

    時軍門所發之救兵千人亦到,見鄉勇皆踴躍争先,兵氣亦作,二十艘乘風破浪前進。

    英夷望見,佥掉舟向來船發炮。

    夫夷舟高大,較我舟超越數倍,是炮皆上飛,煙焰迷空,不睹我舟,夷人意謂已擊沈矣,殊不知理堂奮勇當先,炮子落身邊,燒其衣襟不顧,冒煙直入,竟抵夷人之火輪船。

    其将白鬼子所主,理堂以大撓鈎鈎其船舷,持刀躍登,鄉勇官兵相繼,頃刻滿船相殺。

    夷自犯順以來,從未見勇敢如此者,皆戰栗而伏。

    遂生擒夷将,戮盡醜虜。

    餘舟皆遁,遂報崇明之捷。

    中丞受俘保奏,給理堂賞戴六品銜。

    中丞赴浙,援救台州之急,短給口糧,鄉勇鼓噪。

    理堂蠲八百,以安士心,然知其必無功也,慮為所累。

    适奉母命歸省,遂呈其家書,以母老告退,就例報捐九品,分發來燕。

     方伯知其能,癸卯冬,使往趙州緝捕,駐大橋之元帝廟。

    理堂不惜辛勤,每夜必出,逡巡各村莊,往往黎明而返,風雪寒冷皆不顧。

    于是數裡無警,幾至夜不閉戶,民已深感之。

    時大橋之南村将起廟會,凡會,娼賭在所不免,且無此不足以聚衆,會必消索,故主會之衿耆,慮委員執法,欲賄之,遂以制錢十餘貫,因廟祝而通于理堂。

    僧為婉達其情,理堂即延衿耆入坐而問曰:“公等恐我執娼賭,此有地方官在,非吾分内事也,我何幹預?但娼賭之場混留盜賊,而盜賊之迹難瞞土著,公等能為我尋之,勝于納賄多多矣。

    ”堅辭不受,衿耆曰:“官顧清廉,仆宜酬志。

    請以予從者。

    ”理堂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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