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淨土法門與臨終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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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兩無所益。

     接手書知汝母已于初二日念佛往生,不勝傷歎。

    雖然,汝等既知佛法,當依佛法,令親神識得益為事,不可徒為哀毀,令存亡兩無所益。

    至于喪祭,通須用素,勿随俗轉。

    縱不知世務者,謂為不然,亦任彼譏笑而已。

    喪葬之事,不可過為鋪排張羅。

    做佛事隻可念佛,勿做别佛事。

    并令全家通皆懇切念佛,則于汝母,于汝等諸眷屬,及親戚朋友,皆有實益。

    有财力,多做功德,若喪事用度無出,即以之辦喪事亦可,切勿硬撐架子,至有虧空,後來受窘,則不必矣。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三第592頁 複周孟由昆弟書) 至于死後,切勿瞎張羅,開吊會親友。

    即至親厚友來,必須用素,永斷酒肉。

    喪葬、敬神、待客,通通用素,萬不可用酒肉。

    喪中不用酒肉,儒家古禮如是,不獨佛教為然。

    皇太子居喪,偷著吃酒,史官必書其事,以傳後世。

    現在禮廢,居喪作樂殺生,當做體面,汝等切勿學此極惡之派。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八第1019頁 複開生甯生昆季書一) 【509】為什麼喪事殺諸生命以祭其靈、宴其賓,皆是以落井下石為孝,比殺親為更可憐憫? ●愚癡之人不知因親喪殺生,令親受殺報。

    凡眼不見,謂為行孝;天眼視之,比殺親為更可憐憫。

    何以故,以所殺生多,令親與自己及賓客,生生世世,相為酬償,可不哀哉。

    今之為人子者,多多皆是以落井下石為孝。

     現今世道陵夷⑴,禮法壞亂。

    凡所行事,通皆圖撐架子,壯場面,不知何者應法,何者應戒。

    汝母既在生吃素念佛,臨終尚有瑞應。

    勿道葷不宜用,亦當勉遵母意,全體用素。

    古者喪禮絕不用葷酒。

    隋炀帝為太子時,其母死,不敢吃肉,偷令用竹筒裝肉,以蠟封口,用包袱裹而進之。

    可見喪中用肉,古儒者如此之嚴,雖為太子尚恐人知,作此種辦法。

    今人自己也吃肉,且以肉享賓客,賓客皆不知喪是何事,居然飲酒食肉,當做一場熱鬧開心事辦。

    其于先王禮法,全體違背,而隻知其要人誇美。

    如欲避用素系為省錢之嫌,宜标示大義,而特提出若幹錢以作公益,則人自不至以省錢怪也。

    人子于親,當令神識得所。

    今之為人子者,多多皆是以落井下石為孝。

    如其不肯下石,似乎羞慚無顔見人一樣,越下的石多,越自為得意。

    可憐父母一生為兒女,及至其死,又借此喪事殺諸生命以祭其靈,以宴其賓,以自食啖。

    尚揚揚得意曰,我于我親喪,殺了幾隻豬,買了幾多雞鴨魚蝦以宴賓客,我父母生我一番,我也可謂盡心焉耳⑵矣。

    而不知因親喪殺生,令親受殺報,凡眼不見,謂為行孝;天眼視之,比殺親為更可憐憫。

    何以故,以所殺生多,令親與自己及賓客,生生世世,相為酬償,可不哀哉。

    成家之子,不借重債,況欲行孝,而借性命之債乎。

    汝雖皈依佛法,恐于此理未能了然,故為汝說。

    即家中兄弟姊妹,有不知此理者,宜以光言令彼看,為彼詳說所以。

    彼等若曉得此理,誰肯行落井下石之孝?行落井下石之孝,雖虎狼尚有不忍,況人乎哉?但以世人不知三世因果,固執世間習慣之事以行喪禮,其悖先王喪禮也大矣。

    汝與光未一面,汝母與光亦無相識,光何必要絡絡索索讨人嫌,說者些空頭話做什麼。

    不過念汝尚信光,汝母一生勤儉慈惠,念佛修善,光唯欲汝母得利益,不願汝母由汝等不明大理,緻令受損。

    若汝等不怕白己母親受損,不肯令其得益,則亦隻好任汝等,光豈能強汝等不行乎?然光已說過,光心無愧。

    光若不說,便失光之身分。

    何以故,以汝以光為善知識故。

    譬如有人,欲得歸家。

    問路于人,必須指其當行之正路,不當行之岔路。

    汝若仍依己見,一定要向不當行之岔路去,乃汝之過,與指路者無幹也。

    祈谛審⑴吾言,是騙汝耶,是成就汝之孝道耶?知好歹者,當不以吾言為謬。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192頁 答孫慶澤居士喪禮不宜用葷書) 【510】為什麼臨終一關,最為要緊? ●世有愚人,于父母眷屬臨終時,辄為悲痛哭泣,洗身換衣,隻圖世人好看,不計贻害亡人。

    凡修淨業者,當成全人之正念,及預為眷屬,示其利害。

    俾各知所重在神識得所,不在世情場面好看,庶可無虞矣。

     臨終一關,最為要緊。

    世有愚人,于父母眷屬臨終時,辄⑵為悲痛哭泣,洗身換衣,隻圖世人好看,不計贻害亡人。

    不念佛者,且置勿論。

    即志切往生,臨終遇此眷屬,多皆破壞正念,仍留此界。

    臨終助念,譬如怯夫⑶上山,自力不足,幸有前牽後推,左右扶掖之力,便可登峰造極。

    臨終正念昭彰,被魔眷愛情搬動等破壞者,譬如勇士上山,自力充足,而親友知識各以己物,令其擔負。

    擔負過多,力竭身疲,望崖而退。

    此之得失,雖由他起,實屬自己往昔劫中,成全破壞人之善惡業力所緻。

    凡修淨業者,當成全人之正念,及預為眷屬,示其利害。

    俾各知所重在神識得所,不在世情場面好看,庶可無虞⑷矣。

    茲因訃至⑸,故發其佛性,及助念之隐義,并夫人事實之大略,以期修淨業者,知所取法焉。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七第1321頁 陳了常優婆夷往生事迹兼佛性發隐) 【511】為什麼平時要令眷屬知道臨終助念的利害關系? ●念佛之人不僅平時精進修持,而且要常常将臨終助念之利害說與眷屬悉知。

    防止眷屬臨終時哭泣及瞎張羅,破壞往生正念。

    光以五十二年之閱曆,深知其利害之所在,若不與汝說,便為不盡己分。

     又念佛之人,若已證道,則臨命終時,任彼刀割香塗,了無動念之事,則無所謂為損益也。

    若隻有修持之力,未能到業盡情空地位,則臨終得人助念,即可決定往生。

    若遇無知眷屬,預于未死以前,為之洗沐換衣,令其搬動受苦。

    縱不受苦,一經搬動,心便不能歸一于佛。

    (以動其軀體,心便不能徹底清淨純一。

    )若再向之哭泣,則自己亦生愛戀,便與佛不相應,欲得往生,莫由也已。

    所以平素,即要彼等知其利害,要常與說,到自己臨終,彼等即是助道之人。

    豈但與己有益,實亦與彼等均有大益。

    若隻知自己修持,絕不與彼說其利害,則汝臨終時,彼等決定是破壞正念之人,決不助汝淨心,令得往生也。

    汝既信光,光不得不為汝計。

    光以五十二年之閱曆,深知其利害之所在,若不與汝說,便為不盡己分。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54頁 複許熙唐居士書) 念佛之人,當勸父母念佛求生西方。

    然欲父母臨終決定往生西方,非預為眷屬說臨終助念,及瞎張羅,并哭泣之利害不可。

    故欲父母臨終得眷屬助念之益,不受破壞正念之害者,非平時為說念佛之利益,令彼各各常念不可。

    如是,則不獨有益于父母,實有益于現生眷屬,後世子孫也。

    臨終助念,無論老少,均當如是。

    詳看《饬終津梁》自知。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7頁 一函遍複) 【512】為什麼說臨終助念利益甚大? ●念佛之人,于臨命終時,請衆居士助念,其利益甚大。

    自家眷屬,通為念佛,此人必能仗佛力生西方。

    縱不生西方,亦必生善道,有大利益,毫無損傷。

    具體請看《饬終津梁》自知。

     凡有平素念佛之人,或其人之子孫信佛,于臨命終時,請衆居士助念,其利益甚大。

    看看《饬終津梁》自知。

    念佛人,于自己父母,及餘眷屬前,常須說與彼聽。

    迨及⑴有命終人,自家眷屬,通為念佛,此人必能仗佛力生西方。

    縱不生西方,亦必生善道,有大利益,毫無損傷。

    若不知此,未死即為洗澡,換衣,若因搬動疼痛,則起嗔心。

    即不至起嗔,然一經搬動,心便不得清淨矣。

    倘平素念佛求生西方之人,一經如此,定規打失正念,不得往生。

    若未死先哭,則令彼生愛戀心,亦是牽令堕落耳。

    臨終一關,要緊之極,固宜為之助念。

    助念之人,必須熟閱《饬終津梁》,使其家兒女眷屬,通依助念人之指示,庶可不至因孝心,而緻親反受堕落之苦耳。

    除助念外,均非所宜。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八第80頁 複楊慧昌居士書二) 【513】勸眷屬常念佛對臨終有什麼幫助? ●勸家中眷屬,同生信心,同常念佛。

    以備彼等于父母,及諸眷屬之有命終者,為之助念。

    否則,不但不助其正念,反令起嗔恨愛戀等念。

    可不哀哉。

     又念佛之人,必須勸家中眷屬,同生信心,同常念佛。

    以備彼等于父母,及諸眷屬之有命終者,為之助念。

    否則,不但不助其正念,反令起嗔恨愛戀等念。

    (預為洗澡換衣,則失正念。

    若搬動緻疼痛,則生嗔恨。

    嗔恨,則或緻堕于毒蟲之類。

    若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