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集 得失有命 第一章 初心的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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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後孩子出世,一出世即有了内傷。

     崔老爸原有六個孩子,四子二女,懶得為這七子取名字,平時就叫他做:“喂,那個内傷的。

    ”直至他兩歲半後才從一次嘔血裡得知他一早已受了内傷,這才開始着急請大夫為他治病。

     因此,日後,他長大了,懂事以後,當然仍然姓崔,但叫“内傷”,倒是醫他的人覺得未免難聽,于是以“商略黃昏雨”詞句為靈感,改名為“崔略商”。

     誰都以為這個時常咯血、身體羸弱、不到三個月就一臉蒼桑并開始生皺紋的孩子,多半是養不大的了。

     可是他不但能活下來,并且還使很多無辜善良的人都能活下來。

     他還活得很有名。

     有人調侃他出身寒微,他母親粗心大意,一至于斯,竟要過了兩歲半才知道他得到内傷。

    當然,這世上,有的人像是叼了支金鑰匙出世的,有的人像寄在金銮殿上出生的,有的人一出娘胎就騎龍背虎腰,比起來,追命的“家世”真是一無可取、一無所有,一切都要從頭做起、白手憑空。

     可是追命卻不是那麼想。

     “我老爸遺傳給我喝酒的絕活,千杯不醉,愈飲愈醒,這等本事不是阿豬阿牛阿狗阿貓能有的;”追命追述起來,不但自得其樂,還感恩莫名,“我娘卻遺傳給我對輕功的天份;跑得快,好追債,所以我第一份職業便是追債的。

    ” 他第一份“職業”果真是“讨債的”。

     可是也做不長。

     因為他心腸好。

     太好。

     他原替“蒼屏派”追債,好不容易才給他追着的債主,結果,發現欠債的人又老、又病、又餓、而且人又好又老實,所以他把自己腰囊裡的錢全部都“奉送”給對方了,而且還“護送”這半瞽老人“逃債”,一路護送到黑龍江。

     ──這使得他給“蒼屏派”追債,還下了十三金牌令,要“追”他的“命”。

     那時候還是人追他的命。

     而不是他追别人的命。

     人總有不得志的時候。

     名揚天下的人,也有他未成名的歲月。

     ──成功的意義往往就是經曆過很多失敗。

     ──成名的代價就是許多埋首奮鬥的日子。

     可是,這對追命而言,是特别的艱辛。

     因為他很不幸。

     幸運一直沒有選中他,但他少年時偏偏與不幸特别有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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