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夜 小時代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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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的哥們告辭,還得繼續回去寫小說呢。

     終于,擺脫了夜店的酒精和煙草味,回到上海的夜空下,我拼命地深呼吸着,“顧裡”卻在後面跟了出來。

     回去吧,不要跟着我。

     隻是想送你離開。

     謝謝。

     忽然,她的眼角滲出淚珠,嘴裡依稀哼着剛才的歌—— “明月夜送君千裡,等來年,秋風起……” 但,我沒有跟“顧裡”交換電話、微信或QQ号。

     當我打開車門,跟她招手作别時,突然沖出幾個男人扭住她的胳膊。

     有人向我出示了警官證,說這個女子涉嫌故意殺人,将被帶回公安局審訊。

     今夕何夕? 第二天,我的表哥,葉蕭警官告訴我——她已全部招供。

     幾個月前,她認識了一個富商,那家夥有老婆孩子,卻給她租了一套高級别墅,在靜安區。

    最近,老婆發現了他們的秘密,威脅讓他淨身出戶。

    她提出分手費,要五百萬。

    雖然,這對富商來說并非什麼數字,去一趟澳門就能花光。

    但是,他厭倦了她,說隻願意給她五十萬。

    于是,他們發生了口角。

     當那個男人叫嚷:去你媽的,BITCH!你以為這真是你的别墅?你以為你真是顧裡? 大腦空白的幾秒鐘裡,她用施華洛士奇水晶花瓶砸碎了男人的腦袋。

     殺人。

     她很害怕,不知怎麼處理現場,慌不擇路,逃到最常去的夜店。

     然後,我來了。

     而我聞到她身上的氣味,大概就是殺人後的血腥味。

     今年,我在書展的簽售,她不會再來了吧。

     我不認識她,也不需要協助調查,隻是想讓這個故事,有個完結。

     好吧,我這才知道,在靜安區,真的還有别墅。

     葉蕭警官還告訴我,在兇殺案現場的别墅裡,發現了一本我的簽名書,差不多快被翻爛了。

    打開扉頁,我的名字上面,還有着相同的筆迹—— TO:顧裡 小小姑娘清早起床 提着花籃上市場 走過大街穿過小巷 賣花賣花聲聲唱 花兒雖好花兒雖香 無人來買怎麼辦 滿滿花籃空空錢囊 怎麼回去見爹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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