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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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詩公司在北京國際音響展示會上将500對格律詩音箱以3400元的批發價在一天之内銷售一空,分布在全國20多個大中城市。

    有多家媒體預測,格律詩音箱的低價銷售将點燃音響市場價格戰的導火索,音響市場在消費者持币觀望的心态下開始顯現出冷市。

    樂聖公司的聲譽受到嚴重沖擊,網上開始出現追崇樂聖旗艦發燒友的文章和帖子,驚呼上當,指責樂聖公司暴利過黑,樂聖公司整個銷售系統幾乎陷入停滞。

     價格,這個古老的經濟杠杆發揮了它與生俱來的效應。

    樂聖公司迅速做出反應,董事會經過研究決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為依據起訴格律詩公司。

     1997年6月3日下午,深圳巴比倫大廈9樓樂聖音響制造有限公司會議室,董事長秘書方惠芬将橢圓形會議桌擦拭一新,在每個席位上都擺放了一瓶礦泉水、一個煙灰缸和3份與會議内容相關的文件,一份是會議議題,一份是格律詩事件給樂聖公司的生産經營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一份是樂聖公司對格律詩音箱最低成本的綜合評估報告。

     下午2點30分,參加會議的18名樂聖公司中高層管理幹部如約而至,這是樂聖公司曆史上為數不多的将六城市直屬公司經理一次召回深圳總部議事的會議,會議還特别邀請訴訟代理人蔣漢臣律師出席。

     董事長林雨峰首先發言,說道:“情況大家都知道了,有人摸了老虎屁股,而且摸完了沒給錢。

    董事會一緻通過決定起訴格律詩公司,授權趙青出任原告方代表,委托明華律師事務所蔣漢臣律師做我方訴訟代理。

    今天特别邀請蔣律師出席會議,是為了讓蔣律師更全面地了解我方的情況和意圖。

    現在取證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在正式提起訴訟之前跟大家通報一下情況,把各種觀點和疑問都拿出來充分讨論,統一思想,達成共識。

    ” 總經理趙青環視了一下與會人員,說道:“格律詩事件的實質是兩對箱子的價值賣了一對箱子的價錢,這個行為向市場輸入了這樣一個錯誤信息:樂聖旗艦是以一對箱子的價值賣了兩對箱子的價錢。

    這勢必導緻消費者心理不平衡,甚至對樂聖品牌的反感和排斥,樂聖将不再是最受發燒友信賴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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